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统治集团政治作为与奏议文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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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统治集团政治作为与奏议文嬗变
摘要:西汉时期的奏议文与汉代政治环境以及统治者的政治作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帝王政治作为的情况影响着奏议文的嬗变。
汉初国家凋敝的状况以及统治者的"布衣将相之局",政治上想有所作为,就要求文士群臣建言献策,出现了言治国之策的"奏议文"的丰富;然随着"黄老"、"休息无为"方略的实施,朝廷重用"重厚长者","木詘于文辞"者,于是,"奏议文"呈"晏息"之势;汉武帝的大有作为,又刺激了"奏议文"的"丰长";西汉末政治的衰弊,文人们再次上书以陈政事,"奏议文"就再次繁盛。
关键词:名臣奏议;衰弊;封事;上疏;统治集团;布衣将相;吾丘寿王;政治生态;侯王;息夫躬;
“奏议”或称“奏疏”,本是一种言语行为,是臣下向皇帝以语言形式进谏或请示的活动。
在古代君主专制社会,皇帝大权独揽,是国家的最高权威,臣下从军国大事、治国策略、政令实施,到日常事务、行政管理,都要向皇帝汇报或请示。
这样的汇报或请示,有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口头上的奏议称为“奏言”,书面的奏议称为“奏章”。
后来,这种“奏言”或“奏章”逐渐有了固定的格式,成了一种文体——奏议文。
这种文体形式就成了臣下向帝王陈述政事己见文书的总称,也是封建君主专制社会实施管理,上下沟通的一种方式。
从历史上看,口头奏议的存在和出现是在上古时代,而书面形式的奏议,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定型于秦汉。
因其历史渊源久远,所以品类繁盛。
历朝历代的奏议,名称称谓繁多[1]。
尽管如此,然其功能基本未变。
因此,我们可将其总称为“奏议文”[2]。
西汉一代,奏议文兴盛,并随着统治集团的政治作为而发生着嬗变。
一、奏议文在策略“饥饿”到无为政治环境下的嬗变
任何一种“文”都有着一定的社会功能,作为“文”的“奏议”也不外乎此。
实用性较强的“奏议文”,其基本的功用是谏议、汇告、请示、议事、陈情、表意、对策、建言申斥、谢恩、乞恩、谏诤、游说、驳斥、弹劾、认罪、告假等等,而这些繁杂的功能基本上都是臣下与皇帝在政治活动中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奏议文最为突出的功能则是社会政治功能。
从奏议文的历史来看,春秋战国时期应当是奏议文的生发期,西汉则是奏议文的成熟期。
这一时期,西汉文章中奏议文相对于其他文体来说,所占比重较大。
而这样的繁盛局面,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西汉初年治理策略的需求,刺激了当时“奏议”文的“茂盛”。
这便是奏议文生长的政治生态。
刘开在《与阮芸台宫保论文书》中说:“文莫盛于西汉,而汉人所谓文者,但有奏对封事。
”可见汉代奏议写作之盛。
西汉初期,政治经济百废待兴,《汉书·食贷志》云: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将相或乘牛车[3]。
在这种形势下,刚刚取得政权的政治集团,面临着许多政治问题:如何改变连年战争造成的经济凋敝状况,如何解决中央集权的统治与诸侯封国之间的权力矛盾,如何处理大汉一统与匈奴等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如何处理地主土地兼并与农民的矛盾,这一切都成了汉高祖刘邦统治集团亟待解决的一系列现实政治问题。
除此之外,国家确定怎样的治国方略,实施什么样的策略才能长治久安,以什么思想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等一系列的“时代课题”,都成了统治集团着力思考的头等大事。
而这些问题和课题的解决,对于起自布衣,文化水平不高的刘邦统治集团来说,确实是一个难题。
刘邦称帝后,追随其左右的文臣武将均成为开国元勋。
通过分封、赐官、赏爵使他们皆身居显职,组成地主阶级的统治集团。
这一统治集团中,大多数人出身下层或中小地主。
推翻秦王朝、建立西汉政权的功臣,多系秦代社会中的下层人物。
如刘邦就是出身于“泗水亭长”的一个小官吏,家中虽有田产,但其妻吕雉及父太公仍须“居田中”参加劳动,而这个“好酒及色”的亭长,还常常欠别人的酒钱无力偿付使人不得不“折券弃责(债)”。
由此可见,参加起义前的刘邦,决非大地主贵族。
至于随从刘邦起事的,辅佐他开创汉王朝基业的大臣中,只有张良为韩国公子,属于贵族;其次是张苍,曾任秦御史,叔孙通曾为秦待诏博士,属于秦代上层官僚。
其余诸将相、大臣,多出自社会底层,如萧何曾为“主吏掾”[4],曹参曾为“狱掾”[5],任敖也曾任狱吏,傅宽为骑将,申屠嘉为材官,均是小官吏或士卒出身。
周勃在参加起义军前“以屠狗为事”,灌婴曾以贩缯为生。
此外,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是一般百姓。
