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四国签证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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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瑞典签证 (2)
(一)概况 (2)
(二)瑞典短期商务签证Checklist (3)
(三)申请瑞典短期探亲访友签证Checklist (3)
(四)留学签证申请材料(请注意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4)
(五)如何申请陪读的居留许可 (4)
二.丹麦签证 (6)
(一)概况 (6)
(二)丹麦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7)
(三)如何申请居留许可(留学) (8)
(四)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9)
三.芬兰签证 (10)
(一)芬兰驻华大使馆概况 (10)
1.芬兰驻华大使馆联系方式 (10)
2.芬兰各领事馆管辖范围 (10)
(二)商务签证须知 (11)
(三)芬兰长期居留许可(留学生) (12)
四.挪威签证 (13)
(一)挪威签证须知 (13)
(二)挪威签证费用 (13)
(三)挪威商务签证 (14)
(四)挪威学生签证 (15)
一.瑞典签证
(一)概况
访问瑞典,您需申请入境签证。
入境签证通常为如下事宜做短期停留,如:-旅游观光-商务访问-参加会议-探亲访友-过境等。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由任何一个申根国颁发的签证可在申根区内自由旅行。
申根国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丹麦、芬兰、冰岛、挪威和瑞典。
申根区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1.有权使馆或总领馆
申请者必须到其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若无法确定其主要目的国,申请者应到其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 如果申请者在各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则应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
2.签证申请
官方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构来递交签证申请,普通护照持有者原则上必须亲自来申请。
3.签证受理时间
签证受理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4.签证受理费
签证费人民币350元。
5. 其他驻华瑞典外交使团:
(1).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遮打道3号A,香港会所大厦8楼, TEL::00852 2521 1212. 2912 8823,FAX::00852 2596 0308,受理香港居民签证申请
(2).瑞典驻华大使馆:北京,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3号,TEL:010 6532 3331,FAX 010 5532 2909 ,受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以外的居民的申请
(3).广东省居民应在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TEL:020 8666 0353, FAX :020 8667 0315 。
联系方式:
瑞典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3号邮编: 100600
Tel: 电话+86 (0)10 6532 9790
Fax: 传真+86 (0)10 6532 5008
E-mail: /pages/general_21952.asp
电子邮件: ambassaden.peking@foreign.ministry.se
(二)瑞典短期商务签证Checklist
1.2套申根商务签证申请表及附表A的复印件
2.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
3.2张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
4.2张近照。
其中两张粘于申请表上,另一张随材料上交。
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者除外。
5.工作证明(签字,公司盖章并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职务,访问目的和回国担保)。
6.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翻译件。
7.瑞方合作公司邀请信(预计停留期限;停留目的和行程安排。
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8.瑞典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Registreringsbevis)
9.资金证明。
在瑞典停留的资金标准为370克朗/天。
既可在邀请信或单位证明信上注明也可单独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0.购买旅行保险(期限:在申根区停留的时间;金额:至少三万欧元;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
)
(三)申请瑞典短期探亲访友签证Checklist
申请人:
1. 1套短期探亲访友申请表以及附表D (申请人填写)
2. 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
3. 1张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
4. 2张近照。
5. 工作证明(如有工作单位需出示同意去瑞典探亲访友的英文证明,公函纸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
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学生也需出示相应的学校证明信)
6. 户口本正本及其他各页的复印件。
7. 资金证明。
(在瑞典停留的资金标准为370克朗/天)
8. 购买旅行保险(期限: 在申根区停留的时间;金额: 至少三万欧元;内容: 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
)
邀请人:
1. 附表E(邀请人填写)
2.邀请人的个人登记身份证明(personbevis)
