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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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专题讲座讲稿
宪法知识专题讲座讲稿概述‘3角债’当前的改革开放,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市场疲软,国营企业中“3角债”严重,职工收入不平衡等新问题,也是容易引发不稳定的因素。

要保持全社会有1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在坚持不懈地进行4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那末,进行法制教育,增能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就显得10分迫切了。

只有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使之成为广大公民的行动规范和保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

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必须与民主教育结合起来。

我们要坚强与教育同行!编辑本段概述‘党’其内容包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治,民主张识,法律基本知识,革命纪律的教育等等。

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首先应帮助全部人民增强当家作主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应用民主权利。

教育人们晓得社会主义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集中统1领导下的民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照社会主义纪律和法制,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弄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

党的101届3中全会以来,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中心的各个法规,成绩显著,但各有关部门的法规,与经济发展的进程相比,还需进1步健全、完善和实行,如计划法、财政立法、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

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人们晓得甚么是遵法,甚么是背法,明确是非界限,在全社会逐渐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背法必究。

令人们晓得坚决同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非民主现象作斗争是必须实行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总之,通过民主与法制教育,使全部社会构成1个全民学法、知法、懂法、执法、遵纪遵法的新局面。

编辑本段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必要性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遭到民主的训练和遵法的教育,晓得和善于实行社会主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自觉遵照法律的行动习惯。

是德育的内容之1。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同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

对学生,通太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和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

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①教育学生晓得甚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晓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人民的民主权利。

②教育学生晓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1切法律的根据,是保证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强大武器,每一个x的公
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实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人人都要养成遵照宪法,保护宪法的观念和习惯,同违背和破坏宪法的行动进行斗争。

③要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统1关系。

晓得民主是法制的条件和基础,而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目的在于保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全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民主权利,应用社会主义法制这1武器,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打击反革命份子和各种刑事犯法份子的破坏活动,保护社会秩序。

④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使学生晓得甚么是法,法的阶级本质和作用,和有关的政策法令。

引导学生自觉遵照法律,并勇于同1切背法现象作斗争。

[1]编辑本段1、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1)有法可依从2010年至今,我国的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

我国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3部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5项教育行政法规。

另外,青少年加强保护和预防犯法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犯法法》两部姊妹法可依。

这就充分辩明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2)工作机制初步构成从“15”普法到“45”普法,青少年均为重点普法对象之1,我区初步构成了普法主管部门指点调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兼顾实法制副校长的条件下,组织了系列教育活
动。

如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观看法制教育影视、参观爱国教育基地、组织法制知识讲座和法制知识大奖赛、强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青少年犯法现象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并显现出低龄化和犯法手段成人化的偏向,必须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分析青少年犯法的主要缘由,从主体因素上看,1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2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鲁;3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1是家庭教育的误区;2是学校教育的失当;3
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4是缺少社会救济措施;5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6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宪法知识专题讲座讲稿尊重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1次机会和大家1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1定的了解。

21世纪是1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1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没法正常的运行。

或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当具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无想过,在1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1切地去寻求这样的自由吗?固然不能!做为1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为所欲为、为所欲为。

由于在这个社会里,其实不是只有你1个人,我们所具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束缚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不遵照法律,那末我们也不会具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
相干,我们所做的每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1个混乱的世界,想象1下就知道那是1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当要遵照法律,遵照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步履维艰”,就是告知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1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1个国家呢?所以我们1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公道的应用,才能更好的遵纪遵法,保护本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1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

国家1直在展开普法宣扬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遵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而对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背法犯法分子/,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应当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遵法的好习惯,要从身旁1点1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视1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也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1个好公民,也也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背了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无严格依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1等”的规定你有无铭记在心呢?这
虽然是1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照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构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遵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愈来愈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背法犯法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大众就可以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渐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宪法知识专题讲座讲稿我的汇报主要从3个层面展开:第1层面,扼要介绍1下宪法的特点和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渊源,回答“是甚么”的问题;第2层面,我们所要致力宏扬的宪法精神,有哪些具体体现,对我们有甚么要求,回答“怎样看”的问题;第3层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些要求,回答“怎样办”的问题。