这些原来当过小官吏、小手工业者,或中小地主及出自社会下层的平民,在刚刚建立的西汉王朝最高统治集团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形成了汉初“布衣将相之局”。
正如清人赵翼所论:“汉初诸臣,惟张良出身最贵,韩相之子也。
其次则
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
次则萧何,沛主吏掾;曹参,狱掾;任敖,狱吏;周苛,泗水卒史;傅宽,魏骑将;申屠嘉,材官。
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
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輓车者。
一时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将相,前此所未有也。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
……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
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
此气运为之也。
天之变局,至是始定。
”[6]
另外一种情况是,更多的关东地主进入最高统治集团。
刘邦原籍沛县丰邑,除最早随他一同起义的萧何、曹参、樊哙等“丰沛集团”外,在后来陆续加入到刘邦军事阵营的,也多系关东地区人。
因此,西汉王朝建立时,进入最高统治层的多是关东地主,来自关中的地主只是极个别的。
至于被封为“功臣”的开国元勋,则全部来自关东。
现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列十八侯之原籍、出身如下表。
汉初统治集团成分表[7]
姓名官爵原籍出身或原职业
萧何丞相酂侯沛、丰沛主吏掾
曹参相国平阳侯沛沛狱掾
张敖赵王宣平侯大梁贵族张耳之子
周勃绛侯沛织薄曲为生
樊哙舞阳侯沛以屠狗为事
郦商曲周景侯高阳家贫落魄
奚涓鲁侯沛舍人
夏侯婴汝阴侯沛沛厩司御
灌婴颍阴侯睢阳曾以贩缯为生
傅宽阳陵侯横阳舍人
靳歙信武侯宛胊中涓
王陵安国侯沛县豪
陈武棘蒲侯薛不明
王吸将军清河定侯丰中涓
薛欧将军广平侯丰舍人
周昌御史大夫汾阴侯沛卒史
丁复大将军阳都侯薛越将
虫达曲成侯砀户将
这十八人虽不能包括创建西汉王朝的全部重要功臣或官僚,但以此分析汉初“布衣将相”的统治集团成分,则是具有代表性的。
从出身或原职业看,十八人中出身小官吏或“中涓”、“舍人”的十名,出身“织薄曲为生”等小手工业者或“家贫”的下层人四人,其余四人一名为张耳之子张敖,一名为不明出身的陈武。
明确标明社会地位较高的只有丁复为“越将”,王陵为“县豪”,在十八人中仅占九分之一。
在这种局势下,“一种政治行为的合理性有待于探讨和推敲,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有待于阐发和论证,它们都不能离开‘辩’。
中国人在把其行为或意念归结到一个什么学说体系的时候,他们特别能获得心理上的稳定感和正当感;尽管这种归结的逻辑实际存在着非常复杂的情况。
无论如何,这种状况是使‘指导思想’经常成为必要了。
”[8]然而,以刘邦为首的统治集团,对此想有所作为,但却苦于无贤才良臣为其出谋划策,就出现了策略“饥饿”。
要之,这种“布衣将相之局”,面对前述难题和时代课题,对治国策略有一种必然的要求。
而要解决国家治理的政治难题,也就只能依赖于文人学士了。
因此,“学士臣民的规劝便也获得了充分的正当性。
”[9]这种政治需求便让皇帝广开言路,寻求良方。
国家最高统治者首先从法令制度上许可文人学士直言敢谏。
先是汉惠帝除挟书律,《汉书·惠帝纪》载:“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还有吕后除妖言,《汉书·高后纪》载:
元年春正月,诏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辠、妖言令,议未决而崩。
今除之。
[10]
汉文帝下令除诽谤、妖言之法。
《汉书·文帝纪》: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
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
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11]
除诽谤、妖言之法,名义上是让众臣“尽情”,使皇帝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过失,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实质上是皇帝在向官员们寻找“思想”,又大致相当于“问计于民”或“问计于官”,只是皇帝有碍于面子而不愿直说罢了。
《汉书·文帝纪》载文帝二年(前178年)发布《举贤良诏》: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
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
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
