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教学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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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教学管理职责

华师教(2006)166号

为进一步明确校院系的教学管理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各环节的畅通,特对原《院系教学管理职责》进行修订。

一、学校的管理职责

在校长和校教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教务处对教学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本科专业设置、调整总体方案。

2、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各院系制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并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3、分配和管理全校教学经费。

4、会同院系制定每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日常的教学工作,共同实施教学过程管理,维持全校教学秩序。

5、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会同院系等教学单位做好每学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工作。

6、拟定和修改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情况。

7、负责新专业的申报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院系提出的专业建设规划进行讨论和审议。

8、组织实施课程规划和建设。

9、组织实施教材规划和建设。

10、本专科教学改革项目和教育部“国家基础科学与人才培养基地”等专项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以及检查、验收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学评优和推荐报奖工作。

12、实验教学的规划与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3、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和学生参加国内外有关竞赛。

14、负责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及考务工作管理,发放普通本专科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5、组织开设第二专业和副修专业学位。组织有关院系制订第二

专业和副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会同院系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

16、负责优秀本科生选拔与培养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17、负责大学生科研基金和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组织评审、批准资助并对资助项目实施管理。

18、负责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教学状况数据的整理与发布;做好有关教务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归入学校档案馆的工作。

19、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实施教学改革。

二、A类学院的管理职责

A类学院的教学管理重心在学院,学院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施全面管理。院长为教学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学院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全院的教学发展规划,全面统筹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规模等任务。

2、组织院教学委员会,对各系提出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行讨论和审议。

3、学校下达到学院的教学业务费,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并对分配至各系的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学院对各系日常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包括集中上报教学计划、开课计划及实践教学工作计划;集中检查各专业的教学质量;集中处理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籍问题;集中建好各类教学工作档案等。

5、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改革,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6、健全院级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对院内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在院内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二)系的主要职责

1、在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

2、在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3、根据学院审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学活动,包

括聘任课程任课教师;对教材使用进行论证、审批;检查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等。

4、制订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并报学院审议。

5、对本单位教师进行履职考核,并向学院提出奖惩建议。

三、B类学院的管理职责

B类学院的教学管理重心在系,由系对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系主任为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则负责协调校系之间、院系之间、系际之间的各项关系。

(一)学院的主要职责

1、对全院的专业建设进行协调。

2、协调院际、系际的相互开课。

3、组织重大的、综合性的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4、组织院内进行教学工作经验交流。

(二)系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本系专业发展规划,在学校的指导下,提出招生计划意向。

2、组织系教学委员会制(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3、学校下达的教学业务费由系管理和使用。

4、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改革,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5、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6、制定开课计划和实践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

7、组织本系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并将检查与评估结果上报学院和学校。

8、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对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四、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计算中心、军事教研室等无全日制本科生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办法则根据各自归属学院的性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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