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必备条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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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必备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我校教师职务聘任的申报推荐工作更加规范化,保证教师职务聘任的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良性发展,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联合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必备条件”。
第二条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必备条件是晋升教师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条件,也是申报教师职务的“门槛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聘任必备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聘任。
各院(部)聘委会对没有达到聘任必备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由我校聘任的各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三部分。
本条件中的基本条件是对各系列教师职务统一提出的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则根据申报人的不同学历资历情况和岗位特点分别提出的条件。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申报各级各类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身心健康。
第三章学历资历条件
第五条教师系列
(一)申报讲师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研究生主要课程班结业证书),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双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3年以上。
履行助教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一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申报副教授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研究生主要课程班结业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双学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履行讲师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履行讲师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结果合格,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从2005年1月1日起,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申报教授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以上学位(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研究生主要课程班结业证书),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履行副教授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从2005年1月1日起,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且在2002年以前获得副教授职务的除外)。
(四)所有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
1.必须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必须每年参加至少一个月的本专业的实践活动。
第六条实验技术系列
(一)申报实验师
大学本(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履行助理实验师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一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履行实验师岗位职责且历年
考核结果合格,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履行实验师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所有申报实验系列的人员,必须每年参加至少一个月的专业实践活动。
第七条研究系列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
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实习研究员职务4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双学士学位,担任实习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履行实习研究员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一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申报副研究员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无学位)、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履行助理研究员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
育学习任务。
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履行助理研究员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申报研究员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履行副研究员岗位职责且历年考核合格,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取得二级教育技术培训证书(2003年5月前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近5年内完成年均7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四章岗位业绩条件
第八条教师系列
(一)申报讲师
1. 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60标准学时,教学效果良好,承担班主任工作2年。
2.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1篇,且为第一作者或参编正式出版高校教材或著作(本人撰写在5千字以上)。
(二)申报副教授
1.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
(1)承担专业基础课1门或专业课2门课程的讲授,任现职以来,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8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优良。
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本学科实践教学环境或课程等建设,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2届或指导课程设计2届或生产实习2届或社会实践工作1次。
除博士外,其他人员须承担班主任工作2年。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4篇,其中有3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2篇是核心期刊。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1篇且是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2篇且是第一作者。
②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二名)。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3篇,其中有2篇为第一作者且是核心期刊;同时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三名)。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证书,或作为骨干(排序前两名)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2项;
②作为骨干(排序在前四名)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本人有获奖证书的);
③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或专著1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参编者撰写5万字;
④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在前三名)参加市教委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一般研究人员参加完成市教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校级课题2项;
⑤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1.5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
⑥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专利证书,或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二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2. 公共课教师
(1)系统承担1门课程的讲授;任现职以来,年均主讲
教学任务为16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优良。
作为主要人员参与本学科实践教学环境或课程建设。
除博士外,其他人员须承担班主任工作2年。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3篇(含教学改革论文),其中有2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1篇是核心期刊。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1篇且是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2篇(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
②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二名)。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2篇(含教学改革论文),且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1篇是核心期刊;同时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三名)。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证书,或作为骨干(排序前两名)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2项;
②作为骨干(排序在前四名)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本人有获奖证书的);
③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或专著一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参编者撰写5万字;
④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在前三名)参加市教委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一般研究人员参加完成市教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校级课题2项;
⑤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1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
案的横向课题;
⑥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专利证书,或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二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3. 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
(1)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工作满5年,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160标准学时(专职教师)或60标准学时(兼职教师),教学质量优良。
除博士外,其他人员须承担班主任工作2年。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4篇,其中有3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2篇是核心期刊。
②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二名)。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3篇,其中有2篇为第一作者且是核心期刊;同时正式出版专著1部(作者排序前三名)。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证书,或作为骨干(排序前两名)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2项;
②主编或参编并正式出版本专业的高校教材或专著1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参编者撰写5万字;
③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在前三名)参加市教委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一般研究人员参加完成市教委课题2项,或主持完成校级课题2项;
④参与起草有关校(院)级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课
教育等方面的管理文件5种(2种为执笔人起草)。
(三)申报教授
1.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
(1)系统承担2门课程的讲授,任现职以来,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8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优良。
