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边坡治理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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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边坡治理工程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特征与编写依据及适用范围

第一节工程特征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Xx边坡位于深圳市南湾街道沙塘布社区文坑路交通设施制作厂旁边,该处边坡为人工堆填组成,东北高西南低,坡面主要倾向西南,该边坡坡长约100m,坡高最大约23m,边坡总体呈直线型延伸,坡率约1:1~1:0.8。坡顶和坡脚为空地,该边坡中部及右侧曾发生了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右侧坡面冲蚀严重。边坡为人工堆置垃圾、建筑废弃材料而形成人工边坡,边坡按堆积自然形成坡度约30~48°,坡面未进行任何保护,坡面局部植被茂盛,整个边坡无完整的排水系统。坡体受雨水作用明显,坡面土体被雨水冲刷,在连续性强降雨下,水体沿坡面现有裂缝及冲沟下渗至坡体,导致边坡岩土体抗剪强度降低,极易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须对该边坡进行治理。本工程由xx街道办事处兴建,设计单位为xx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根据规划及甲方要求,本次工程设计内容为桩板墙及格梁支护形式。

第二节编写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细则主要编写依据有:

1. 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2.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南湾街道办沙塘布社区文坑路交通设施制作厂旁边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 谢谢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4《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 有关边坡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检验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是根据上述编写依据,xx边坡治理工程管理特点和现状编写的,因而它只适用于xx边坡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监理阶段

第一节监理范围

根据我方与业主方签订监理合同的约定(合同约定监理范围为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结合本工程项目在工程管理上的特性,因此,xx边坡治理工程的监理范围将是监理合同生效后由监理单位批准开工xx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组成表中所有的分项、分部、单项工程。

第二节监理阶段

监理阶段为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第三章机构职能及人员构成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其主要职能是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负责,对下属监理机构和全站监理人员进行领导和管理,对全站各项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监理业务和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直接进行领导和管理,并根据各驻地监理办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与驻地监理工程师一起直接参与该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理目标与目标控制

第一节监理目标

监理目标

质优、高效、安全、文明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90%。

投资控制目标:科学、合理、节约;总造价不超预算价10%。进度控制目标:快速、高效;力争总工期180天内完成。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控制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力

争成为深圳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第二节目标控制

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控制质量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

标和安全目标。

一、质量控制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有关监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坪地污泥坑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边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等有关质量控制的依据资料。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核查施工队伍的资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投标书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核查施工单位为完成其合同施工任务而配备的人员、机械到位情况,并检查其到位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机械的完好状况。核查后如发现其施工队伍不具备完成其所担负的工程所需的资质条件,可报告业主或业主代表处理。

3、控制工程所需原材料的质量

①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材料的合格证、检验证、免检证、试验报告单等;

②对重要材料和保证资料不完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③发现有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运出工地,不得使用于本工地;

6、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环境和管理环境

①检查施工场地和驻地机构办公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查工地试验室是否具备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必须由施工单位自行完成的现场试验条件;

③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保证其工程质量方面的运作能力;

④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方法和方案。

7、执行工程开工报批制度

严格执行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开工程序及暂停施工后恢复施工的报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和暂停施工后复工必须经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分项工程开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2、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重要工序还需通知甲方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政府质量监督机关一起会同检查。检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所有隐蔽工程按设计标准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方代表会同设计

单位代表、甲方代表、质监部门代表一起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隐蔽。

4、设计变更

只有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才允许进行变更。但必须有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或变更图纸,并由设计单位代表就变更后有关技术要点等重要问题向监理方、施工方进行变更技术交底。

5、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监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指令停工整改:

①未经工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或出现下降征兆,经指出后未采取改正措施或改正措施不力,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⑤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⑥擅自转、分包工程;

⑦其它有碍工程质量的事情。

6、单项工程开工和停工复工均得按程序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分项工程的开工得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

7、签付进度款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意见,凡哪部分工程质量不符要求不得签付该部分工程的进度款。

8、预防质量事故,凡出现质量事故或缺陷必须按以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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