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

北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 物联网应用建设总体方案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建设,提出要发展物联网产业,带动中关村科技产业发展,并优先应用于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 物联网作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化发展的第三次浪潮,已成为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力量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建设,提出要发展物联网产业,带动中关村科技产业发展,并优先应用于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为推进本市物联网应用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市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及物联网应用现状 (一)本市物联网应用发展的基础和现状。 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包括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卫星定位、激光扫描和视频监控等),按照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它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具有技术融合度高、产业链条长、应用领域广等特点,具体包括信息的采集、传输、分析和应用四个环节(以下简称“感、传、知、用”)。 目前,本市物联网发展技术资源优势明显,源头创新基础较好,产业链条初步形成,产业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在智能交通、公共安防、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领域开展了物联网应用的探索,取得良好效果。但从总体看,本市仍处于物联网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标准不统一、缺乏资源共享、自主创新产品少、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备等问题,关键技术有待突破,产业规模尚待提高。 (二)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面临的挑战。 从2005年4月市应急委成立以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一案三制”为核心,以“首都平安”为目标,建立健全“五大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技术系统在支撑应急管理各项业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搭建起以市应急指挥平台为龙头,16个区县、14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平台为支撑,应急移动指挥平台为辅助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

城市公共安全存在问题

所谓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内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未受到威胁,涉及公共领域的秩序、利益、价值能够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逻辑正常运转的状态。维护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至关重要,一旦城市公共安全出现危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会遭受损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会凸显出来,城市公共安全将随之进入一个高风险阶段。2009年,我省人均GDP约为26000元人民币,约合3800美元,开始进入到这一阶段,此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呈多发态势,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加大,社会安全面临新挑战。因此,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成功防范和控制各类城市公共安全事件,是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我国历来重视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特别是对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从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和群众缺乏安全风险意识。一些领导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纳入到城市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来,得过且过。许多群众缺乏防范风险的观念,对于危机的征兆反映不敏锐,应急避险的常识少,自救互救的能力差;二是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多数城市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再加上年久失修和人为损坏,安全欠账较多。特别是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监测、预警、调查、评估的信息网络系统

建设滞后,严重降低了维护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能力;三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成。成熟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包括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在内的复杂系统,应急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当前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还是以应急处理为核心,忽视了预防、监测与评估,缺少完整的体系和流程设计;四是社会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不足。城市公共安全涉及整个社会,它的实现依赖于政府、社会组织、私人机构以及市民个人的共同努力。但目前我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规模较小、主动性也不够,主要是在应急处理阶段通过政治动员形成的捐款捐物和现场支援。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并完善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强化对全民的城市公共安全宣传和教育。一方面,要借助专业训练机构常态化、制度化地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风险意识灌输和相关管理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努力使他们了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职责所在,并掌握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程序、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处置各类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样性、经常性地对公众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还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危机应急演练,力争让广大群众在面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时不仅能够沉着冷静地开展自救,而且能积极主动地协助政府进行互救。 第二,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危险房屋安全查治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区房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区危险房屋安全现状,特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如下:健全组织: 3、设置办公室: 危险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日同志组成。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加强我区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通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各镇(街)管辖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及辖区内直管公房。 2、整治重点: (1)房屋整体出现险情。 (2)经鉴定为危险住房。 第 2 页共 5 页

(3)对已查出安全隐患但尚未整改到位的房屋。 整治措施及有关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区房管所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进行排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及时向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申请危房鉴定,并按鉴定处理意见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经鉴定为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危险等级为D级)的危险住房,镇(街)应组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搬离危险住房,确保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拒不治理危房的,房屋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将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区危险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业部门人员、指导镇(街)对各管辖范围的危险房屋、整治工作。 3、由区房管所负责协调联系市危险房屋鉴定站及时为需申请危房鉴定的房屋进行鉴定。 4、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由镇(街)、村(居)督促并以书面告知。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房屋,由镇(街)统一上报区规划、国土、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部门进行统一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第 3 页共 5 页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加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证城市公交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城市公交运营源头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公交车辆的安全运营管理。特制定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规定。 一、加强对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交车运营安全工作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加强公交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公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指导公交安全运营的职责。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公交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定期研究公交安全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交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论文

