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音乐审美特征与音乐教学特点的融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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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音乐审美特征与音乐教学特点的融合分析
内容摘要:音乐教育是一门情感艺术,要使有音乐审美教育具有感情色彩,我们必须根据音乐审美特征来进行音乐教育,以下从中小学生的音乐审美特征的音乐感知、情感、兴趣以及教学特点作出较为全面的叙述。
关键词:中小学生音乐审美特征音乐教学
前言
中小学生:我们通常说的中小学生主要是指处在童年期、少年期、青年初期的个体。个体从出生到青年初期一般经历十八年左右,童年期(6、7岁到11、12岁)、少年期(11、12岁到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到17、18岁),在不同期间对音乐审美心理有着不同的的认识,因此,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教学应该与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中小生音乐审美心理特征来进行音乐教育教学,是提高音乐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本文的重点。
一、音乐审美心理特征
中小学生音乐审美心理是指学生在进行音乐审美活动中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能力。概括起来主要有:音乐的感知、音乐的情感、和音乐的兴趣等三方面的内容。
1.音乐的感知
音乐的感知是音乐的感觉和知觉,它是指学生在进行音乐审美活动时,对特定音乐现象的感觉和知觉。
根据心理学研究,“感知”或“知觉”是指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的外部联系的综合反应,它是在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比感觉更高级的感性快象,它所反映的是当时直接作用于我们感觉器官的对象的各种特征的总和。感知音乐美是认识音乐的基础,是获得美感愉悦的源泉,如学生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审美理想以及对美的创造才能,都是在审美感知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说,音乐的感知包括个体对音乐的整体感知能力和对音乐要素的感知能力。因此,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力度、体裁、风格等基本要素美感的辨别、感受和对音乐的注意和记忆,并在音乐审美情感中体验,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说学生对音乐的感知是认识音乐的基础,是获得美感愉悦的源泉。
然而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又怎样来展开音乐教学呢?
小学儿童往往是从对音乐的好奇心发展到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但他们对音乐的感知更多的是对外在特征的感知,因此是比较肤浅的。
小学低年级的儿童,他们往往以自己的实际感受为标准来对音乐进行评价,与自己经验相符的就视为好的而积极的倾向它;相反,则不予理睬。到了小学高年级,由于知识和见闻增长,思维和感情的发展,这一阶段的学生对抒情歌曲的爱好有所增加。这实则是他们对音乐的旋律美有了进一步的感知。他们的音乐感知能力相对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学生而言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但与成人相比,他们的音乐感知能力往往带有表面性和片面性,并常常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许多中学生一看到自己认为美的歌曲就专心抄下来,一听到自己认为美的歌曲就唱不离口,甚至把其中的美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因此,中学生对于音乐美丑的感知,他们衡量的标准多与主观的好恶联系。他们简单地以为好听就是美,否则就是不美。而高中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感知是较
为敏锐的,他们有着强烈的审美要求,希望参与音乐生活。他们能接受不同体裁、不同风格、不同流派和不同地域的音乐,他们能主动进入音乐作品的内部,探索其内涵。这时,高中生的音乐审美能力有进一步提高。因此,教师必须注意当代青年学生的特点和审美需求,来开展音乐教学。
2.音乐的情感
情感是主体对于外界刺激所持态度的心理反应。音乐的情感是指伴随着个体的音乐审美活动而产生的特定的情绪活动和情感上的共鸣,即音乐情感是个体对特定的音乐音响产生的相应的态度和内心体验。
音乐作为人类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是一门具有强烈情绪感染力的艺术。人的情感是丰富多样的,当所感知的音乐与个体需求的满足相吻合的时候,就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如愉悦、喜爱、兴趣等情感,并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当感知的音乐与个体的需求不能实现联系的时候,就会产生消极的情感体验,如厌恶、不满等情感,则易引诱学生走向消极、低沉。总之,不同的音乐,对人的精神具有不同影响,对于塑造人的精神气质、个性特征、品格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中小音乐教师应以优秀,健康的音乐陶冶学生,使他们情操变得高尚。
中小学生音乐情感的发展受到其身心发展的制约。因此,在中小学阶段,他们生长发育较快,认识水平提高,尤其是中学生的学习活动领域的逐渐发展,社会交往加深,自我意识和成年意识增强,这些因素使他们的情感活动也逐渐从肤浅向深化方面发展,审美意识有了进一步发展,但由于受生活经验的局限,这时期他们的情感发展处在动荡而不稳定的状态。
小学低年级学生音乐情感体验具有较强的情绪性特点,起喜怒哀乐形于色,且易于变化,一般到了中、高年级的儿童才能在音乐审美活动中有意识地表达思想情感,并加入感情色彩。中学生的音乐情感及审美体验较小学阶段往往更丰富、更深刻,尤其是高中学生的情感趋向深刻稳定,并开始逐渐学会用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各种音乐。中学生除喜欢朝气蓬勃、雄壮豪爽的音乐以外,还喜欢欢乐优美、通俗易懂的音乐,以满足多方面的感情需求,贝多芬说:“音乐当使人类的精神爆出火花。”因此,教师应以优秀的、健康的音乐陶冶学生,让他们在音乐的享受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获得积极的音乐情感,让学生心灵得到净化,情操变得高尚,从而转化为精神力量。
3. 音乐的兴趣
兴趣,它是指个体对某种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肯定的情绪态度。音乐的兴趣是指个体对音乐或对音乐的某方面的内容具有积极和肯定的积极反应,这种反应是与个体对音乐的情感相联系的。一般来说,一种持久的兴趣,有助于推动人们深入钻研和努力学习,以取得事业的成功;如缺乏这种品质,就容易见异思迁,难以长进。所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是推动学生学习音乐的动力。
然而作为中小音乐教师又怎样做才能提起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呢?中小学生的音乐兴趣都具有容易激发,但也不易于持久,不易稳定的心理倾向。因此,对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既可能是建立音乐兴趣的时期,也可能是转移音乐兴趣的时期。由于音乐兴趣是中小学生音乐审美活动的内在动力,教师在音乐审美教育过程中,激活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爱好是十分重要的。
在学校音乐教育中,音乐教师应注意选择生动有趣的音乐教材,发挥音乐音响的优势,通过听觉上的直觉感受去诱发、强化学生的兴趣,并以音乐的美感激发学生的兴趣,不断调节和变化教学方法,使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情绪去探究、去参与音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