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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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现代大学生的学习精神)

1、自主学习理念。明确的学习目的,自觉适应专业要求和社会需要,积极主动过地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和方法。要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主动性,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注重对知识的扩展和领悟。

2、全面学习的理念。不仅要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而且要学好与专业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求知的热情,学会收集、处理、选择和管理信息,学会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生活学习。

3、创新学习的理念。创新学习是一种以求真务实为基础,采取创造性方法,积极追求创造性成果的学习。

4、终生学习的理念。要树立终生求知,终身学习的理念。“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大学毕业只是告别学校,而不是告别学习。

二、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笔记)

1、平等原则。平等待人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前提,与人交往要做到一视同仁,要把自尊和尊重他人有机的结合起来。平等待人就是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

2、诚信原则。诚信是促进个人与他人和谐的保证。诚信包含诚实和守信两方面的意思,“诚”是“信”的内在思想基础,“信”是“诚”的外在表现。在交往中,彼此应该报着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相互理解、接纳和信任重信用,守信义。

3、宽容原则。宽容是促进个人和他人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宽容就是心胸宽广,大度容人,对非原则性的问题不斤斤计较。由于性格、经历、文化和修养等差异,因误会、不解和意见分歧而产生人际矛盾不可避免。言于律己,宽以待人,求同存异,相互包容。有助于扩大交往空间,消除人际间的紧张和矛盾。宽容不等于怯懦、不等于无原则的容忍退让、更不是拿原则做交易。

4、互助原则。互助是促进个人和他人和谐的必然要求。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对增强彼此的理解,加深彼此的感情,有重要意义。在交往中了解他人的困难,主动的帮助他人,是交往关系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扶贫济困、助人为乐、雪中送炭、与人为乐等古训在今天仍具有积极意义。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和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包括两方面基本要求: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4、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5、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人民的自由和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四五两点体现社会主义)

四、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1、讲法律。思考和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

(在法律社会中,将法律放到最高而不能用道德替代;儒家不提倡将人与人之间天然的道德关系捆绑上法律关系)

2、讲证据。思考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使用法律。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最后证据要具有关联性。

3、讲程序。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对司法人员尤其重要,聂海峰事件)

4、讲法理。思考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五、人生价值的评价【论述】(中西的思想家的有关价值的讨论——价值哲学)

(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价值的,人生价值应该怎样评价)

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每个人的能力不同,对社会贡献的绝对量也不同,不能简单地认为能力大的人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能力小的人就没有实现人生价值。考察一个人的人生价值,要把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同他的能力以及与能力相对应的职责联系起来。任何人,只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就应该对其人生价值给予积极肯定的评价。

(能力不应讲大小,人的能力只是特质、潜力、表现方面有所不同。)

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与进步。评价人生的价值,应承认人们对社会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都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推动力量,不仅要看个人对社会的物质贡献,也要看其对社会作出的精神贡献,同时还要充分肯定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同样可以对社会做出巨大的精神贡献。

3、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评价人生价值的大小主要应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否认人生的自我价值。社会是人类创造并由其个体组成的,人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将使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4、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动机与效果是相辅相成的,动机引发行为,行为造成效果;效果由行为造成,行为由隐藏其后的动机支配。一般来说,动机善,相应的效果也善;动机恶,效果也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善的动机也可能产生恶的效果,恶的动机也可能产生善的效果。因此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既要在坚持动机与效果辩证统一的基础上,注重其人生实践的最终结果,又要全面考察其具体的人生实践历程。(笔记)

六、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论述】(引用具体言论并加以分析,一定要强调与现实的关系)

1、(义)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在中国传统道德的发展演化中,公私之辩始终是一条主线。“公义胜私欲”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根本要求。《诗经》提出“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认为日夜为公家办事,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尚书》也有“以公灭私,民其允怀”(有点过了——西方个人主义,易走向自私自利但很真实;中国公义为重,很容易虚浮但历史上就强调,二者不可偏废。将小我慢慢变成大我,甚善)的思想,认为朝廷官员应当以公心灭除自己的私欲,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和依附。宋代范仲淹(这个人很厉害,google人&岳阳楼记)在《岳阳楼记》中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显示了强烈的为国家、为民资、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在“义”和“利”发生矛盾时,应当“义以为上”,这种强调“先义后利”的思想在中华民族的长期发展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对当前提高我国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仍有重要意义。

2、(仁)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中国传统思想一向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崇尚“仁爱”原则,主张“仁者爱人”,强调要“推己及人”。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人和人的相处中,应当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考虑。从仁爱精神出发,我国古人主张“和为贵”,强调社会和谐,讲求和睦相处,倡导团结互助,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推己及人、推己及物,从自然、个体、家庭出发推至天下;维护世界和平)

3、(礼)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在中国传统道德中,谦敬既是个人自身修养的美德,也是为人处事的道德要求。谦即自谦,虚以处己;敬即敬人,礼以待人。谦敬与礼让是联系在一起的,“恭敬之心,礼也”。中国传统道德认为,礼是人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是人的立身之本,“不学礼,无以立”。

4、(信)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在中国古人看来,诚是一种真实无妄、表里如一的品格,也是道德的根本。孔子认为“民无信不立”,荀子则进一步将信推行于选贤治国,使信不仅成为朋友伦理、交际伦理的规范,而且扩至一切伦理关系皆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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