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别浅议_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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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别浅议
齐 琳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摘 要】语义学和语用学是语言学的两个分支,它们都涉及对语言意义的研究。本文探讨了二者的关系与区别。尽管很难划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界限,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可以使我们加深对语言的特点与功能的理解。
【关键词】语义学 语用学 关系 区别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0-0054-02
20世纪70年代早期,一些语言学家尝试用语义学代替句法学,使其作为研究语言学的基础。从此,这场侧重于语言意义的研究运动使语义学迅速发展。通过对语义学进一步研究,语言学家认识到上下文意义研究的重要性。这使得语用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语义学和语用学是语言学的两个分支,它们都涉及语言意义的研究。正是他们的密切关系使语言学家难以设定一个清晰的边界,而且二者之间的区别一直是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困惑和费解的问题。关于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关系问题可以追溯到提出符号学三分法的查尔斯・莫里斯和支持三分法的鲁道夫・卡纳普。杰弗里・里奇、斯蒂芬・莱文森和肯特・巴赫也试图区分这两个语言学分支,但目前尚无定论。
一 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关系
在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之前,我们需要讨论语义和语用的关系。作为语言学的重要分支,语义学对语用学影响颇深。虽然语义学(概念语义学层面)与语用学之间的关系仍存在分歧。目前就二者的关系而言,主要有三种逻辑关系:(1)语用学应该归入语义学。(2)语义学应该归入语用学。(3)语义学和语用学是两个不同的和互补的研究领域。
杰弗里・里奇把以上三种逻辑关系称为:(1)语义学派;(2)语用学派和;(3)互补派。从语义学派和语用学派的角度看,二者之间不应该存在区别。但是一些纯粹的语义或语用现象还是存在的,例如蕴含或者会话含义。从互补派的角度看,原则上应该保留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学科独立性。这种观点更被大多语言学家广泛接受,它认为语用学和语义学虽然是不同的语言学分支,但二者可作为互补,处理不同方面的意义。所以在互补派的基础上,形成了语义和语用之间的学科边界。
二 关于语义学与语用学区别的假设
语用学曾被认为是一个方便的“垃圾箱”,语言学家将不能用语义学解释的语言现象划给语用学。所以语义学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语用学的发展。正是二者之间亲密的关系导致了二者区分的困难。以下主要讨论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区别的假设。
1.莫里斯和卡纳普的符号学三分法
作为现代语言学的重要分支,语用学是语言学哲学的源头。语用学作为现代使用术语起源于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他提出了符号学的三分法。即把符号学分成三个分支:句法学——记号之间的形式关系;语义学——记号与它用以指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语用学——记号与解释者的关系。
莫里斯的符号学从二元的层面解释了句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符号学的每个分支中,人们可以区分阐述相关元语言的研究,并阐述一些应用元语言来描述特定记号和他们的用法的研究。即使在今天,在理论与研学领域中,莫里斯的符号学三分法仍然是大多数哲学家和语言
识,使博大与精深有机结合起来。
三 更新观念,是数学教育内容和手段转变的关键
整合传统的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达到二者的相融、互补;通过教育的整合促进完善人格的发展,达到教学对象知、情、意、真、美的和谐发展,已成为当代教育的主导价值追求。这种经过整合的教育,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素质教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数学教育具有工具性功能、育智功能和自我完善功能。它的价值是通过数学的科学思想和精神提升人的精神生活,培养既有健全的人格又具有生产技能;既有明确生活目标、高雅审美情趣,又能创造美好生活的人。
把传递人类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规范与传授数学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整合,这正是数学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也是数学教育发展的必然。
在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培养综合素质的背景下,教学面
临着四个转变:(1)观念:由重科学轻人文向科学与人文并重转变;(2)教学:由重传授轻培养向既传授知识又培养科学人文素质转变;(3)途径:从重课内轻课外向课内课外相结合转变;(4)追求:由对聋生应试教育向培养健康个性转变。教师要注意发掘数学教育的文化价值和人文关怀。对于聋生的数学教育,只有在抓好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的同时,注重对人文价值和聋生健康个性的追求,才能真正实现数学教育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宁生.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吴振奎.数学的创造[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3]郑敏信.数学教育哲学[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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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家考虑基本区别的方法。
