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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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
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粤府办[2012]10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10.11
【实施日期】2012.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2〕10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民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1日
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及配套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11〕47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现有6418个城市社区、19351个行政村。“十一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改进社区服务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了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驻社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有效互补的局面。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到2010年底,全省以社区居委会成员为主的社区工作者达5.4万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4086个,社区志愿者人数410万人,社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530万人。三是社区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到2010年,全省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2608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居委会5997个,基本实现社区“有址办公”。一些地区开通了社区政务网、服务信息网,社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健康卫生、文体教育、环境保洁、治安防范等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到社区,由基础保障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社区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蓬勃开展,家政、维修、养老托幼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及网点逐步完善。五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结合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新机制,借鉴港澳经验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高了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六是社区服务向农村延伸。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山市、佛山市南海区在全省率先创建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
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整合力度和保障能力不强、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服务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项目较少,以及社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十二五”时期在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必须着力加快社会建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从服务城乡居民、建设幸福村居出发,坚持公益性和便利性,进一步健全我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推动社区服务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居民满意度作为检验社区服务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加快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服务范畴的步伐。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社区类型,加强指导,鼓励发展特色鲜明、功能明显、类型多样的社区服务。
4.改革创新,城乡协调。深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提高社区服务效益。将农村社区服务与城乡社区建设、创建幸福村居行动等工作结合起来,
发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