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
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
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
因各敕以职任,务省徭费以便民。
朕既不能远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
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
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
”[12]
这里,文帝以出现灾异为借口,反悔自己代天养民,却“布政不均”,天以警戒,但由于“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因之,“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正自己的失误。
这就说明皇帝需要“直言极谏之臣”的“谏议”。
这可以说是文帝行贤良方正之策寻对策以陈政事之法。
文帝还曾发布策贤良诏。
《汉书·爰盎晁错传》载:
后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错在选中。
上亲策诏之,曰: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贤士,施及方外,四极之内,舟车所至,人迹所及,靡不闻命,以辅其不逮;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比善戮力,以翼天子。
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长楙。
高皇帝亲除大害,去乱从,并建豪英,以为官师,为谏争,辅天子之阙,而翼戴汉宗也。
赖天之灵,宗庙之福,方内以安,泽及四夷。
今朕获执天子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闻也。
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将以匡朕之不逮。
二三大夫之行当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于朝,亲谕朕志。
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
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著之于篇,朕亲览焉,观大夫所以佐朕,至与不至。
书之,周之密之,重之闭之。
兴自朕躬,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
乌乎,戒之!二三大夫其帅志毋怠![13]
文帝在诏文中,先列举史实:大禹求贤士以为辅佐,使夏长治;前代的高祖皇帝用谏诤之官,以为辅翼,使“方内以安,泽及四夷”,由于“执天子之正,以承宗庙之祀”,加上自己“不德”、“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所以需要“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将以匡朕之不逮。
”
这也是在向“贤良”们要治国的“主意”。
正如阎步克所说:“在那古老而深厚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君主不被认为、也不自认为是神明,他承认自己有‘过失’、‘不得’之可能以及‘知见不及’之处,于是他就不能不向学士和臣民的规谏求助了。
”[14]
因此,汉代帝王非常重视吏民、官吏、书生们的上书奏议和谏诤,而且从行政制度上肯定了下来。
清代赵翼曾在《廿二史札记》卷二中说,“汉诏多惧词”,皇帝的诏书中经常会有“朕甚自愧”、“朕晻于王道”、“是皆朕之不明”、“朕以无德,奉承大业,……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章不中,可不忧欤!”等词句。
这也道出了当时的皇帝对于国家治理之道,确有不明之处。
所以说,汉初政治现实的需求,皇帝大开言路,这就刺激了奏议文的“丰长”。
“奏议中论史、论政内容一时多了起来。
”[15]此一时期,奏议作者的主要代表有:陆贾、贾谊、晁错、贾山、邹阳等。
此外,又有张良、韩信、陈平、刘敬、郦食其、张苍、张释之等谋士、将领、丞相。
西汉前期奏议文情况表[16]
作者篇名出处数量
陆贾《新语》《两汉全书》12篇
贾谊《陈政事疏》《上疏请封建子弟》《上
疏谏王淮南诸子》《论积贮疏》《谏除
盗钱令使民放铸》《上都输疏》《论定
制度与礼乐疏》《论吏平政宣民宁之道
在帝王躬亲》
《汉书·贾谊传》
《汉书·食货志》
《通典》《汉
书·礼乐志》《历
代名臣奏议》
8篇
晁错《贤良文学对策》《上书言皇太子宜知
术数》《上书言兵事》《言守边备塞务
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复言募民徙塞
下》《说文帝令民入粟受爵》《复奏勿
收农民租》《说景帝削吴》《请诛楚王》
《汉书·晁错传》
《汉书·食货志》
《汉书·吴王濞
传》
9篇
贾山《至言》《对诘谏除盗铸钱令》《汉书·贾山传》2篇
邹阳《上书吴王》《狱中上书自明》《汉书·邹阳传》
