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属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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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线性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管道局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第四条属地管理是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第二章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
第六条属地划分原则
(一)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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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二)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操作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项目部、机组或车间、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第七条属地划分依据
(一)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单位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二)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三)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需将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四)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各单位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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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属地管理实施
第八条属地管理实施步骤
(一)成立属地划分实施小组。
(二)开展全员属地管理理念的培训。
(三)编制属地划分实施方案。
(四)划分属地区域,逐级明确各属地主管的责任、权限以及各级管理范围。
(五)在原有各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属地职责写入该岗位的岗位职责。
(六)设立属地区域标识,属地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便于识别。
第九条属地管理不受人员变更影响,应与岗位挂钩,属地随人员的变更而进行责任交接。
第四章属地管理要求
第十条所有的区域必须有明确的属地主管。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进入属地做任何事都要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属地管理职责:
(一)负责属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并须将责任和工作任务细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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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明确分配给下属。
(二)完成上级属地主管的管理要求,对下级属地主管负责,并为下级属地主管提供用于维护本属地安全、环保的必要资源。
(三)按层级履行各自职责,不能越级,更不能相互推诿。
(四)对属地内的一切HSE行为负责(包括对进入属地的人员进行风险告知和监督管理),其既是属地管理者,也是属地执行者,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属地的安全行为和状态,杜绝各类隐患和事故。
(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及时学习、吸纳先进的HSE管理经验,掌握HSE工作动态,合理处置安全隐患。
(六)负责对本属地人员的培训、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进入属地作业必须征得属地主管的同意,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的HSE管理由作业者负责,并接受属地主管的监督。作业完毕,经属地主管组织验收合格后,原作业区的HSE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主管。
第十二条属地主管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工作要求时,可申请上级主管进行协调,并重新明确属地范围和职责。
第十三条由于属地主管不作为或作为不力,致使进入属地的人员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环境破坏或人身伤害,属地主管应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由于属地外原因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环境破坏或人身伤害,属地主管必须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置,尽可能减少损失,并要从属地内部查找和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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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属地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责任重叠或责任空白情况,应由上级属地负责人重新组织人员进行属地责任划分。
第十六条上级属地负责人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属地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纳入HSE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属地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局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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