公交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论文: 城市公交安全管理工作初探 摘要: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快捷、准点的乘车条件是公交行业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以笔者之见,做好公交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2)加强职工队伍建设;(3)发挥综合力量,强化安全管理;(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行车环境。 关键词:城市公交;管理;对策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0)03-143-02 随着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一个城市的经济建设和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地位更为重要。政府和市民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快捷、准点的乘车条件是公交行业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以笔者之见,做好公交的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因为安全管理干部是一线的指挥官,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者,相当于一个“传感器”,只有通过他们才能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服务理念传导到每个职工身上。因此,加强路队长的工作责任心,

提高路队长的业务技能,加强车队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车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我司在加强车队管理干部建设中已迈出了新的步伐,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有效的提高管理干部工作能力。作为一名车队安全管理干部,只有自身的综合素质过硬,才能做好车队的各项管理工作。首先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学习,在学习方面,除了不断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开阔自己的视野,创新自己的思维之外,大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小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能必须要有深入的了解,有了过硬的政治思想基础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才能把握好政策性和方向性,才能切实有效的为基层职工服务;二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识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出台后,客流和营收已不在是车队管理干部关注的焦点,加强安全服务管理是车队工作的重点;三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深入实际,全面细致的掌握路队的实际情况,包括车辆状况、职工思想动态和生产经营状况都要有全面细致的了解,对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的职工要重点进行监督和教育;四要关心职工,切实解决职工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增强路队的团队精神;五要具备足够的协调能力。这个协调能力包括外部交通管理、市政等部门的协调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六要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公正廉明,不“吃、拿、卡、要”职工财物,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并持之以恒,路队的各项管理工作才能有新的突破。

城市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城市灾害与安全形成与影响因素和保障城市安全的具体对策(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97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城市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城市灾害与安全形成与影响因素和保障城市安

城市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城市灾害与安全形成与影响因素和保障城市安全的具体对策(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摘要】: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城市的可持续 发展再次成为议题,城市化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财 富,可城市安全问题日益严峻。城市化与城市灾害密 切相关,我们有义务、并且有责任在城市为我们创造 财富的同时,处理好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灾害问题。 无论城市如何可持续的发展,城市治理和城市安全在 其中发挥了中国要作用,可是当前城市灾害的不断涌 现,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城市灾害。 【关键词】:城市灾害;安全管理

1.城市灾害与安全管理含义与必要性 1.1什么是城市灾害 灾害,作为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从总体上说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相当长时间内,我们将城市灾害简单定义为自然因素导致的破坏性后果,但今天发生在城市中越来越多的、由于人为因素所导致的灾难性后果让我们对原有的认识产生了怀疑,对灾害进行了重新定义。 城市灾害是以城市为承灾体的灾害,指由于发生不可控制或未加控制因素造成的,对城市系统中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物质财富造成重大灾害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发生在城市空间,更多是由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市灾害不仅是发生在城市区域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灾害性后果,而且包括城市生活方式导致的对非

