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邓三课后习题及答案详解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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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
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符合我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多年来,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康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有根本的不同。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在政治上的反映。
表面看来是不同政党“轮流执政”,实际上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把政权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最后受益的是资产阶级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
我国的政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
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具有重要作用。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有利于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能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
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国家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保持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
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挫败西方敌对势力利用人权、民主等对我们进行的挑战,面向新世纪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努力,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生存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因素与区域相结合,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是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4.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2)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
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
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
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
党领导人
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5.怎样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形态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和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不同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是真实的民主。
它公开承认自身的阶级性,认为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意味着对于被统治者的专政,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相辅相成。
民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程度同一定的经济文化状况相关联。
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仍不够完备,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丰富和完善。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社会主义自由解决了资本主义自由无法解决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实际行使自由权利的问题。
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政权在人民手中,这是最大的政治自由;公有制为主体,从经济基础上铲除了金钱对自由的束缚。
与此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人们在思想上获得了空前自由。
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
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组织扶贫开发,解决了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它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对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高度重视。
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由于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比较落后,我们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自由人权的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民主、自由、人权,核心是民主。
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发展,都要通过国家政权,依赖国家政权。
只有人民掌握政权,巩固和发展政权,人民才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民主、自由和权利。
总之,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在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方面不受资本和金钱的束缚。
但如同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实现需要一个过程一样,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充分实现也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逐步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
6.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何在?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民主与法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