主持本学科实践教学环境或课程等建设,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2届以上或指导课程设计2届以上或生产实习2届或社会实践工作1次。
系统指导过至少1名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5篇,其中有3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2篇且是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3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②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4篇,其中有2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同时作为第二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或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或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3项(其中二项为项目主持人);
②获国家级政府奖(本人有获奖证书的)或作为骨干(排序在前三名)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本人有获奖证书的);
③主编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或专著1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并本人撰写8 万字;
④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4)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五名)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子课题1项;
②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市教委课题2项;
③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3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
④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五名)参加在国际组织立项并得到资助的研究项目。
2. 公共课教师
(1)系统承担1门课程的讲授,任现职以来,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160标准学时,教学质量优良。
主持本学科实践教学环境或课程建设。
系统指导过至少1名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4篇(含教学改革论文),其中有2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2篇且是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3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
②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3篇(含教学改革论文),其中有2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同时作为第二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或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排序前三名)或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励3项(其中二项为项目主持人);
②获国家级政府奖(本人有获奖证书的)或作为骨干(排序在前三名)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本人有获奖证书的);
③主编正式出版的高校教材或专著1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并本人撰写8万字;
④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4)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五名)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子课题1项;
②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市教委课题2项;
③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2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
④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五名)参加在国际组织立项并得到资助的研究项目。
3. 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
(1)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工作满5年,年均主讲教学任务为160标准学时(专职教师)或60标准学时(兼职教师),教学质量优良。
系统指导过至少1名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5篇,其中有3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
②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③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4篇,其中有2篇为核心期刊且是第一作者;同时作为第
二作者正式出版专著1部。
(3)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持有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或持有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排序前三名)或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3项(其中二项为项目主持人);
②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的高校教材或专著1部(不能与(2)中的专著重复使用),并本人撰写8万字;
③执笔起草有关校(院)级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课教育等方面的管理文件5种。
(4)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①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五名)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子课题1项;
②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市教委课题2项。
(四)属教学骨干,已获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由教学口调出,担任校内行政职务,并继续承担我校教学科研任务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时,除教学标准学时数按其二分之一计算外,其它应符合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第九条实验技术系列
(一)申报实验师
1. 承担1门实验课程的指导工作。
2.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1篇,且为第一作者或参编正式出版实验教材(本人撰写2千字)或校内使用的实验讲义(本人撰写2项实验)。
(二)申报高级实验师
1. 承担1门实验课程的讲授及指导工作,或参加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或参加指导课程设计或生产实习。
2. 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外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第一作者中核心期刊1篇)。
3. 具备下列项目中的一项:
①获校院级实践教学环境建设、科研、教学等奖励1项;
②作为负责人或骨干开设教学新实验1项或研制改进实验技术、仪器设备1项;
③参编正式出版实验教材(本人撰写2万字)或校内使用的实验讲义(本人撰写5项实验);
④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完成校级研究课题1项;
⑤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专利证书,或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二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第十条科学研究系列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2篇(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参编正式出版高校教材或著作(本人撰写1万字)。
(二)申报副研究员
1.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5篇,其中有4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3篇是核心期刊。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1篇且是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2篇且是第一作者。
2. 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1)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持有获奖证书)。
(2)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1部(参编者撰写10万字)。
(3)参加完成(排序在前三名)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主持市教委科研课题1项,或参加完成市教委课题2项。
(4)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3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
(5)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专利证书,或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二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三)申报研究员
1.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的学科有关论文7篇,其中有5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中有4篇是核心期刊。
或被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2篇是为第一作者或被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的论文3篇且是第一作者。
2. 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1)持有国家级科研、教育教学奖励证书或持有省(部)级科研、教育教学奖励证书2项或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3项(其中二项为项目主持人)。
(2)获国家级政府奖(本人有获奖证书的)或作为骨干(排序在前三名)获省(部)级政府奖1项(本人有获奖证书的)。
(3)主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的专著1部,并本人撰写10万字。
(4)作为职务发明创造的第一发明人持有发明专利证书。
3. 具备下列各项中的一项: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序前四名)参加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国家级子课题1项。
(2)主持完成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省(部)级课题1项或市教委课题2项(其中1项为重点课题)。
(3)有分割在本人名下的到帐经费5万元并在校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
第五章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十一条本条件中的标准学时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上课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计划学时,不是折合后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二条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第十三条申报人员的履职年限、教学标准学时、科研工作量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暑假前的期末。
第十四条聘任委员会在掌握本条件时,要从申报人的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把握,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和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视为申报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
第十五条核心期刊标准:国内核心期刊的界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任何版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任何版本)、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承建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扩展库)中所列的核心期刊为准;国外核心期刊的界定
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任何版本)及《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任何版本)中所列的核心期刊为准。
国内著名文摘刊物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复印资料》(人大编)等国内著名文摘刊物。
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指:SCI、EI、ISTP、SSCI 及A&HCI 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
第十六条本条件自公布起试行,由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京联合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推荐条件(试行)》(京联人[2004]29号)和学校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凡与本条件不符的条款同时废止。
主题词:教师职务聘任条件印发通知
北京联合大学校长办公室2006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