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的为政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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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的为政思想
老子,又称老聃、李耳,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

鲁迅曾说过:“不读老子,不知中国历史。

”老子是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

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辨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

《道德经》体现老子无为的思想,是道家学说的代表作之一。

它虽仅八十一章,五千余字,但其微言大义,包含丰富的内容,蕴含深刻的思想。

在此书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便可发现不同的内涵和意义。

历来许多人认为老子思想是一种消极的避世观点,然而我看未然。

《道德经》中许多内容都与处世之道、为政之道相关,如“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故无尤”。

此外,书中也有大量的民本思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处于春秋动荡之际,民生疾苦,他只是想以“道”的观点提供解决战乱纷争,以求诸侯间和平相处之道。

为政之道,是老子思想中的重要方面,且看《道德经》中蕴含着怎样的为政之道。

一、从历史背景看无为而治
老子生活在的春秋末期,正值礼崩乐坏、王室既衰、诸侯力政、动荡不安之际。

世道纷争促使志士仁人思考救世方略。

当时,儒家主张礼治、德治、仁政,墨家提出尚贤、尚同、兼爱、非攻,法家则主耕战厉法。

与前面诸家的“有为而治”不同,老子推崇“无为而治”。

做过多年周王室史官的老子洞悉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鉴于对历史经验的深刻理解、对社会现状的深入反思、对现实政治的深入考察和对统治者的严厉批判。

他认为,天下动乱、民不聊生、危机四伏是统治者因贪婪、妄为、淫逸等“有为”所带来的后果。

老子在《道德经》中做出细致形象的描述: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馀;是为盗夸。

非道也哉!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老子对统治者这种“无为”及其所带来的后果深恶痛绝。

从“道法自然”的天道观出发,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忠告君主“爱民治国,能无为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无为”的内涵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顺任事物自身的状况去自由发展,而不以外在的强制力量去约
束它,它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不要必要的作为,更不要强作妄为,因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道德经六十章说到:“治大国,若烹小鲜”。

意思便是治理国家就像煮小鱼一样,不能随意翻动,要不然鱼就会烂掉。

河上公注词句云:“烹小鲜,不去肠,不去鳞,不敢扰,恐其糜也。

”这旨在说治国要保持清宁,告诫当政者为政之要在于不扰民,扰则害民,虐政害民,灾祸就要来临。

若当政者能做到无为而不扰民,则百姓各安其事,社会稳定。

是以“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思想总是植根于现实的土壤。

因生活在动荡的春秋末期,老子根据自己多年的观察和思考而得出“无为而治”的政治观点。

这种观点,旨在消解统治者对民众的生产生活的干预,批评那些不尊重客观规律的强作妄为,“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二、从政治意义上看无为而治
陈鼓应先生曾说:“…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观念,他的整个哲学系统都是由他所预设的…道‟展开的。

”“道”在生活态度和方式上的体现为“自然无为”,而具体表现在治国为政上的方法策略便是“无为而治”。

老子的政治思想以“道”为原则,以“无为”为手段,具有一定的人民性与革命性,并有其理想的政治制度。

然而一直以来,许多人对“无为”都存在极大的误解,以为是“没有作为”,或“无所谓”,并由此得出错误的结论:老子思想是消极的。

其实不然,老子主张行道,一切照自然发展规律进行,而不是加以任何人为的措施。

“无为”的“为”就是指人为的和违反自然的事儿。

老子提出的“道”是企图以它来代替当时统治阶级依靠的“天”,以“无为”来反对当时的政治制度。

在《道德经》的第七十二章中,老子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老子的“无为而治”并不是要求统治者“无为”、“无事”。

对于“无为而治”的含义,在《淮南子·修务训》中有比较全面的诠释:“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里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

”“无为”即“推自然之势”,顺物之自然,消除外在力量的阻碍,排除主观意志的干扰,让事物顺任本身固有的性能发展。

如果将此思想用于治国,即不过多地干扰民众,而任其自化。

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并非是坐而待治,而是要按照自然之道,贯彻无执无私的原则。

《道德经》中第六十四章说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无为而治”在政治上内涵主要有三方面:
1、清静无为
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六章中说:“罪莫大于可欲,咎莫大于欲得。

”贪欲
是造成社会罪恶和灾害的源头。

他认为统治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带来的恶果是“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正是统治者无限的占有欲,才导致了国家的衰败和混乱。

因此老子提出:“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2、无事理天下
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

”“无事” 即“无为”,“无事”是相对于“有事” 而说的,“有事”是指统治者设禁忌、制法令之事,以苛政治国,而导致天下混乱无道的局面。

老子认为若统治者通过苛政扰民,就会违背百姓的愿望,就难使天下归心。

故此统治者应“以静治国”,无事而天下清。

3、防微杜渐
老子看到了客观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易到难的过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老子提出了“为之于未有,识之于未乱”的原则。

对于“无为而治”所带来的社会效应,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五十七章中有详细阐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古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意即国家的教诫禁令越多,人民越陷入贫困;君主的权谋越多,国家越加混乱;人的诈巧越多,邪恶之事越层出不穷;法令越来越森严,盗贼反而不断地出现,“有为”、“有事”、“多言”而治理的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

老子以此告诫统治者应减少对百姓约束,辅之以引导,以无为处事,以无言施教。

在行动上,老子提出“人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希望统治者更多时候以民为本,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统治者无事理天下,清静无为之策一旦得到百姓拥护,天下归心,国家自然安定可治。

这正是老子期待的一种社会生活: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

供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三、从后世影响看无为而治
老子“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并没有的到各诸侯的认可和支持,却在后世得到发展和应用,成为宝贵的治国思想财富,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权建设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在古代封建社会政权更迭,战乱初平的时期,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往往会成为治国良策,对缓和矛盾、稳定政权、发展经济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例如在西汉建立之初,经济凋敝,百废待兴。

当时的统治者便是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低赋税,重发展,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因而出现“文景之治”的盛世,造就了后来汉武帝时期的繁荣。

与此相反的是,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平定天下之后,不知“无为而治”之道,更是大兴土木——修长城、建陵
墓,焚书坑儒,弄得民不聊生,最终导致四海初平,战火又起的乱世再现。

尽管老子的“无为而治”有其积极地一面,但我们同样不能忽略其局限性。

“无为而治”是寄托在战乱之后,百姓思定,渴求和平的愿望之上,却忽略了人性的贪婪和社会的复杂,故在更多时候被统治者弃而不用,“无为”也因此只有在特定时期才会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得以应用。

结束语:
老子的思想以“道”、“自然”、“无为”为主线针对当时的现实环境提出了多种层次的应对措施。

这些措施中既有只适应当时特定现实的具体政治结论,更有可以与不同时代棚结合的政治原则、政治理念。

而这些政治原则、政治理念是值得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加以总结、继承和发扬的,并以此推动社会和谐秩序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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