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治的临床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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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治的临床疗效分析目的:探讨早期诊断进行治疗对于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临床效果。


法: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05年1月-2010年12月产科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患者42例。

其中18例符合早期诊断标准,作为观察组;24例患者符合一般诊断标准,作为对照组,对比两组治疗的临床效果。

结果:观察组治愈17例,无效1例,治疗有效率为94.4%;对照组治愈19例,无效5例,有效率为79.2%。

两组患者的治愈率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早期诊断可以使患者在发病的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使临床治疗效果进一步提高。

标签: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治
中图分类号R473.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6805(2012)10-0019-02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是在多种疾病基础上,促凝血因素激活凝血系统,导致全身小血管内广泛性纤维蛋白沉积和血小板聚集,微血栓形成;因凝血因子的大量消耗并继发纤维蛋白溶解亢进,从而引起全身性出血的综合征。

本文分析笔者所在医院产科收治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患者临床资料,探讨早期诊断与治疗的临床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05年1月-2010年12月产科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患者42例。

其中18例符合早期诊断标准,作为观察组;24例患者符合一般诊断标准,作为对照组。

经统计学软件分析,两组患者在年龄、病程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一般诊断标准:(1)存在易于引起DIC的基础疾病,如感染、恶性肿瘤、病理产科、大型手术及创伤等。

(2)有下列2项以上临床表现:①多发性出血倾向;
②不易以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③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黏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的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④抗凝治疗有效[1]。

前DIC诊断标准(1999年全国第6届血栓与止血会议):(1)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

(2)有下列1项以上临床表现:①皮肤黏膜栓塞、灶性缺血性坏死及溃疡形成等;②原发病的微循环障碍,如皮肤苍白、湿冷及发绀等;③不明原因的肺、肾、脑等轻度或可逆性脏器功能障碍;④抗凝治疗有效。

1.3 治疗方法
常规治疗包括:(1)去除产生DIC的基础疾病的诱因;(2)阻断血管内凝血过程;(3)恢复正常血小板和血浆凝血因子水平;(4)抗纤溶治疗;(5)溶栓治疗;(6)对症和支持治疗。

以前多主张(1)~(5)项治疗措施可酌情同时进行。

近年来倾向按上述顺序逐项进行,只在前一项治疗未获满意疗效时再进行下一项治疗。

肝素治疗:(1)急性DIC:首剂50~100 U/kg静脉滴注,每6~8 h半量重复,皮下注射,以APTT调整用量;(2)慢性DIC:每日总量200 U/kg,分3~4次给药,皮下注射,每疗程8 d;(3)急性DIC:剂量为10~15 U/(h·kg),持续静脉滴注,可逆转DIC的病理过程而无严重出血危险,无需血液学监测;(4)DIC的预防:每日总剂量50 U/kg,为小剂量应用,分3~4次给药,皮下注射,连续5~8 d[2]。

1.4 疗效评定标准
治愈:出血得到控制,DIC实验检查正常,临床症状缓解;无效:出血,DIC实验检查异常,临床症状进一步发展。

1.5 统计学处理
检验指标资料的数据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分析,计数单位采用字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患者治疗后的临床效果比较,见表1。

3 讨论
DIC过程中所引起的组织和器官的损伤及源于凝血因子消耗的出血倾向,是该病突出的临床表现。

妊娠期母体的适应性改变,在孕晚期孕妇的血液呈现高凝趋势,绝大多数的血浆凝血因子均有明显增多,血小板聚集增强,加之蜕膜、胎盘和羊水中含大量凝血活酶,因而一些产科并发症极易诱发DIC。

妊娠晚期及分娩期血液呈高凝状态是机体为了防止大出血而发生的一种自然保护性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凝血系统与纤溶系统处于动力平衡状态,即纤维蛋白不断形成又不断被裂解,这样避免了DIC的发生。

妊娠期绝大多数血浆凝血因子均有明显增多,尤其以纤维蛋白原最为显著。

纤溶系统于妊娠期同样发生明显变化,纤溶酶原的含量在孕晚期可增加两倍,但血管内皮细胞释放的纤溶酶原激活物质及血液活化素等反而减少,导致孕期的纤溶活性降低,而使孕期血液处于高凝状态。

大量组织凝血活酶进入血液循环胎盘绒毛、子宫蜕膜、羊水及死胎产物中均含有大量组织凝血活酶,它与血浆凝血活酶不同,不需借助其他因素,且只要少量就能很快激活凝血因子,启动整个凝血过程。

因此,一旦含丰富促凝物质的胎
盘或宫腔内容物进人母体血流,即易发生DIC。

如羊水中所含大量组织凝血活酶随羊水进入母体血循环。

胎盘早期剥离从损伤的胎盘绒毛组织释出的组织凝血活酶可经胎盘绒毛间腔进入母体,或由于胎盘后突然蓄积血块使胎盘边缘的羊膜破裂,羊水进入母体而促发DIC。

上述两病发病均较急骤。

死胎宫内稽留、过期流产系吸收浸软变性的死胎组织及(或)变性的胎盘组织所释出的组织凝血活酶所致[3-4]。

DIC的治疗原则是序贯性、及时性、个体性和动态性。

及时有效地治疗原发病,尽快阻止和解除病理过程,是防治DIC的关键措施。

例如,对严重感染引起的DIC,应积极有效地控制感染;对病理产科所致的DIC,应果断地采取手术治疗(如削宫取胎、引产、清除宫腔内容物、子宫切除等);对变态反应性疾病所致的DIC,应及早进行抗过敏治疗。

在治疗原发病的同时,还应积极消除诱发DIC的因素,如注意补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防治休克。

改善缺氧、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预防输血反应等。

临床实践表明,凡能迅速消除DIC的病因者,疗效就好,如死胎滞留并发DIC的患者,当取出死胎后,虽未经抗凝等特殊治疗,病情迅速好转。

综上所述,对该类患者来说,在临床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该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为基本原则,这样可以使患者在发病的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准确的诊断和治疗,使临床治疗效果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宋玉华,王慈修,王荣芳,等.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早期诊治临床观察[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8(7):1555-1556.
[2] 陈浮,汤烈芳.救治产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15例体会[J].现代诊断与治疗,2008,19(2):108-109.
[3] 王以照,王慈修,金友礼,等.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超早期诊治临床分析[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8,29(18):2206-2207.
[4] 黄小泰.乌司他丁治疗小儿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疗效观察[J].中国医学创新,2011,8(27):43-44.
(收稿日期:2012-02-13) (编辑:徐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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