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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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系统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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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筑消防系统》

第一章建筑消防概述

学习要求:

1.熟悉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

2.熟悉报警保护对象级别的划分;

3.熟悉报警区域、探测区域及防火分区的性质

教学内容:

§1-1 概述

§1-2火灾形成过程

§1-3高层建筑的特点及相关区域的划分

§建筑消防系统概述

一、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预防火灾工作:主要包括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知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防患胜于救灾。

2、防消结合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做好灭火工作。防火工作能减少火灾的发生,但不能杜绝火灾,不可预见的火灾因素很多,做好灭火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建筑消防系统

拥有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充足的消防水源和市政消防供水系统,便捷的消防通信网络,足够数量装备精良、人员训练有素的消防站,是在发生火灾后能够迅速控制和扑救火灾的积极因素。但是对于扑救高层、地下建筑和其他特别

危险、重要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由于场所的特殊性,扑救难度大,因此对于上述建筑应立足提高建筑自身对火灾的抵御能力,在建筑内部按消防规范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1、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灭火系统:包括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防火减灾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事故广播与通讯系

统、应急照明、消防电梯

其中:灭火系统与减灾系统统称为消防联动系统。

2、作用:限制火灾蔓延的范围,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为有效地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创造必要的条件,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火灾形成过程

1、火灾形成原因:

1)人为造成火灾

2)电气事故造成火灾

3)可燃气体发生爆炸造成火灾

4)可燃固体燃烧造成火灾

5)可燃液体燃烧造成火灾

2、火灾发展趋势

1)火灾初始阶段

2)火灾发展阶段

3)火灾衰退阶段

§高层建筑的特点及相关区域的划分

一、高层建筑建筑的定义和特点

1、定义: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2、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1)由于烟囱效应,火势凶猛且蔓延快

2)火灾时楼内人员与物质的疏散困难。

3)火灾扑救困难。

二、防火分类:

1、高层建筑防火分类:(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分为一类、二

类。第3.0.1条

2、耐火等级划分: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级别的划分:(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见第3.1.1

三、相关区域的划分

1、报警区域: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称报警区域。一个报警区域一般有一个或同层几个相邻防火分区组成。

2、探测区域的划分:

1)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规定: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4.2.1条

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分为一个探测区域。

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4)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建筑物闷顶、夹层。

3、防火分区

1)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2)划分原则

民用建筑

a表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b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走马廊、自动扶梯、敞开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表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高层建筑

一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000m2

二类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500m2

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500m2

4、防烟分区

1)防烟分区:在建筑屋顶或顶棚、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分隔而成,且具有一定蓄烟的空间。

2)划分原则:以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为界,从地板到屋顶或吊顶之间的空间为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第二章建筑消防系统组成及应用

学习要求:

1.熟悉建筑消防系统的构成;

2.掌握火灾报警系统的模式及应用;

3.掌握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

4.掌握消防系统的供电要求

5.掌握消防系统的布线要求

6.掌握消防系统的接地要求

教学内容:

§2-1 消防系统的构成图

§2-2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

§2-3建筑消防系统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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