00292-12第十一章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第十一章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1.[识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含义是什么?[201104单选、201107单选]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城市政府遵守和执行法律,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和政策消除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原因,并且及时治理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实现保障生产、生活和城市安全目的的管理过程。 2.[领会]简述不同社会形态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区别? (1)在古代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没有单独设置城市政府,在京城由皇宫专设官员及其部门管理城市安全,在其他地方,由城乡共管的地方政府兼管城市安全;而近代以来,由单独设置的城市政府负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2)在古代社会,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主要限于抵御自然灾害、火灾等,由于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存在着对奴隶主的人身依 附关系,因此,从社会关系方面看,基本上不存在公共安全管理问题;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公民争取权利的进展,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不仅有由自然界因素引起的公共安全问题,而且有由社会性因素引起的公共安全问题。 (3)资本主义社会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由于其国体的性质,尚具有历史的局限性;社会主义国家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第一次具有比 较彻底的公共性质,它造福于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 3.[综合应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1、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有两方面含义: (1)一方面是对主要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必须通过采取科学、切实、可靠的措施,消除产生公共安全问题的原因和 隐患,从而做到基本上避免这类公共安全问题的发生; (2)另一方面是对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的公共安全问题,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救灾准备,为及时、有效地救灾创造前提条件。 2、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就是在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时,根据事先准备的公共安全问题治理预案,及时组织 力量,投人物力,采取措施,控制住公共安全问题的扩大,尽量把其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统一指挥的原则。 1、其含义之一是由最高行政首长个人作出决定,把这种决定作为命令统一下达,该行政首长对所处理的公共安全事件负责。 2、含义之二是组建一个由多种相关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其功能一是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为最高 行政首长作出决定提供咨询意见;二是在执行层面,分工负责,执行最高行政首长的决定; 3、含义之三是在处理公共安全事件的整个执行系统中,每个成员都只对一个直接上级负责,服从其指挥,听从其命令。 三、各专业力量分工与协作的原则。 1、在分工方面,其含义是各司其职,运用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行使政府部门的专门职能,发挥专业队伍的功能,解决公共安全事件中 与专业队伍相对应的专业领域问题。 2、在协作方面,其含义一是对职能有交叉的事务,明确某个部门负有主要责任,其他部门负有次要责任;二是明确负有次要责任的部门,具有主动配合负有主要责任部门工作的义务,对不认真履行主动配合义务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应追究其责任;三是各方都有向其他 方提供必要信息、保持及时沟通的义务。 四、确保处置城市公共安全事件所必需的物资及时充分供应的原则。 1、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会造成相关物质资料的缺少、损坏或变异等。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公共安全 事件,必须补齐所缺少的物质资料,修复被损坏的物质资料,纠正变异物质资料的功能。 2、因此,补齐、修复或纠正相关的物质资料,是解决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决定性、关键性环节。 3、处置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围绕和服务于补齐、修复或纠正物质资料的工作;处理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其他各项原则,也相应都是围绕和服务于确保处置城市公共安全事件所必需的物资及时充分供应的原则。 五、提高市民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的原则。 1、自然灾害有时难以避免,如果市民具备较强的救灾意识和能力,就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城市的救灾能力。 2、对人为引起的灾害,如果市民也都具备在本职工作岗位或生活场所预防和抵御人为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必然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城 市的防灾救灾能力。 3、提高市民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一靠学习,二靠训练。 4.[领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类型有哪些?[201104多选、201107简答] 一、治理自然灾害的公共安全管理 1、与其他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相比较,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拒、影响面广、破坏力大、持续时间长、治理后遗症任务重等特点。 2、自然灾害是城市公共安全最大昀威胁,预防和抗御自然灾害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城市消防类公共安全管理 1、城市消防类公共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与其他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相比较,火灾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具有毁灭性、可预防、季节性发生、重点单位和人群尤其需要落实防范、科学技术和设备有助于提高预防火灾效果等特点。 三、社会治安类公共安全管理 1、对社会治安类公共安全问题,总体说来重在治本,控制治标,标本兼治。 2、一方面,各城市应针对本地区社会治安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根除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的 隐患; 3、另一方面,对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和行为要及时破案,依法惩处,消除危害,在治标方面把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和行为控制在发案 率较低的水平。 四、卫生防疫类公共安全管理 1、在预防方面,一是制定、健全和遵守国际性公约,在医学、生物学、有机化学等学科的实验室,严格控制病毒和细菌外传,禁止或 限制试验新的病毒和细菌; 2、二是严密监视和控制已有疫情地区的疫情变化和向外传播,严密监视和控制地区类和机构类所饲养的动物界传染病向人类传播; 3、三是在医院系统建立和严格执行传染病预警制度,实行检验人员、医师、分管领导的工作责任制,确保首例和个别首批病例被及时 发现并向上报告;卫生防疫部门立即介入并诊断疫情;以卫生防疫部门为主,医院和公安部门协助,对上述首例或首批病人的接触者和 场所,立即采取隔离和消毒措施。 五、基础设施类公共安全管理 1、基础设施一般可以分为六类,分别是能源类、供排水类、交通类、邮政通信类、环境保护类、防灾类。 2、基础设施类公共安全管理重在预防,应经常对基础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必要时要及时更新,从而消除隐患。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城市危房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决定删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第十条。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二章鉴定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 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八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完整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度管理试题A卷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调度管理A 卷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漏写姓名、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按零分处理。 2.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按具体要求执行。 3.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5. 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1、客流在空间上分布的特性( )(多选题) A. 点多 B.面广 C.流动 D.重叠 E.相关 2、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类型( )(多选题) A. 公共汽车 B.无轨电车 C.轻轨、地铁 D.出租汽车 E.其他类型 3、线网是有若干、几十条以至数百条公交线路组成的公共交通网络,其主要形式为( )(多选题) A. 放射型线 B. 棋盘型线网 C. 交叉放射型线网 D. 主辅结合型线网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题4分,共40分) 姓名:___ __ __ __ __ __ __ 学号:___ __ __ __ __ __ ___ __ __ 年级: __ ____ __ __ __ __ 专业: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密 … … … … . . .. . . . … …… …… …. .. …… … … 封 … … … …… … …… … .. . . . . . . …… … … … 线 … … … … … … … … . .... ...... …… … ... . .…