或《文选》或《艺
文类聚》二十四、
2篇
五十八
张良《论不可立六国后》《谏西归》(与陈
平合奏)、《请捐地韩信彭越各自为战》
《请从娄敬言都关中》《论封赏》(与
陈平合奏)《请急封雍齿》《请听樊哙
言出舍》《请令郦食其持重宝啗秦将》
《历代名臣奏汉》8篇
韩信《论楚汉得失疏》《上尊号疏》《论将
兵多多益善》《议定三秦》
《史记·淮阴侯
列传》《汉书·高
帝纪》《历代名臣
奏议》
4篇
陈平《奏议定列侯功次》《上代王即位议》
《奉诏除连坐法议》《请伪游云梦》
《汉书·高后纪》
《汉书·文帝纪》
《汉书•刑法志》
《历代名臣奏议》
4篇
娄敬《上书谏高祖》《请徙六国后及豪杰名
家居关中》《请都关中议》《请与匈奴
结和亲议》
《晋书·段灼传》
《历代名臣奏议》
《史记·娄敬列
传》
4篇
郦
食其《踵军门上谒》《奏请说齐王》《说齐
王》《请立六国后》《请往说陈留》
《史记·郦生陆
贾列传》《汉
书·郦食其传》
《汉书·张陈王
周传》《历代名臣
奏议》
5篇
张苍《奏论淮南王长罪》《奏驳公孙臣汉应
土德议》《奏议除肉刑》
《史记·淮南王
传》《史记·封禅
书》《汉书·刑法
志》
3篇
张释之《论山陵》《谏拜啬夫为上林令》《奏
犯蹕者罚金盗高庙前玉环者弃市》
《历代名臣奏议》3篇
合计64篇
从表中可以看出,文人学士、官吏臣下都纷纷上奏疏,以陈政事,其奏议文的数量是比较多的。
这些奏议涉及到以下问题:一是政治事务。
如《陈政事疏》《上疏请封建子弟》《论吏平政宣民宁之道在帝王躬亲》《请从娄敬言都关中》《议定三秦》《请徙六国后及豪杰名家居关中》《请都关中议》等;二是经济问题。
如《论积贮疏》《谏除盗钱令使民放铸》《上都输疏》《言守边备塞务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复言募民徙塞下》《说文帝令民入粟受爵》《复奏勿收农民
租》《对诘谏除盗铸钱令》等;三是藩国问题。
如《上疏谏王淮南诸子》《说景帝削吴》《请诛楚王》《论不可立六国后》《奏论淮南王长罪》等;四是匈奴问题。
如《请与匈奴结和亲议》《请立六国后》等;五是文化建设。
如《论定制度与礼乐疏》《上书言皇太子宜知术数》等;六是尚德宽刑。
如《奏犯蹕者罚金盗高庙前玉环者弃市》《奉诏除连坐法议》《奏议除肉刑》;七是军事问题。
如《上书言兵事》《论将兵多多益善》《踵军门上谒》等。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奏议涉及最多的问题当是经济问题。
到了实施“休息无为”之治的汉惠帝、高后时期,统治者行“黄老”之术。
在“无为”的政治环境下,奏议的生产就相应的减少了。
关于“黄老”、“无为”之治。
《史记·吕太后本纪》载: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離战争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17]。
《史记·儒林列传》说:“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史记·外戚世家》载,景帝之时,其母“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
”因此,这一时期,黄老之学占据了相当地位。
阎步克曾分析说:
在汉初,一方面有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另一方面又有“政不出房户”、“不治事”、“不言”、“清静无为”、“卧闺閤内一出”。
秦末的酷政战火后社会凋敝至极,“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之二”、“半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在感到有必要求助于学士政见之时,统治者只能在既存的诸家中择善而从。
此时最先打动他们的是黄老“清静无为”之说,因为承秦之制而又使这一体制的转速降至最低,在当时是最为“易行”、“易操”的。
客观的政治需要经过道论的精致阐释,就更显得有充分的正当性了[18]。
这是说,汉初实行“清静无为”的“黄老”之说,乃是当时经济、政治局势的需要。
由于统治者对黄帝、老子的尊奉和推崇,逐渐形成了一个黄老学派,而这一学派,其源渊乃是道家。
而“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
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则不然。
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则主劳而臣逸。
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
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
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19]这是道家的基本精神及其特征,然而统治者所实行的“黄老”之学的“道”,又是从中吸取了有用并且切合当时政治实际的成份,可以说,汉初黄老政治就是在这个思潮指导之下的政治。
那么,尊奉“黄老”的统治者,在汉初又是怎样的政治作为呢?这种政治作为对用人又有怎样的影响?再者,这类被用之“人”在特定的政治环境下,其表现又是如何?对奏议文又是怎样的一种影响呢?
