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塔筒补漆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玛丽风电场塔筒补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L-2018-013

发包人:玛丽风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方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市

签订时间:20年9月

玛丽风电场塔筒补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玛丽风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东方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玛丽风电场塔筒补漆施工合同

1.2 工程地点:玛丽风电场

1.3 工程内容:25台风机塔筒补漆。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玛丽风电场,现场有25台机组塔筒门法兰处油漆脱落,单台大约2平方米面积大小,14号机组第一段和第二段处油漆脱落严重,大约2平方米左右,其余机组有小块多处油漆脱落。

工作要求:油漆脱落的塔筒表面清理,去除杂物、锈迹等,打磨或使用除锈剂至露出金属光泽后先补底漆,待底漆干透后刷中间漆,中间漆干透后刷面漆,每层漆膜厚度与原塔筒要求一致。补漆后要求厚度与原塔筒一致,无明显凹坑,无明显色差,无起皮,干净光滑。不得有流挂,明显颗粒等。补漆时做好防护,不得将油漆滴入设备及其他设备表面。由于油漆滴入设备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于油漆滴到其他设备

表面的的,由乙方负责清理及修复。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开始。

完工日期: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后15天内结束。

五、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DL/T5191-2004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要求,并符合发包人《施工工艺标准化手册》《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业主项目部标准化手册》《建筑用钢结构防腐涂料JG/T224-2007》相关要求。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双方经商定签署形成的洽商、变更、备忘录、会议纪要、双方的往来函件等文件。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小写:¥68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不含税金额:¥61818.18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捌佰壹拾捌元壹角捌分。税率10%,税金:¥6181.82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壹元捌角贰分。

本合同价格为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体现,包含但不限于为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和维护、保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劳务、材料、水、电、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交叉作业费、正常的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环境污染、试验费、现场清理、材料和设备的卸车、保管费、所造成的机械台班增加等因素等,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八、工程款支付

8.1本合同工程内容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完工,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通过后,承包人提供相应等额财务收据及全额发票,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

8.2质保金:合同价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九、工期延误罚则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按1000元/天进行误期损害赔偿,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10%。

十、材料供应

10.1该项目所需材料由承包人自购(油漆建议使用海虹老人、滚刷或毛刷品牌不限,但质量要适中,不得使用掉毛、掉渣影补漆质量。人员防护用品亦由承包人自购,口罩、眼镜及安全衣等符合国家要求,如因此造成的施工人员任何伤害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资料齐全;机械设备由承包人自备。

10.2承包商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承包商必须向发包方工程师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承包商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发包方工程师批准。10.3承包商应为发包方工程师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贮藏室、仪器及仪表等),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10.5承包商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承包商采购加工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外观的完好。

10.6无论是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方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商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10.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商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商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10.8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或重新供货。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除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一安全措施

11.1 承包人按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保持现场良好的施工环境,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1.2 承包商应负责其管辖区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承包商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承包商在进行容易引起火灾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严防火灾发生。

11.3 安全生产考核按业主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业主《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十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2.1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发包人应合理安排资金,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