公共安全问题研究

河南工程学院考查课 论文 公共安全问题研究 学生姓名:韩军 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机电一体化1331班专业课程:安全科学概论 任课教师:段晓萍 2014年12月9日

公共安全问题研究 韩军 (河南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摘要:当前,公共安全已成为我国越来越突出的一个社会问题,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息息相关,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迫在眉睫。如何应对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挑战,化解我国公共安全危机,从而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本文给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公共安全现状对策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公共安全,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将难以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公共安全问题始终与人类社会共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越发凸显。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人们在满足基本的物品生活的同时,越来越关注生存质量。“公共安全问题”涉及到社会一切领域,是社会公众及各行各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打造平安生活、提升生活品质”已成为社会公众的共同呼声。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公共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威胁社会公众安全生存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找到控制公共安全的切实有效办法。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对策研究

摘要 近年来,随着瑞安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管理形势日趋复杂,全市已进入一个机动车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的汽车化时代。由于瑞安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存在多头领导、规划不科学、法制不健全等弊端,因此,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问题严重,给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巨大压力。公共交通是城市基础设施之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面对城市公共交通难题,政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公共交通管理已迫在眉睫。 本文从公共交通管理的相关概念入手,强调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重要性,概括当前瑞安市公共交通的管理现状,分析总结瑞安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内外发达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研究和借鉴,提出针对瑞安市目前公共交通管理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公共交通;加强;管理;问题;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 (1) 引言 (3) 一.瑞安市公共交通现状 (5) 二.瑞安市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7) (一)存在的问题 1.交通网格不合理 2.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 3.资金短缺制约企业发展 4.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导致交通拥堵 5.客运量与客运周转量上升快 (二)原因分析 (7) 1.没有建立统一的公共交通管理格局 2.没有科学编制瑞安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3.没有落实公共交通政府经济支持与财政补贴 二.国内外发达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借鉴 (9) (一)XX的公共交通政府管理措施 (二)XX的公共交通管理模式 (三)日本公共交通发展的经验 三.解决瑞安市公共交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研究 (10) (一)树立公共交通优先概念 (二)构建立体公交体系 (三)大力发展快速交通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城市公共安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所谓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内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未受到威胁,涉及公共领域的秩序、利益、价值能够按照公共生活的固有逻辑正常运转的状态。维护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至关重要,一旦城市公共安全出现危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会遭受损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会凸显出来,城市公共安全将随之进入一个高风险阶段。2009年,我省人均GDP约为26000元人民币,约合3800美元,开始进入到这一阶段,此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呈多发态势,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加大,社会安全面临新挑战。因此,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成功防范和控制各类城市公共安全事件,是我省各级地方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我省历来重视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特别是对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从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我省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和群众缺乏安全风险意识。一些领导存在侥幸心理,没有把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纳入到城市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来,得过且过。许多群众缺乏防范风险的观念,对于危机的征兆反映不敏锐,应急避险的常识少,自救互救的能力差;二是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薄弱。我省多数城市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偏低,再加上年久失修和人为损坏,安全欠账较多。特别是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监测、预警、调查、评估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滞后,严重降低了维护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能力;三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成。成熟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包括预防、准备、应对和恢复在内的复杂系统,应急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当前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还是以应急处理为核心,忽视了预防、监测与评估,缺少完整的体系和流程设计;四是社会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不足。