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发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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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发展综述

(张忠宇,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西方经济学,2005212155)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对制度变迁进行阶段性的划分,制度变迁理论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以凡勃伦为创始人的开创性历史时期,制度的概念得以创立并用“累积因果论”来解释制度的变迁。第二个时期是以约•莫•克拉克为代表对制度变迁理论继承和发展的时期,涉及到对资本主义企业的分析,制度与技术相互作用等问题。第三个历史时期是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和以科斯、诺思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蓬勃发展时期,研究成果卓著。本文比较了各个阶段之间理论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并结合现阶段各理论发展的状况,看它们的融合和新的发展,本文还论述了包括马克思、博弈论者、混沌经济学对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解释。【关键词】制度/ 制度变迁/ 旧制度学派/ 新制度学派

一、引言

制度主义最初是处于异端的地位,但随着制度主义不断的演变与发展,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其越来越受到经济学界的关注,90年代初科斯与诺斯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制度学派的影响达到了顶峰。同样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新、老制度学派,为什么在经济思想史中会取得不同的地位,为什么老制度主义会昙花一现,而新制度经济学会成为“非主流中的主流”?本文就沿着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的主线来考察。

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演变的考察原因有二:1. 近年来,学界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论述颇多,但对其之前的制度主义已渐渐忘却,其实对整个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进行考察,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制度学派发展的规律;2. 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叫法比较混杂,在这里有必要进行一下梳理。综合两方面因素,以历史的观点分析事物,也是符合制度经济学的初衷的。事实上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

二、制度经济学派的划分

制度经济学就是在批判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度学派产生于19世纪与20世纪的交替时期,其创始人是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坦•凡勃伦。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自己把他们的经济学说的起源上溯到19世纪30-50年代的英国经济学家理查•琼斯,但实际上美国制度学派是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演变形式。虽然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等人也被列入制度经济学家之行列,但制度经济学主要还是美国的特产。

关于传统制度学派的历史发展,我们将其大体划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可以看作是传统制度学派的产生和奠基时期,其主要代表包括凡勃伦、康芒斯、米契尔(制度主义、老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或早期制度学派、旧制度学派(The Institutional School))。

第二个时期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可以看作是其在原有基础上发展扩充的时期,这一时期先后出现的制度学者有约•莫•克拉克、特格维尔、贝利、米音斯、白恩汉、阿里斯等人,他们继承了凡勃伦等人的制度经济学传统,这一阶段属于过渡阶段。

第三个时期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的60-70年代,是传统制度经济学发展演变为现代制度学派的时期。包括两种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现代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或现代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后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广义上,有人把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代表的制度经济学称为“老制度主义”(OIE),把以科斯、诺斯等代表新制度经济学称

为“新制度主义”(NIE);也有人把前者称为“制度主义经济学”,后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的学者也有把加尔布雷斯阶段的制度经济学称为后制度经济学,以区分和同时期的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以上可以看出,特别容易混淆的是第三、四阶段的英文名字(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和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中译问题。根据《美国传统词典》,neo源于希腊语,是一个前缀,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用于合成词,如:Neolithic (新石器时代的)、neoimpressionism(新印象主义);而new源于中古英语,用作形容词时可以独立使用,用作副词时,常用于合成词。所以从形式上会出现Neo-institutional和New Institutional的区别。意义上,Neo和New,都有“新、新近”的涵义,但New的含义更广泛,包含“全新的、新时期发展的、不同于以前的”等14个以上的意思。New的这些含义恰好能表达威廉姆森命名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时的初衷,即科斯、德姆塞茨和威廉姆森等所进行的是一个新形式的、新时期的、与以往不同的、全新的Institutional Economics。这里,综合地把前三阶段称为“旧制度经济学”,第四阶段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事实上,从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看,结合时间段的划分,从方法论入手,细分为四个阶段为宜。同时建议用各阶段的代表人物或各自的方法论来区分。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是作为新古典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范式进行了批判,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充分借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但它们都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对制度的剖析出发,建立自己的学说,研究制度的视角和方法又各不相同,各有理论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其中,早期制度学派和后制度学派理论存在较多的理论传承性,而新制度经济学和前两者的差异较大,本文将先对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比较前两者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异同。三、各时期制度经济学派的研究内容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西方经济学在经济理论上陷入持久的危机,自19世纪70年代兴起后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自发平衡的市场理论与经济现实严重脱节,正统经济学日益丧失解释力。造成这种脱节的主要原因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两大缺陷,一是孤立的个人主义假设,一是完美的市场假设。在这样的假设之下,新古典经济学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对有机的经济过程加以处理,随机和偶然因素被排除在分析体系之外,使得经济理论发展为一门类似于数学、物理学的学科。凯恩斯主义革命引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思想,然而其后的新古典综合派通过形式化处理凯恩斯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主义思想,却丢弃了凯恩斯关于风险、不确定性与预期等革命性的思想。并且,新古典综合的这种理论范式在后来很长时间里都作为经济学的主流得以保持与巩固,使得整个经济理论的根基并未有根本性的触动。(注:参阅贝尔和克里斯托尔主编《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然而长久以来,制度一直被认为是外生变量而没有被纳入到正统的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然而矛盾无处不在,理性人追逐自身利益的强大动力既是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的主要动因,也是经济衰退的主要源泉,这种理性人的“非理性结局”正是由于人为的社会制度造成的。这就使西方学者不再囿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之中,或是去争论市场与政府干预的协调机制,而是将组织和制度纳入经济学的分析范围。

一、旧制度学派的制度变迁理论

(一)制度学派产生和奠基时期的制度变迁理论

1.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契尔等为代表的老制度学派。

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期美国已完成了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大的垄断组织完全统治着最主要的经济命脉。受垄断资本的压迫,中小资产阶级有着改变当前状况的强烈愿望,国内阶级矛盾进一步加剧。而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马歇尔正统经济学说彻底无法自圆其说,出现了注重制度分析和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制度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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