《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载樊准曾在上疏中曰:
昔孝文窦后性好黄老,而清静之化流景武之閒[21]。
《史记·礼书》载:
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故罢去之[20]。
《史记·孝文本纪》载文帝遗诏,“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甚可哀。
”以薄葬轻服。
上列“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节俭”、“薄葬轻服”,这都合于道家之义。
不惟如此,郡国也在实行黄老之治。
《史记·曹相国世家》载,曹参初为齐相时,即采纳治黄老之学的盖公之见,以黄老治国:
参之相齐,齐七十城。
天下初定,悼惠王富于春秋,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俗)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
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
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
具言之。
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
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22]。
曹参用盖公“治道贵清静”的黄老之术,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得到了齐国百姓的称赞和肯定。
以黄老之术治齐者,还有石庆。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载:
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
皇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23]。
这与推崇黄老的窦太后有着一定的关系。
史载石奋“无文学,恭谨无与比”,被“不任儒者”的景帝尊之为“万石君”,家族世传“恭谨”之风。
石庆为齐相时,“举齐国皆慕其家行,不言而齐国大治”。
《汉书》中对此也有记载,颜师古为其作注,对“不治而齐国大治”中“不治”解释为“言无所治罚。
”这里的“不言”、“不治”与《老子》中“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相一致。
再看还有其他行黄老之术者,其处事特征和主张颇为相似。
在推行黄老之术的过程中,出现了“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
”“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
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24]的局面。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载:
释之曰:“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二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斅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且秦以任刀笔之吏,吏争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无之实恻隐,以故不闻其过,陵迟而至于二世,天下土崩。
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食。
”[25]
他推崇“言事曾不能出口”的“长者”绛侯周勃、东阳侯张相如。
与此类人相似的还有直不疑,《史记·万石张叔列传》记道:直不疑“学《老子》言。
其所临,为官如故,唯恐人知其为吏迹也。
不好立名称,称为长者。
”《史记·汲郑列传》记载,郑当时“好黄老之言,其慕长者如恐不见。
”“每朝,候上之间,说未尝不言天下之长者。
”《史记·田叔列传》载,田叔“学黄老术于乐巨公所。
”这些人,或“不言”,或“不治”,或称许“言事曾不能出口”,或“行谨厚”,
都与汉初推行黄老之术的政治策略有关。
阎步克认为,“这都反映了黄老政治在理想治国角色方面的选择。
”他还说:
相应地,斥去“吏之言文刻深。
欲务声名者”、“谍谍利口捷给”之人,宁可选用“木诎于文辞”、“言事曾不能出口”的“重厚长者”,也不能不说是从秦代文吏政治之“税民深者为能吏”、“杀人众者为忠臣”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行政官僚的吏能,本是官僚制度赖以运作的最基本前提;然而当时的统治者在未能找到更合适的统治之术时,宁可牺牲官僚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也不敢轻举妄动以避免失误[26]。
也就是说,皇帝在选择“无为”政治的同时,用人则是某种意义上所谓的“无能”之臣。
无为政治所用无能之臣,奏议自然就少,见表所列。
孝、惠皇帝,高后时期奏议情况表[27](不完全)
作者篇名出处数量
杜业《上书追劾翟方进》《上书言
王氏世权》《奏事》《说成帝
绍封功臣》
《汉书·杜周附传》《汉
名臣奏议》《汉书·高惠
高后文功臣表序》
4篇
叔孙生《请筑原庙兴果献》(汉惠帝
时)
《历代名臣奏议》1篇
合计5篇
由此可见,“在‘百姓新免毒蠡,人欲长老养亲’之时,社会普遍厌恶好大喜功、繁文宏论,厌恶秦式的能吏而向往着‘长者’。
”[28]那么,这些“少文多质”而又“木诎于文辞”的“重厚长者”,在“清静无为”的政治环境中,既不会有过多的“有为”策力,也不可能在政治形势不需要的情况下逆之而动,去上书言事,因此,这一时期的奏议写作及流传就比较少。
注:
[1]在各代,奏议名称繁多。
如议、疏、条陈、札子、手片、露布、对策、万言书、笺;奏对、奏言、奏说、奏条、奏疏、奏陈、奏本、奏折、奏谏、奏阐、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