城市公共安全涉及整个社会,它的实现依赖于政府、社会组织、私人机构以及市民个人的共同努力。但目前我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规模较小、主动性也不够,主要是在应急处理阶段通过政治动员形成的捐款捐物和现场支援。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并完善我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强化对全民的城市公共安全宣传和教育。一方面,要借助专业训练机构常态化、制度化地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风险意识灌输和相关管理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努力使他们了解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职责所在,并掌握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程序、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处置各类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样性、经常性地对公众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还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危机应急演练,力争让广大群众在面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时不仅能够沉着冷静地开展自救,而且能积极主动地协助政府进行互救。 第二,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增加防灾减灾的内容,对公共交通、通信、电力、煤气、水利、热力、气象等重要基础设施,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抗灾设防标准,积极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增强抗灾基础能力。提高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抗灾设防标准,统筹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定期深入开展地毯式、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科学确定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建立吉林省城市公共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将独立分散的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努力构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 第三,尽快实现从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到“全面管理”的转变。对于城市公共安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省建委冀建房…1992?406号 1992年12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城市(含省辖市、县级市、建制镇、工矿区,下同)各种房屋。 本实施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工程竣工经居住和使用一段时间后,其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房屋所有人(含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对自有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房屋部门应在主要管好自有房屋的同时,注意对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安全抽查。 第五条河北省建设委员会负责全省的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或归口管理下,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托现有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利用社会力量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本地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任何单位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成立相应机构。 第七条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贯彻执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有关法规政策; (三)审查其派出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结论; (四)组织鉴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五)总结交流鉴定技术工作的经验; (六)对本辖区的危险房屋进行防治管理。 第八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必须持有相关民事权利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必须及时进行鉴定。 第九条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请。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及时指定项目负责人,约期赴现场查勘测试; (二)初始调查,查明房屋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综合技术资料;

城市公共安全论文

城市公共安全 郑珂物理工程系广电编2班 引言:城市公共安全是一个涉及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保障城市公共 安全,要首先从立法上给予保证,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 善的城市安全体系和应急机制,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城市的安全系 统,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存在问题维护 1 城市公共安全的内涵 1.1 城市工业危险源带来的风险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与此相关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威胁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工业原材料因其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储罐区、油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疏于管理引发重大事故。 1.2 城市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存在的风险 城市的基本特点就是高密度的人口聚集形式以及高频率的人员流动,而公共场所作为人群聚集的地方,更是隐含了众多的安全隐患。商场、超市、车站码头、公园、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都不同程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例如:安全设施陈旧、通道不畅、安全标识不清等。近年来事故频发,使得密集人群的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1.3 城市公共设施 城市是人们生活、生产以及商业活动的中心,功能多样,结构复杂,特别是对水、电、气、油、信息、交通等资源的高度依赖性,因而也使遍布城市地下纵横交错的自来水、煤气、天然气管网和电信、电力、网络管线系统显得特别脆弱,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威胁到城市的公共安全。 2 城市公共安全的特点 2.1 涉及范围广,破坏性强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城市公共安全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旦出现问题 就会牵涉到各方利益,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后果往往随着危机的恶化而加剧,单体的突发事件极易被放大为群体的社会危机,造成巨大的损失。 2.2 风险的不确定性

