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1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 与作用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运输 工具、人员等进检验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 管理工作。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双方成 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 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 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通 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商品检验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进出 口商品检验的行政法规。这个法规确定了输入/输出商品检验的范 围,并规定“凡输入输出商品的衡量、鉴定等公证事项,统由商 品检验局办理”,体现了商检工作集中、统一的特点。随着进出 境动植物检疫事业的蓬勃发展,检疫机构和队伍也在迅速壮大。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3.监督管理 商检机构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
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及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国家检 验检疫局或其地方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和认可的检验人 员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以推动和组织有关部门对进出口商 品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贸易部国外贸易司设立商品检 验处,统一领导全国商检工作。并在改造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商 检局的基础上,在大连、新疆设立了商品检验局。除青岛、新疆 两局只管辖所在省和自治区的检验业务外,其他商检局都实行按 大行政区划和商品的流向跨省市自治区检验的体制。1951年,中 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了。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2.公证鉴定 公证鉴定是指凭对外贸易关系人或国内外有关单位或外国检
验机构的委托,以第三人的地位,公正科学的态度,应用各种技 术手段和经验,对检验检疫物做出检验、鉴定并签发检验、鉴定 证书的工作
公证鉴定是非强制性行为。其业务范围很广,技术性很强, 可以根据对外贸易当事人的申请,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仲裁、 司法机关的指定,办理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业务并签发各种鉴定证 书。此类证书作为办理进出口商品交接、结算、计费、理算、报 关、纳税和处理争议索赔的有效凭证。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三)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责 根据我国《商检法》的规定,我国商检机构对商品检验检疫
的主要任务有3项,即法定检验、公证鉴定和监督管理。 1.法定检验
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 植物检验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 细则、《国家食品卫生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进出口商 品、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商品以及国家指 定由检疫机构依法对其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的,称为法定检验 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的需要,适应日益扩大 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的需要,以及适应加入WTO及消除国 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需要,199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第 一次会议,将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 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于1998年4月成立。 这就是统称的“三检合一”。 2001年4月10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成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二、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世界上大多数主权国家通常都设有专业的检验检疫机构。这 些机构从组织的性质上来分,有官方的,有同业工会、协会或民 间私人经营的,也有半官方的;从经营的业务范围来分,有综合性 的、专业性的。检验检疫机构的名称也多种多样,如检验检疫机 构、公证行等。其中有些比较著名的检验机构由于其检验比较公 正、合理、科学,已被许多国家所认可,其鉴定结果亦成为商品 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例如,瑞士通用公证行、美国食品和药 物管理局、美国保险人实验室、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等。
上一页 பைடு நூலகம்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二)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
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 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目前,在 我国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机构主要有: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 司及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公司;我国设立的专 门从事动植物、药品、食品卫生、衡量器具、交通运输工具等检 验或检疫机构。此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我国商检机构还设立 了独资或合资的检验机构,另外,我国也与不少的国家或地区建 立了委托代理业务关系或达成了合作协议。
上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2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的发展历程 19世纪后期,中国近代对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商品检验,虽然有法律和法规作依
据,也设有官方的商检局实施检验工作。但由于中国当时处于半 封建半殖民地的地位,中国商检局的证书得不到国际上的承认, 只能作为国内通关使用,不能在国际上发挥交货、结汇、计费、 计税和处理索赔的有效凭证作用。
下一页 返回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1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含义 与作用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
(1)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2)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3)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4)办理索赔的依据 (5)计算关税的依据 (6)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7)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