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动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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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动因分析-社会科学
论文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动因分析
童元保
摘要:通过构建动态博弈模型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农村信用社的行为选择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动因,并就其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动因;动态博弈
一、引言
小额信贷业务一般是指一种给中低收入群体发展提供数额在该国人均GDP的1-3倍以内的贷款的信贷服务[1]。小额信贷模式最初由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所创建,其目的是解决孟加拉国贫困妇女的资金需求问题[2]。这一模式由于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为穷人提供有效信贷服务,同时实现了信贷机构自身持续发展的问题,而引起了世人的瞩目,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广,尤努斯教授也因此荣获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我国的小额信贷实践始于1994年,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三种发展模式[3]:一种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比如扶贫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第二种是由国际捐赠等方式形成的民间小额信贷组织;第三种是由农信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系统是目前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也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作为正规金融推进小额信贷发展的主力军,在推进小额信贷业务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成本高、风险大,业务人员负责的农户数多,
该业务常常是亏损性的,其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问题,一些地方的小额信贷业务出现了萎缩。
海南省农信社2007年12月成功承办了中国(海南)农村小额信贷国际论坛,并与孟加拉国格莱珉信托在琼中县开展了小额信贷项目合作试点,目前已有大批农户获得信贷支持,效果良好。截至2012年9月,海南农信社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2亿元,全是农户贷款;惠及26万农户,约占海南100多万农户的25%[4]。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自开展以来,其规模逐步扩大,在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单纯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一般来说,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是要亏损的,农村信用社不应该发展小额信贷业务,但事实上,海南省近年来的小额信贷业务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与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当然,省委、省政府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支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从经济学“理性人”的角度来分析,经济系统中的参与人都要实现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但对某些参与人而言,收益最大化不一定就是利益的最大化。例如,政府利益的最大化,就不仅仅反映在GDP 增长方面,还要考虑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差距等因素。那么,在全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不是太好的情况下,为什么海南省会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提供大力支持?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为什么会有动力去发展小额信贷业务,进而取得巨大成功呢?下面将以动态博弈模型[5]为工具,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农村信用社的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以揭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动因。
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动态博弈模型
假设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动态博弈中,参与方有两个
——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博弈的行动顺序是,政府首先选择对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业务是“支持”还是“不支持”,然后农村信用社选择“发展”还是“不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博弈结构如下图所示:
其中,如果政府选择“支持”,农村信用社选择“发展”,则政府要投入成本c1 ,获得的经济回报为a1 ,获得的社会效益回报为b1 ,政府的净收益为a1 +b1 -c1 ;农村信用社则可从政府处获得投入c1 ,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总收入为d ,总支出为e ,因而其净收益为c1 +d -e 。
如果政府选择“支持”,农村信用社选择“不发展”,则政府投入了c1 ,但既没有获得经济回报,也没有获得社会效益回报,其损失应为c1 。但在政府投入后,如果农村信用社不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政府会收回其投入,但这一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损失。设在这一情形下,政府的净收益为-c2 ,显然应该有c1 >c2 ;在(“支持”“不发展”)这一行动组合下,农村信用社不能从政府处获得投入,即使开始时获得了投入,但因为其没有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政府也会将这笔投入追回。而且,由于农村信用社没有对政府的投入进行配合、支持,这会影响到农村信用社在政府心目中的形象,给其造成损失,设这种损失为-f ,因而在这一行动组合下,农村信用社的总收益为-f 。
如果政府选择“不支持”,农村信用社选择“不发展”,则政府的总收益为0,农村信用社的总收益为0。
如果政府选择“不支持”,农村信用社选择“发展”,则政府的总收益为
a2 +b2 ,农村信用社的总收益为d -e 。
三、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
贷业务发展动态博弈模型的求解就海南省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情况来看,d -e 是负数,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小额信贷业务是亏损的,所以当政府选择“不支持”时,c1 =0 。这时农村信用社选择“发展”的总收益为c1 +d -e =d -e 0 ,而选择“不发展”时农村信用社的总收益为0。所以当政府选择“不支持”时,农村信用社的最优选择是“不发展”。
在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业务给予支持,且支持力度为c1 的情况下,如果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其总收益为c1 +d -e 。如果其选择“不发展”,则其总收益为-f 。当c1 +d -e 大于-f 时,在政府选择“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最优选择是“ 发展”。因此,在条件“ c1 +d -e -f ”下,农村信用社的最优策略是“(不支持,不发展),(支持,发展)”,即如果政府支持,则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如果政府不支持,则不发展小额信贷业务。
给定农村信用社的策略“(不支持,不发展),(支持,发展)”,如果政府选择“不支持”,则农村信用社会选择“不发展”,因而政府的总收益为0;如果政府选择“支持”,则农村信用社会选择“发展”,因而政府的总收益为a1 +b1 -c1 。如果a1 +b1 -c1大于零,则政府的最优策略是“支持”。所以在条件“ d -e 小于0,c1 +d -e 大于-f ,a1 +b1 -c1 大于0”下,该博弈的均衡为“支持,((不支持,不发展),(支持,发展))”,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业务。
从以上分析可知,政府与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博弈实现均衡“支持,((不支持,不发展),(支持,发展))”的条件是“ d -e 0 ,c1 +d -e -f ,a1 +b1 -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