《安全管理》之城市规划与城市特色

城市规划与城市特色 自从有城市规划以来,传统城市的特色就渐渐消失了……今天刚刚听到的一个观点……虽然偏激,是不是也有点道理呢?在一定程度上是这样的,今天的规划,其准则条文和数据的约束已经很难跟得上城市各种综合条件的变化。加上制定规范和进行规划设计的人,真正了解城市和人的深层需求的,真正了解自己肩负的责任的寥寥可数,他们的“产品”算得上城市规划吗?另外,人们开始质疑城市规划能够规划、或说引导城市发展的能力和程度。“变化比规划快”,我们所处的城市时代,是城市发展变化激烈的过程,是自相矛盾的过程。环境最差的城市,往往又是人口最拥挤的城市。建设与环境两者之间存在尖锐的冲突。“土地受害,住房困难,交通紧张,绿地减少……城市化的过程,几乎等同于环境破坏的过程。“城市形象不光是规划和建筑两者之间的事”,明白这句话的全部意义很重要,可使偶们不必过于自恋或自卑,而以平常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即,设计只是若干重要环节中的一个。但是,全面的分析之后,这个话题的焦点被(“偷偷地”)分解了,偶又觉得茫然而不知所措,所以觉得有必要建议大家回到“专业地带”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的确可以从城市大系统的高度来认识,前面偶们多多少少也提到了体制、立法、经济等因素对城市特色的影响,说:他们也应该对目前的不良状况负责,甚至责任相对更大。不知道如果是在一个“体制”、或者“立法”方面的专业论坛里讨论同样的话题会听到什么样的声音——估计一定会有为数不少的人要说:因为设计行业水平太差!也许他们也会抱怨自己的地位不够高呢!——所以我们不应该在这种很有道理却可能导致扯皮的争论里耗太多的时间,只要能概念性地搞清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就行了,然后就必须尽快回家先把自己的脸洗洗干净,否则到最后大家依旧灰头土脸,到底是图个什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第四条城市公共交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有序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改进公共交通系统,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出租汽车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具体管理部门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编辑本段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并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第十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确定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例和规模、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措施、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和优化方案。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公共交通设施的用地范围、枢纽和场站布局、线路布局及设施配置、公共汽车和电车专用道、无障碍设施配置等。 第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的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集方案、线路走向、站点选址、沿线土地利用及用地规划控制、换乘站、枢纽站建设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方案等。 第十三条组织编制机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四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一并报批。报批时应当附具社会各界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意见和意见采纳的情况以及未予采纳的理由。 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 编辑本段第三章设施建设

城市规划论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城市公共安全是指城市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包括城市生活中人们生产、生活、生存范围内诸多方面的安全,它既是城市及其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的满足, 也是城市依法进行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以及生产和经营所必需的良好内部秩序和外部环境的保证, 它反映了 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经济状况和资源供给等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对于城市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一、城市安全管理的现状问题 1.现行城市公共安全系统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如管理体制不尽完善,缺乏一个综合常设的权威机构。应急指挥与日常管理工作薄弱,覆盖城市各方面的联动机制未能形成,而临时性的战时指挥机构由于基础工作薄弱、经验缺乏、准备不足,致使应急管理的政令不畅,决策指令难以及时到位;部门之间相互掣肘,缺乏协调配合,不同部门和单位自成体系,职能分工不明确,重复建设,自选标准,不仅造成公共安全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大大降低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导致衍生灾害的发生;科技手段较为落后,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建成,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

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非工程建设问题薄弱,立法不健全,全民安全意识薄弱,社会心理防御能力明显不足,保险意识薄弱,管理手段单一,基本停留在以政府为主的行政管理层次上,各种民间的非政府组织、社会救援机构、慈善捐助机构建设工作十分薄弱。 2.城市基础运行系统较为脆弱,公共安全基础建设较为落后。 一方面,由道路、通讯、水、电、热、气等六大系统组成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是城市运行的生命,其运行状况往往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安全状态。而近年来大规模、大面积的城市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运行构成极大的威胁,增加了更多的安全隐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也越来越多地进人家庭,使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运行处在一个十分脆弱的环境中。另一方面,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较为薄弱,重点工程防灾标准低、防护系统薄弱,缺乏全面系统的公共安全工程规划,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的工程项目相互之间不匹配,综合监测预测能力不强,预警及通信网络系统不健全、不统一,技术基础薄弱和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尤其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洪涝灾害和火灾防治等方面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研究。 3.安全规划战略缺失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应该是与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构建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制定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同时,也应该将公共安全建设战略融入其中,并且还应占据基础性的重要位置。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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