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规划及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问题解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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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规划及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
中期财政规划的规划期为三年,每年向前延伸一年,在时间上实现滚动管理。在编制下一个三年规划时,结合新的预测结果和总体规划确定的支出额度对后两个规划年度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新的规划年度,形成新一轮三年财政规划。
三年滚动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适应,在三年财政规划指导下编制。即一次编制三个年度的预算,如编制2016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2017和2018年预算;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再向前延伸一个年度,实现滚动管理。
核心内容是通过项目库建设来规范项目管理,通过项目管理来落实部门、单位的政策管理要求,从而形成部门中期规划,指导编制三年滚动预算。
基本作用是各类规划中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要与部门三年滚动规划相衔接,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可执行性。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通过年度间预算额度的调整,及年度内项目间的预算调整,增加预算管理弹性,解决年度预算刚性约束弊端。
★2.2016年预算“一上”和“二上”两个阶段报送内容有何区别?
(1)“一上”阶段:
规划只编制项目三年支出规划。具体由研究所填报二级项目相关信息,业务部门编制分管专项规划,条财局编制全院三年项目规划。
预算表只填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由研究所根据实际需求填报。
需填报基础信息表规范津补贴表。
(2)“二上”阶段:
规划需编制项目三年支出规划,和基本支出三年规划。
填报所有预算报表(涉及政府性基金报表不填报)。
基础信息表不需填报。
3. 三年规划和2016年预算的预算编制流程是什么?
根据新的管理工作要求,分为项目准备、“一上”和“二上”三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准备(项目清理)阶段:
(1)部门统筹财政下发的通用项目和部门使用的专用项目,编制一级清理表,上报财政部;
(2)财政部审核后,下发部门项目清理结果;
(3)部门建设项目库,下发项目库信息。
“一上一下”阶段:
(1)单位编制项目相关信息;
(2)部门审核汇总,编制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上报财政部;
(3)财政部审核部门预算,下发部门控制数;
(4)部门接收细化,并向单位下发控制数;
(5)单位接收控制数。
“二上二下”阶段:
(1)单位编制预算;
(2)部门审核汇总,编制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上报财政部;
(3)财政部审核部门预算,报人大审议后批复部门预算;
(4)部门批复预算。
4.三年规划和2016年预算机关相关部门需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开展分管专项的项目清理和规范,清理后的项目应集中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具备可执行性,有效避免交叉重复。
(2)编写专项必要性、依据、绩效管理等信息。
(3)建立分管专项的二级项目库。
(4)开展二级项目评审工作。
(5)建立专项绩效目标体系设定工作。
(6)审核分管专项的文本信息和项目绩效目标。
5.三年规划和2016年预算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1)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和绩效目标设定工作。
(2)在院下发项目库的基础上,建立本单位项目库。
(3)按规定编制单位预算,预算填报内容需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4)完整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6.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和填报是什么?
(1)单位要充分预计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合理准确填报结转结余资金预算。
(2)对结转较大的项目,应视情况调减相关项目2016年支出。
(3)单位需优先消化使用2013年预算形成的结转资金,严格控制2015年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确保降低。
(4)2015年到期项目,结转资金应单列项目在结转数中反映(5)对需要结转到2016年使用的财政拨款,如为2016年继续安排支出的延续项目,结转资金列入对应项目的结转数。
★7.“三公经费”的填报要求是什么?
(1)各单位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总量及各分项只减不增。
(2)2016年各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3)会议费不得超过2014年决算数和2015年预算数两者中较低者。从2016年起,“三公”经费将自动提取数据生成。
(4)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不得安排“三公”经费。
8.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填报的内容包括什么?
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均需纳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9.填报政府采购需注意哪些事项?
(1)填报方式较往年发生变化,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和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均在政府采购支出表中反映。
(2)填报内容包括所有使用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3)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支付资金,对执行中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
(4)明确需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政府采购的,务必纳入部门预算填报。
(5)“一上”不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0.大型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对于中央财政拨款支持的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通知(条财字〔2014〕19 号)》要求,做好联合评议申报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2)院每年8月组织一次联合评议,请各单位于7月底前将联合评议材料提交至条财局科技条件处。
(3)未经联合评议程序或联合评议未通过的仪器设备预算不得纳入“二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11.车辆购置预算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各单位应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经费,原则上,“一般公务用车”财政部不予批准购置。
(2)确需购置车辆的单位,应将车辆购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一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二上”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下达的“一下”车辆控制数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3)因单位自身原因漏报的车辆,院不再办理追加车辆申请。
(4)属于更新购置车辆的,应填列“2016年计划报废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