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专项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关于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专项办法根据市、区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实施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的评估化解工作,切实化解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自来水价格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环境,确保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实施前后的社会稳定,为五通桥区发展新跨越和全面建小康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此专项办法:
一、关于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方案
一是抓好水源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工程措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蓄、引、提水能力,努力提高水源保障能力,确保国民经济社会长效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水源开发工作中,民生工程是重点,即保障群众生活用水为重点,防止因缺水引起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网范围内严禁地下水开采,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防水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利用和过度利用。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类用水纠纷和矛盾。
二是坚持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重。严守节水红线,严格执行水资源总量控制制度、年用水计划制度及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努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节水减排要求,大力推
广节水技术,推行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减排,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切实保护有限的水资源。
三是坚决守住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塘、库、堰及江河水质监测,发现水质性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水污染防治的主体执法机关)通报书面向区政府报告防止事态扩大,尽力防止水质性缺水。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对排污口布局不合理,对水功能区使用可能造成更大损害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审批取水许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水环境。
二、关于自来水价格制定和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专项办法(一)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的供水范围包括中心城区、杨柳镇、牛华镇、金山镇、金粟镇、桥沟镇,实际供水人口8万人,人均日用水量179.7升/人·天,行政事业单位平均月用水量30立方米/户·月,工业企业平均月用水量187立方米/户·月,经营服务业平均月用水量17立方米/户·月,特种行业平均月用水量343立方米/户·月,自来水普及率达95.8%。自来水销售价格于2010年7月进行了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1.45元/立方米调为1.7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统一调为2.2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2.23元/立方米调为3.20元/立方米。
(二)风险评估
1、评估事项
自来水销售价格
2、责任主体
价格主管部门即物价局是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启动与责任部门,水务局、申报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承办单位,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涉稳重大隐患工作。
3、评估内容
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的合法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法律、政策依据。重大价格审批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今年我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主要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水价格改革加强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自2003年以来,在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我区城市供水实行水价较其他区县偏低,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供水区域日益扩大,这种不合理的水价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也严重影响到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同时也加剧了水环境污染。
(2)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的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坚持了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
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应如何。
今年我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本着既要提高居民生活用水质量,也要保证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供水管网维护改造。区政府依据2009年我区城市住户实际情况,家庭年总收入15079.61元,消费性支出9532.61元,并结合供水企业2009年的实际售水量测算出调价后对各类用户的影响,调价后居民生活用水人均月增加支出0.88元,行政事业用水户均月增加支出12元,工业用水户均月增加支出74.80元,经营服务用水户均月增加支出3.4元,特种行业用水户均月增加支出332.71元,可见,此次调整水价对各类用户影响较小,未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而从近两个月的运行来看,水价调整未对我区的经济运行产生冲击,社会反映也较平稳,群众都表现出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可见,此次调整水价是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的,并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3)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实施出台的前提条件。主要评估: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价格审批事项实施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是否对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造成损害,损害的程度有多大。
今年我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首先由昌源水业依法定程序向区物价局提出了《关于调整自来水商品售价的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以及《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物价局分别于2009年4
月25日至5月6日和2010年1月27日至2月3日对昌源水业2007年、2008年、2009年自来水经营成本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又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四川省定价目录》以及《四川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于2010年5月21日举行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上,21位听证会参加人均对自来水价格的三种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在进行自来水成本监审和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区价格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并形成自来水调价建议,并向报请区政府审批,在第七届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的请示》,并于2010年7月开始实施新的自来水销售价格。
(4)社会稳定方面。主要评估: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稳定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稳定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稳定带来重大的冲击。
经调查研究,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有二大因素:一是市民担心,自来水等基础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上涨,可能会引发下游产品价格连锁上涨,并可能对正在启幕的收入分配调整产生抵消作用。二是自来水的最终涨价影响都会转嫁给消费者,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具有刚性需求的低收入群体。
(5)其他。主要评估:除前四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4、评估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