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封存、启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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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若患方妥求封存病(案)历,应捉供有关身份证明,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科和病案科,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与患者或近亲属到病案科,在医患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

二、封存前,院方先复印•份病(案)历,患方需要时按病历复印制度执行。

三、封存的病(案)历为复印件。病案科工作人员填写病(案〉历封存登记农,并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正面写淸住院号、患者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参与封存的医师与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上签字并按手印认可封存内容,加盖病案科公章或由病案科参与病(案)历封存人员签字。

四、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非工作日时间封存病(案)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的病历由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上班时间交病案科保管。

六、若患方要求启封封存病(案)历,捉供有效身份证明,到医务科捉交书面启封申请(须有申请人签字或手印),医务科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携申请与相关科室医师共同到病案科启封病(案)历。病案科保留书面申请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填写病(案)历解封登记衣。

七、病(案)历封存的时限为•年,封存时限到期,封存病(案)历自动解封,按病历管理有关制度执行。若患方妥求延长封存时间,需重新办理病(案)历封存手续。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上,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通用)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 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 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 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 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 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 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

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 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 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某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 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 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 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某 某某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某某某)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 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 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 面签收。

病历借阅范围及期限的规定

病案借阅使用范围及期限的规定 一、使用范围 1、科研、教学使用 2、医疗纠纷使用 3、职称晋升使用 二、使用期限 1、科研、教学使用的应在本次科研、教学活动结束后24 小时内归还病历。 2、医疗纠纷使用的应在本次纠纷解决完毕后归还病历。 3、职称晋升使用的在本次职称晋升完毕后归还病历,最长 不超过4个月。 正宁县人民医院 病案室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一、当患者要求封存病历时,写出书面材料交医务科,由主管医师报科室主任、医务处(科)、和病案科,医护人员携 带病历原件,同患者或近亲属一起到病案科,在医患双方共 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 二、封存时院方先复印一份病历,患方需要时按病案复印制 度执行。 三、封存的病历可以是病历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病案科 工作人员在封存件正面写清病历号、患者姓名、封存日 期,在封口处盖章,主管医师在封存件上签字认可封存 内容。患者或近亲属在封口处签字或做标记。 四、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非正常工作时间封存病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 字,封存的病历由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上班时间交 病案科保管。 六、当患方要求启封封存病例时,先到医务处(科)提交书 面申请(须有申请人签字或手印),医务处(科)负责 人同意签字后,携申请与临床主管医师一起到病案科启 封病案(病历)。病案科保留书面申请书。

病案科病案归档制度 病历是有关患者健康状况的文件资料,出院病历应集中在病案科保管。为了规范出院病历的管理,我院制定出出院病历归档工作实施方案: 一、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到科学管理。 二、病案首页及附页的内容填写及时、准确、完整,体现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病案首页上的主要诊断顺序应按照主要疾病诊断选择原则进行。 四、凡出院病历应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科,归档前的病历所在科室要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顺序排列 五、回收病历时,病案科工作人员和病房护士签字备查,如有拖欠者每份扣责任人50元,凡在病房丢失病历者,每份扣责任人 1000元,丢失重要病案者同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六、每月在院网上或质控简报上通报各科病历归档情况。

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22 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惟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 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 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允许书、麻醉允许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允许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允许书、麻醉允许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允许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允许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3 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赋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编码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 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联 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一、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二、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室提供。复印地点:病案室。 三、病案室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四、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医务科工作人员、病案室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始病历封存程序。 五、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室封存。 六、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

复印一份复印件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七、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八、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九、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十、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证机关启封病历。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室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

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病历电子化已经逐渐成为医疗机 构的基本需求。然而,尽管病历电子化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纸质 病历使用,但也带来了信息泄露和私人信息安全的风险。为了保护医 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本文 将就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概述 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是指对电子病历进行管理和控制,以保护 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病历电子化是医疗机构智能化管理的重 要标志,而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 于规范病历封存和启封的流程,保护病人隐私,防止病历信息的泄露。 二、病历封存管理 病历封存是指将病人的电子病历进行封存,使其不能再被未经授权 的人员访问。在实施病历封存管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权限控制:制定不同级别人员在病历封存方面的访问权限,从而 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行病历封存的操作。 2.时间规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内部规定,制定病历封 存的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对于住院患者的病历,应在出院后的一 定时间内进行封存。而对于门诊患者的病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相应的时间规定。