3. 邀请人护照中身份页的复印件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留学签证申请材料(请注意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1. 两套申请表。
2. 护照
3. 2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如果没有护照您也可以先申请,随后送来护照即可。
4. 2张六个月之内的近照
5. Admission Letter
6. 学生需要提供学校的证明信及其复印件。
该信应提及您在学校的状况,并有学校的地址电话盖章
以及联系人签名。
7. 若工作需提供工作证明(英文)及其复印件。
该介绍信应提及您的职位,并有雇主的地址电话盖
章和签名。
8. 学历证和毕业证的公证书及公证书的复印件。
9. 资金担保,如银行存款证明。
一年按十个月算,每个月至少7300瑞典克朗。
您应当出示足够您在瑞
典完成整个学业所需时间内的资金担保。
请提供英文材料及其复印件。
10.申请受理费,如果您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
申请受理费成年人是1120元,18岁以下学
生为560元。
11.如果您将成为瑞典大学的客座研究员(通常情况下您已获得博士学历),请让瑞典的大学填写瑞
典劳工部(AMS)表格,并送交瑞典大使馆。
此表格需由当地的工会代表签名。
(五)如何申请陪读的居留许可
如果您打算与您在瑞典留学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或孩子/父母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您应当申请居留许可。
您可以在瑞典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居留许可。
在您交完材料以后大使馆将有可能安排电话谈话。
在大使馆获得所有必要材料后,将把您的申请递交给瑞典移民局。
大使馆将通知您申请的结果。
如果您获得批准,大使馆将会在您的护照上贴上居留许可。
您不允许进入瑞典后再等待移民局的决定。
您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请注意所有材料均需原件):
如果您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在瑞典:
1.2套申请表。
2.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
3.2张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
4.2张六个月之内的照片。
5.结婚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如果您已在瑞典结婚,请提供瑞典结婚证的复印件两份。
如果您曾有过婚史,请提供离婚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
如果您未婚,请提供单身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
6.来自目前雇主的证明信及其复印件。
该信应说明您已被批准假期,并有负责人签字及其电话。
7.资金担保。
您应当出示每月至少3500克朗的资金担保及其复印件。
8.来自丈夫/妻子/同居伴侣的邀请信以及复印件。
9.您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10.您丈夫/妻子/同居伴侣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
申请受理费 1120 元人民币。
18岁以下的孩子(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瑞典,孩子随同父亲/母亲在瑞典生活)
1.申请表。
该申请表须由小孩的法定抚养人签名。
2.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
3.2张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
4.2张六个月之内的照片。
5.小孩与父母之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6.如果只有一方父母有权接触小孩,则应提供小孩抚养权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7.父母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8.父母(在瑞典)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复印件两份
9.如果小孩的父母中有一方留在中国,他/她应提供一封英文信及其复印件。
该信须证实其知道小孩申请去瑞典与亲人团聚这件事,并表示同意。
10.来自生活在瑞典的父母的邀请函及其复印件。
11.经济担保(每月在瑞典至少1800克朗的生活费)及其复印件。
12.来自学校的证明信及其复印件。
该信应提及学校已批准假期,并有负责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二.丹麦签证
(一)概况
有关使馆和总领馆
根据行政区域划分管理条例,签证申请者必须到其长期居住地的行政领事馆办理签证。
根据申根规定,签证由申请者在申根区主要目的国签发,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如果申请人在几个申根国家停留的时间相同,则应该到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机构申请签证。
申请签证
官方护照–外交,公务及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国相关部委或一些被授权机关递交签证申请。
持因私普通护照者必须亲自前来申请。
丹麦驻中国总领事馆信息
丹麦驻北京总领事馆
地址: 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 邮编: 100600
电话:+86(10)8532 9900
传真:+86(10)8532 9936
E-mail: bjsamb@um.dk
丹麦驻上海总领事馆
管辖上海,江西,安徽,江苏和浙江四省市的签证事务。
上海延安西路2200号国贸中心701室200336
电话: +86(21)6209 0500
传真: +86(21)6209 0504
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管辖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四省市的签证事务。
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酒店商务楼1578室510015
电话: +86(20)8666 0353
传真: +86(20)8667 0315
丹麦驻香港总领事馆
管辖香港和澳门的签证事务。
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2402B室
电话: +852 2827 8101
传真: +852 2827 4555
(二)丹麦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 一套(主表和副表)完整填写的申请表格
2. 1张两寸白底近照.