鲁道夫・卡纳普非常支持莫里斯的三分法,并对这三个分支按照抽象程度进行了排序:句法学最抽象,其次是语义学,最后是语用学。因此,句法学为语义学提供输入,语义学为语用学提供输入。把记号缩小成语言学符号,这就使我们对语用学有一个宏观的认知,即语用学是研究说话者和听话者对语言的理解。
2.里奇对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分析
杰弗里・里奇认为,在一般意义上,语用学研究的是话语与说话者的关系。因此,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区别往往与意义和使用之间的区别相关。
在实际研究中,“语言”和“语言运用”的区别的讨论可以归类到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别这个范畴。两个领域都研究意义,但它们之间的差异可以追溯到两个不同用途的动词“意味着”:(1)What does X mean?(2)What did you mean by X ? 传统上,语义学以二元关系来处理意义,例1中的“what”和“X”;而语用学以三元关系处理意义,例2中的“what”、“you”和“X”。因此在语用学中的意义定义是相对于说话者或语言使用者而言的,而语义学中的意义定义是一种语言表达的属性。
3.莱文森的语用学定义
斯蒂芬・莱文森认为语用学的定义是很难最终定论的,因此他提出了一系列语用学定义,并且发现这些定义各有缺陷或者介入了其他领域概念的定义。其中的一个语用学定义为:语用学是研究所有不能被语义学理论解释的意义。该定义事实上区分了语义学与语用学。可能会引起困惑,其中的疑问就是既然语义学就是全部用来研究意义的,那么还剩下多少是供语用学研究的呢?语义学家同样也有疑惑,即使一个理论有内部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不论采用什么样的语义理论也不能涵盖并解释所有广义上的意义。
三 关于语义学与语用学区别的评论
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区别已经以不同的方式被阐释。肯特・巴赫认为以下三种方式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是比较科学的;它们分别是真实条件与非真实条件意义,传统与非传统意义和上下文独立性与上下文依赖性。
1.真实条件与非真实条件意义
语义学侧重于研究句子和搭配规则,从真理条件出发表达命题。它处理单词之间的关系。而语用学关注话语意义的研究,它通过研究真理条件找到意义的合理解释,而这些意义往往不能通过语义学来解释。简言之,语用学=意义-真理条件。
然而,这种方法也同样存在问题。有些语言形式表达与真理条件没有任何关系,例如:问候语,传统的含意触发器(but)和句法结构(祈使句)。即具有语言编码句子的意义并不总是完全由真理条件确定的。此外,一些含有真理条件的句子常常被语用“侵入”,如后格莱斯主义的会话含义可以有助于话语真理条件的突出。如果以上讨论是正确的,那么这种方法并不能从原则上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
2.传统与非传统意义
根据这种观点,语义研究传统方面的意义,语用学研究非传统方面的意义。因此一个语义解释不能取消,但语用的
解释可以。然而,用这种方法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也同样存在问题,那就是有一些话语的传统意义与使用密切相关。例如,一个语句总是有其传统的含义。例如:Joe is poor but happy.这句话的意思是贫穷和幸福不能同时存在,但尽管如此,Joe仍然是快乐的。对“but”的传统解释是建立含义上的对比。所以“Joe is poor but happy”总是一定隐含着“Surprisingly Joe is happy in spite of being poor”。
传统的含义不能被取消。在传统的含义、广义会话含义、具体会话含义中,传统含义是最传统的,因此最“语义”,最不“语用”;具体会话含义是最不传统的,因此最不“语义”,最“语用”;广义会话含义居二者之中。换句话说,这三种类型的含义形成一个语义-语用连续体,并且很难划分这个连续体的界限。通过以上讨论,可以发现语义-语用区别与传统-非传统意义区别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关系。
3.上下文独立性与上下文依赖性
上下文常常用来解释语用学是如何补充语义学的。所以,从语义学角度解释的意义是独立于上下文的。
语用学试图探索语言是如何在上下文中使用的,并且认为具体的话语意义解释是有上下文依赖性的。实际使用在上下文和具体解释话语意义是上下文相关的。然而,这种对语义-语用区别的定性,是建立在语义学中不存在上下文概念的假设之上的。与这种假设相反,肯特・巴赫认为对于一些指示词,比如,我、在这里、现在,这些指示词的内容都随上下文语义。鉴于此,肯特・巴赫提出了两类上下文:(1)狭义上下文:上下文的信息内容是确定的变量。其属性是语义的。例如:那些关于指示词who、whom、when、where 的上下文信息是确定的。(2)广义上下文:上下文的信息与说话者的意图相关。其属性是语用的。
显然,相对广义上下文而言,狭义上下文在范畴上和使用上都受到更多的限制。通过对上下文在语义学和语用学中使用的讨论,可以看出,利用上下文独立性与上下文依赖性也不能严格地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
四 结论
从通过语言传播意义的方面看,语义学与语用学是两个不同的和互补的研究领域。划定两个研究领域之间的界线是困难的并且有争议的。当前对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区别的阐述往往充满着矛盾和不合理的假设。所以,就语义-语用区别这一问题,回答下面两个问题是必要的:(1)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原则基础是什么?(2)二者的边界具体存在于哪方面?一些语言学学家仍然在探究这些问题。尽管很难划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界限,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可以使我们加深对语言的特点与功能的理解。
参考文献
[1]Leech G. Semantics[M].Penguin Books,1981
[2]Leech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Longman, 1983
[3]Levinson S. Pragma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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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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