3.封存标识:对于已经封存的病历,在系统中应有相应的标识,以 便区分已封存和未封存的病历。同时,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贴纸、印章等)在纸质病历上进行标识。 三、病历启封管理 病历启封是指在获得授权后对封存的病历进行解封,使之可以再次 被访问。在实施病历启封管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授权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对病历进行启封操作。为了 提高授权管理的安全性,可以采用双因素认证、密码管理等措施。 2.启封记录:对于每次启封操作,应有相应的启封记录。启封记录 应包括启封的时间、人员、理由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的管理和追踪。 3.启封时限:对于启封的病历,应明确启封的时限。一般情况下, 启封后的病历应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相关操作,并及时进行再次封存, 以免信息泄露。 四、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病历封存和启封管理制度的效果,可以采取以下改 进措施: 1.加强培训:为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培训,加强他们对病历封存和启 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相关操作的规范性。 2.信息安全加固:加强医院信息安全建设,引入安全性技术手段, 如加密技术、防护设备等,提高病历电子化的安全性。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惟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 15 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 30 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

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允许书、麻醉允许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允许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允许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允许书、麻醉允许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允许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允许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 7 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赋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 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 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 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封条格式 华西第四医院病历封存条 封存内容: 封存日期: 签字(手印): 附件二 病历封存笔录 封存病历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患者姓名)的住院病历(住院号)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办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议论记录、疑难病例议论记录、上司医师查房记录、会诊建议、病程记录应该在 医患两方在场的状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能够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存。”特制定本制度。 1、当出现纠葛和医疗争议,患者自己及其代理人,请第一到医务科纠葛办公 室进行投诉流程,或许由医务人员通知纠葛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 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供应,出院病历由病案科供应。复印地址: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查封存病历申请人供应的合法证件。(依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履行) 4、患者自己及其代理人、纠葛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急救急危患者,未能实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该在急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切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假如在急救结束后 6 小时内 补记的即可。关于一些医生急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急救工作 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葛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而 后再供应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能够是原件也能够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一定复印一份复印 件留作医院有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该编次序页码,并由医院盖印,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余病历能够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该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采用较薄的纸。而后 在封条上三方署名、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 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一致保存。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两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开启,封存年限除两方商定的时限外,起码封存20 年。 10、关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假如约按限期以后的确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经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 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经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详细时间,同时在评判人员在场的状况下复印一份病 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当保存。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照。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1 一、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负责全院病案的技术指导、咨询和质量管理,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及执行奖惩措施等具体的病历质控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医院病历质控小组负责对病案书写质量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临床科室设病案质量专管医生和专管护士,负责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本科室病案质量自查工作。仔细核对住院病案首页各项目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如发现项目不全或记录不完整、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通知有关医务人员填补或更正。对问题较多需部分或大部分重写的病历,应提出修改意见后退还给书写医生重写。 (二)做好出院病案、卡片的检查与催办工作,防止病案积压,保证归档病案流程的及时性。 (三)对病历质控小组抽查后反馈回来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病案,在两周内完成修改、订正,做到病案不缺项、书写规范、装订

符合要求,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四)做好本科室病案的收集、保管工作,确保住院病案不遗失、不缺损。 五、病案质量检查与奖罚 (一)病案质量检查分院、科两级。各科室病案质量专管员应对每份出院病历先进行自查,确认达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送到病案室。 (二)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随机抽查各病区一定数量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检查评分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 (三)除医院病历质控小组每月对归档病案抽查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各病区的归档病案和运行病案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与病案书写医生、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的奖金挂钩,奖罚结果公开。病历管理制度2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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