3. 护照,在签证有效期满后90天仍有效
4. 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
5. 中方公司的正式介绍信(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职务,工资,访问目的,并签名,加盖公司印章.
6. 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可以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
7. 由申根地区邀请人发出的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是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内容包括:
A 停留原因
B 预期停留时间
C 日程安排
请注意:邀请函从丹麦邀请方直接传真给该国使馆签证处.
8.经济费用担保证明(可在邀请信或担保函中注明)
9.最低保额是每人三万欧元,并涵盖申根国的境外医疗旅游保险正本和副本各一张.
10.申请费用60欧
11.申请表格和其它材料的递交以及安排预约面试均是免费的.
签证周期:
签证审理时间正常情况下最长为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09:00-11:00,丹麦和中国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邮编: 100600
电话:+86(10)8532 9900
传真:+86(10)8532 9936
E-mail: bjsamb@um.dk
(三)如何申请居留许可(留学)
申请须知:
申请居留许可(学生签证)的材料必须于周一至周四早 09:00–11:00 递交到使馆。
同时预定申请人面试时间。
申请人面试于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4:00–16:00 进行。
准备材料:
1.有效护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张红色申请表
4.2张两寸近照
5.丹麦大学的邀请信(如果邀请方承担旅费,请在信中说明)
6.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出国留学的证明。
中英文各一份,领导签字并盖章。
7.资金证明(可证明支付申请人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 50000 丹麦克郎),形式如下:
1)奖学金
2)学生贷款
3)在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货币为美元或丹克郎。
4)第三方承诺申请人的经济担保,担保申请人在丹麦期间上述金额会提供给申请人支配。
除两张申请表格外,将其它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
补充材料,信息和提示:
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也有权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谈。
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丹麦语。
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后本使馆会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
移民局需要2-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
一旦有结果使馆会尽快通知申请人。
费用:
申请费用为970人民币。
如需回寄护照,请另付特快专递费。
无论申请是否成功,费用概不退还。
(四)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签证申请程序:
申请材料应提前5-8周提交到使馆或总领事馆签证处,以便及时处理。
签证受理时间通常需要大约15个工作日。
18岁以下的申请人必须有经父母核准的申请并在向使馆申请时至少有其中一人在场陪同。
申请短期探亲访友签证材料:
1. 两张短期停留表格并贴两张2寸近照
2. 护照必须由本人签名并且保证其在签证有效期后仍90天有效
3. 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
4. 丹麦邀请方的邀请信,并且要注明:
1)预计停留期限
2)停留的目的和行程安排
5. 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非丹麦籍邀请人需出示有效的丹麦签证或长期居留卡的复印件。
6. 经济担保〔写入邀请信中,如果申请人自己承担费用,须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7. 如您探访丹麦的亲人,请出示关系公证书的原件。
8. 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证明,也就是同意您出国探亲的证明。
上述所有文件需要提供原件。
申请费用:
175至600丹麦克郎之间,将根据入境次数和逗留期限进行计算,费用按照当时汇率用人民币在申请签证时支付, 并且不退还。
如需使馆回寄护照,另付EMS特快专递费用并请注明姓名,通信地址,邮编及电话。
签证批准后,申请人领取护照时需出示以下文件:
1.有效的往返机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健康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该健康保险需承保任何可能的急性医疗救助或紧急医院救护,以及因此必须回国造成的各种费用。
该保险必须在申根国家有效并可承付,期效与本人申请停留的时间相符,保额至少在30.000欧元以上。
*注:申请前往冰岛的签证事务在丹麦使馆办理!