1、是甚么?
现代世界的任何1个国家里,都存在许多的法。

除宪法外,还有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等。

宪法既然是法的1种,所以它具有法的基本特点。

也就是说,宪法与其他1般的法相比,具有共同性:
(1)它们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
(2)都经过特定程序而成为国家意志(法);
(3)都具有强迫力,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行。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
意志。

”“而这类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资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马、恩这个对法的最本质的定义,适用于任何国家的1般的法律,同时,也适用于宪法。

宪法具有与其他1般法的共同性,另外一方面,还具有与其他1般法不同的特殊性。

宪法同其他1般法的差别在于宪法是根本法,不是1般的法。

第1,根本法的内容不同于其他1般的法。

1般法只触及社会生活的某1个方面。

例如,民法是调剂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婚姻法是调剂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刑法是关于犯法、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诉讼法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等等。

而宪法作为根本法,其内容触及社会生活、国家生活的全面,规定着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2,根本法是其他1般法的立法根据。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所以其他1般法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立法基础。

例如,我国的刑法第1条规定:“为了惩罚犯法,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法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又如,选举法第1条规定:“根据x 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条规定:“x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据x宪法制定。

”……所以说,宪法是母法,1般法律是子法。

第3,根本法的法律效率高于其他1般的法。

1般法不得同宪法相抵牾。

法律位阶:指每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全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

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

]*否则,应被修改或撤,国旗、国徽、首都等4
章106条。

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也提上日程。

1953年,《人民日报》在元旦社论《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1文中向全国人民公布,“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是当年的3项伟大任务之1。

1月11日,毛泽东召集党外民主人士座谈会,1月12日,周恩来召集政协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对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宪法等事项的意见。

当时,的确有些人对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有所顾虑,认为还存在1些问题,比如这样做有何根据?会不会遇到甚么困难?
毛泽东后来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释,他认为从全国范围的情势来看,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成熟。

毛泽东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更加发扬人民民主,加强国家建设和加强抗美援朝的斗争。

”他还特别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府,仍将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统1阵线的政府,它是对全国人民都有益的。

”对选举面临的困难,毛泽东客观地分析说,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弹压反革命、“3反5反”、恢复经济等事情相比,困难还是要少1些。

他还举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例子来讲明,困难总会有,但一样地,困难也能够克服。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的几天以内,便由各省派出代表制定了“临时约法”。

毛泽东还指出“我们的共同纲领,经过大家讨论,实际上弄起来,前后也不过1个月。

”因而可知,当时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制定宪法下了很大决心。

1953年年底,毛泽东1行乘专列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的
第1部宪法。

在列车上,毛泽东曾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1部大法。

”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由于起草宪法的人员都是环西湖而居,所以也有1种说法,把“54宪法”草案称为“西湖稿”。

1954年6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10次会议,通过《x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要求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在人民大众中组织关于宪法草案的讨论,发动人民大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社论号令展开广泛讨论。

1场大张旗鼓的宪法草案讨论随即遍及全国。

根据1些亲历者的口述,讨论正值夏季,洪涝灾害严重,有些地方的大众只能在防洪大堤上开会,场面热烈又感人。

由于交通受阻,征集到的不计其数的意见只能用油纸打包后靠飞机运送。

据统计,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4分之1,征集意见118万多条。

第2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4届全国人大第1次会议通过、颁布了x第2部宪法。

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点下构成的,以“4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每天讲”的“基本线路”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点,是1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

如把“文革”产物“4大”写进宪法第103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大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情势。

国家保障人民大众应用这类情势”。

第2部宪法共4章30条。

第3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第5届全国人大第1次会议通过、颁布了x第3部宪法。

这部宪法把中国共产党第101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
的继续革命,展开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3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用法律的情势肯定下来,记载在叙言中。

这部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但依然存在许多缺点,它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第3部宪法共4章60条。

1979年7月5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和1980年9月5届全国人大3次会议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

第4部宪法:1980年下半年,在叶剑英委员长直接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大范围、全局性的修订。

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月4日,x第4部宪法(现行宪法)在第5届全国人大第5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第4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1部有中国特点、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

它明确规定了x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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