三.芬兰签证
(一)芬兰驻华大使馆概况
1.芬兰驻华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
芬兰驻华大使馆
100020中国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26层
电话:(+86-10) 8519 8300
传真:(+86-10) 8519 8301
电子邮件:sanomat.pek@formin.fi
网站:/zh
办公时间:
办公室和领事处:星期一到星期五08.30-12.00, 13.00-16.45
签证处:星期一到星期五09.00-11.30
时差:夏季,芬兰比北京时间晚5个小时
冬季,芬兰比北京时间晚6个小时
2.芬兰各领事馆管辖范围
芬兰大使馆,北京:重庆市、甘肃省、贵州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宁夏省、北京市、青海省、陕西省、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
总领事馆,上海: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浙江省。
总领事馆,广州:福建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
总领事馆,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商务签证须知
商务签证要求准备的文件:
(1)一张填写完整的表格和两张近期白色背景照片。
例外:西班牙:4份申请表格。
比利时,德国,瑞典;2份申请表格。
(2)护照,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其护照仍应有至少三个月的有效时间。
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3)中国公司(写清申请人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职务,工资,和商务活动的细节)的担保函原件
(翻译成英文或申请接受国的语言)包括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
(4)一份中国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包括翻译成英文或申请接受国的语言。
(5)由申根区域内商业伙伴出具的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用英文或申请接受国的语言。
包括:
a) 信笺抬头,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页(如果有)。
b) 计划停留的的时间。
c) 停留目的包括日程。
请注意:丹麦和希腊要求邀请信被直接传真至相关的领事部门。
(6)花费的确认(在邀请信或担保函中)。
其担保函的要求形式,请与相关的领事部门联系或查看网站。
(7)外国申请者:居留证(如果有)及一份复印件。
(8)健康保险证明。
其保额至少要达到三万欧元,期限要覆盖所有申根区域的旅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费用:60欧元,付根据官方汇率兑换的当地货币,请注意没有额外的费用。
分发的签证表格和其
他信息咨询系免费。
补充说明:
(1)芬兰还要求经确认的全程机票订单。
(2)上述提及的要求不是详尽的目录。
相关的领事部门如认为需要,有权继续要求更多的文件。
(3)关于签证处的工作时间和特殊国家的信息,请与相关的领事机构联系或参看相关的领事机构的网站。
(三)芬兰长期居留许可(留学生)
由芬兰教育机构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如果在芬兰的学习期限超过3个月,需要申请长期居留许可。
如果申请者在被芬兰教育机构录取之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申请者必须首先申请签证。
首次长期居留许可申请,申请者应在芬兰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非中国公民若具有有效的在中国的居留证,可在中国提交申请)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且签名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2张最近的标准护照照片(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尺寸为47毫米×36毫米)
(2)表格uvi104
(3)有效护照及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4)芬兰教育机构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经过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过的出生公证书
(6)如果申请者去读大学,需附有高中学历公证书并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及认证书的英文页的复印件两份。
(7)如果申请者去读研究生,需附有学位公证书并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及认证书的英文页的复印件两份。
(8)如果申请者在中国工作,需附有申请者所在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本人的职务、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最高学历公证书和认证书
(9)出具以申请者名义的6000欧元或7500美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该证明在申请者在芬兰期间必须每年更新一次
(10)英语证书(雅思5.0或托福550)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亲自申请并接受面试
(2)所有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并附复印件
(3)所有材料必须是英文或芬兰文;中文材料必须有英文翻译
(4)如需要,使馆有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5)由芬兰移民局做出裁定;办理时间不定
(6)不偿还的申请费为55欧元,人民币价格根据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四.挪威签证
(一)挪威签证须知
挪威大使馆/
签证须知:
除签证上特别注明外,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国签署的有效签证可以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
申根国家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
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
有关使馆和总领馆:
签证申请者须到主要目的国的驻华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
(根据申根规定,申根地区主要目的国,可以不是第一入境国。
)
申请签证:
持有因公护照的申请人(包括: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须由有关部、委的外事部门办理签证。
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原则上应该由本人申请。
挪威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挪威与中国节假日闭馆。
具体事宜请与使馆联系
电话:(010) 65322261 分机617 传真:(010) 6532239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一街一号邮编:100600
(二)挪威签证费用
2007年1月1日起新签证费规定
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申根国包括挪威的短期访问签证费上升至60欧元。
须以可兑换货币或本国货币(当时官方汇率兑换)支付。
不管结果如何,申请人应付签证费。
上交申请时应付签证费。
费用可用人民币或美元支付。
短期签证:
◆申根签证(停留90天以内)- 600人民币/80 美元。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岁以下儿童
6
◆访问理由为学习或教育培训的学生,研究生和陪同教师
◆访问理由为根据具体规定从事科学研究的第三国研究员
工作与居留许可证:
◆工作,学习和居留许可或延期 - 1300人民币/ 180 美元
◆根据挪威移民法第26条,申请团体工作许可证,每个雇员收费 - 1300人民币/ 180 美元。
以下几类申请人可免除签证费:
◆低于18周岁的申请人
◆根据移民法第174-189a 条规定,EEA协议或EFTA条约关于居留许可签约国公民申请或延期签证◆难民或已经获得难民地位的外国公民,或受到移民法第15,1 条保护的申请人
◆签证拒签后上诉。
(三)挪威商务签证
所需材料:
1、填写两份短期签证申请表,并贴上近照两张。
2、护照。
签证到期后,护照有效期仍不得少于90天,并附身份页复印件一份。
3、中方公司或机构签发的正式介绍信 ( 包括: 地址、电话、传真、申请人的职位、旅行目的和按期
返回保证。
)
4、中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仅限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
5、挪方邀请信。
(须注明访问目的,预计停留时间和行程安排)
6、费用证明(在邀请信或担保信中注明即可) 。
7、邀请方或申请人所属公司出示的支付旅行保险的书面确认信或保险公司的旅行保险单。
在申根地
区停留期间的旅行/健康保险证明,保险金额范围至少为3万欧元。
8、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仅限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
9、居住在中国的外国公民需提供在华居留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正本, 并附英文或挪威文译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备复印件一份(签证申请表除外)。
签证审理时间至少为10个工作日。
本使馆保留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材料或文件和视需要与申请者面谈的权利。
挪威驻华其它外交机构:
香港和澳门居民应向芬兰驻香港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香港中环夏悫大道10号和极大厦1818室
电话:+852 2525 5385
上海、安徽、江苏及浙江居民应向挪威王国驻上海总领馆提出申请
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邮编: 200004
电话: 021 6323 9988 传真:021 6323 3938
广东省居民应向丹麦王国驻广州总领馆提出申请
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中国大饭店办公楼1578 邮编: 510015
电话: 020-8666 0353 传真: 020 8667 0315
签证费:¥600/$80
注意:
当签证得到批准后申请人应出具以下资料原件以便获取护照和签证。
1.有效定期往返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英文版保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范围必须包括所有申根国,每人最低保额30万人民币或3万欧元。
其中还必须涵盖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费用和因健康原因而被送回国的费用)。
若果需要护照回邮请加邮费:EMS快递。
(四)挪威学生签证
停留时间超过90天,此种签证的申请将由挪威移民局批准,审理时间为2—3个月。
备注:申请签证时务必准备好以下所有材料,否则签证材料有可能被退还。
以下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并译成英文或挪威文。
如有需要需由中国外交部认证。
根据情况使馆有可能通知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
材料准备:
(1)护照原件。
要求在签证有效期后,仍有至少90天的有效期。
(2)护照复印件(所有资料页和已用页面)。
(3)6个月内证件照。
(4)挪威学校的入学通知书。
(5)填写完整的学生签证申请表,亲笔签名,复印无效。
(6)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表"。
(7)填写学习计划。
(8)经济担保表。
(9)申请人报告表
(10)挪威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房契)。
(11)最高学历公证书或学校在读证明。
(12)英文水平证书。
(1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每页复印件(仅限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者)。
(14)经济担保:自费留学者:将第一学年81,400挪威克朗以您自己的名义存入一家挪威银行账户,
并提供证明。
Folk High School 学生例外;如获得挪威政府教育基金奖学金,须提供许可信原件;
如获得担保人经济资助,学费应以申请人的名义存入一家挪威银行,并提供证明。
(15)更名公正(若有此情况)
注:除签证申请表外,以上所有材料,请附加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并按以上顺序要求排列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