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育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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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育种方案

1 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使正大种猪选种选育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方案》。

2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GB22283-2008 长白猪种猪》、《GB22284-2008 大约克夏猪种猪》、《GB22285-2008 杜洛克猪种猪》、《NY/T820-2004 种猪登记技术规范》、《NY/T822-2004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

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兰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景泰分公司下属原种场、扩繁场、公猪站。

4 职责

4.1 本《方案》由兰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景泰育种中心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完善。

4.2 各养殖场负责实施,并在过程中提出改进、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4.3 育种中心负责指导、监督。

4.4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 繁育体系规划及职能

5.1 核心场:全部饲养美国引进的纯种猪,位于金字塔最高端。

5.2 扩繁场:全部饲养由核心场供应的纯种猪,为商品场提供二元母猪。

5.3 公猪站:饲养美国引进的种公猪和核心场供应的种公猪,为商品场提供终端精液生产商品猪。

5.4 商品场:全部饲养由扩繁场提供的二元母猪,利用公猪站的精液生产商品猪。

6 基础种猪群来源,规模和质量

6.1 核心场: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草窝滩乡,核心群母猪1810 头,全部从美国引进,每个品种公猪血统6 个以上。

6.2 扩繁场:在沂水境内有两处,存栏繁殖群基础母猪5000 头,原则上由核心种猪场引入,也可以从本场繁殖的优秀后代中选留,但公猪选留比例不大于20%,母猪不大于70%;基础母猪群规模各品种不低于100 头。

6.3 商品场:上述扩繁场可保证10 万头商品场的母猪替换,当前牧业公司具有2万头母猪的商品场。

6.4 公猪站:种公猪来源于美国引进的种公猪和公司核心场经过测定的优秀种猪,年更新率100%。

7 品种结构

7.1 核心场饲养的品种为目前世界著名的瘦肉型美系种猪:长白猪、大白猪、杜洛克猪。

猪群结构如下:

8 育种规划

8.1 原种场育种采用开放式核心群育种体系,闭锁繁育和开放繁育相结合。8.2 种猪生产成绩和体形外貌遗传进展较快,核心群选配在近交系数允许范围内采取闭锁繁育,否则考虑引种,引种时,能引入精液就引入精液,不能引入精液时考虑引入种公猪,必要时可以引入种母猪。

8.3 充分运用系祖建系法,围绕优秀种公猪建立一系列具有一定特点的家系。

9 育种目标

9.1 选择形性状:公司各品种主要选择性状有窝产仔数、出生窝重、断奶仔猪数、断奶窝重、达100kg 体重的日龄、背膘厚和眼肌深度。

9.2 选育目标(2013-2015)

10 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

10.1 数据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保管与整理。

10.2 所有数据资料,均需准确地进行记录。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归档保存,一份现场使用。

10.3 所有育种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到电脑猪育种软件,并进行及时的遗传评估。

10.4 采用国家猪联合育种标准,进行系谱档案和测定数据登记格式登记。10.5 附:数据登记样式

个体记录

* 公猪用M、母猪用F 表示。

生长性能测定记录

A表示A 超系列、B 表示B 超系列。

母猪繁殖性能记录

* 以最终配上的日期和公猪为准。

** A 为人工授精,N 为自然交配,B 为同一情期同时使用人工授精和自然交配。

11 种猪档案登记

11.1 基础群种猪鉴定与登记:按照品种标准,对本场核心群和繁殖群的种公、

母猪逐头进行鉴定,并将结果填入《种猪档案卡》中。

11.2 制定系谱图:按照种猪的亲缘关系,编制系谱图,并根据系谱图标明的亲缘关系,制定本场种猪选配方案,进行选种选配,控制近交系数。

11.3 耳号编制:种猪按全国统一编号,编号在出生后12 小时内进行,实行终生制。种猪编号为15 位,包括品种、场名、年号和个体编号。编号说明如下:11.3.1 前两位代表品种,DD 代表杜洛克,LL 代表长白,YY 代表大白,LY 代表长大二元母猪,YL 代表大长二元种猪。

11.3.2 三至六位代表场名,原则上由农业部统一认定,本公司统一用XJMY;

11.3.3 第七位用数字表示,代表分场号,冶子河原种场为B,烟家庄扩繁场为1,前坡扩繁场为2,其它商品场依次编号数字代码;

11.3.4 八九位代表出生年份;

11.3.5 十至十三位代表出生窝号;

11.3.6 十四、十五位代表窝内个体号。

11.3.7 如原种场2012 年出生的第一窝第三头大白公猪编号为

YYXJMYB12000103。

11.3.8 种猪编号的后6 位为种猪个体编号,我公司采用耳刺法。前四位是出生窝号,后两位是个体号,母猪打双号,公猪打单号。

11.4 对有关鉴定合格的种猪填写系谱卡。系谱卡在出售或选留后备时建立。补充入基础生产群者及时续写系谱卡向前追记三代,除了记录祖先的登记号、等级外,应进一步增加其与同期群体均值相比较的资料,以便于工作更有利于判断个体的育种值。

11.5 种猪的档案资料是育种工作的重要依据。种猪场必须按照NY/T820-2004

《种猪登记技术规范》标准,建立准确完整的档案及生产记录,并人工和利用计算机进行种猪档案管理。计算机中的数据至少每周要备份一次,每个季度要刻录相关数据。

11.6 种猪档案包括:公猪、母猪系谱卡,公猪配种记录,母猪产仔哺育记录,种猪生长发育记录,同胞(或后裔)肥育测定记录,疫病防治记录等。

11.7 种猪淘汰或死亡后,其档案资料应归档保存。种猪出售,档案正本随猪走,副本存档。

11.8 种猪性能测定按NY/T822-2004《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执行。

12 测定

12.1 按照全国畜牧兽医总站颁布的《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在核心场内实施全群测定。

12.2 按照NY/T820-2004《种猪登记技术规范》实施种猪登记。

12.3 测定主要性状有总产仔数、产活仔数、仔猪出生个体重、出生窝重、21 日龄窝重、达100 千克体重日龄、达100 千克体重背膘厚。

12.4 总产仔数、产活仔数、仔猪出生个体重、出生窝重、21 日龄窝重以种猪档案记录为准。

12.5 出生打耳号时,打耳号人员记录仔猪出生个体重、出生窝重,仔猪达21 日龄左右,产房技术员、饲养员配合育种员称重,录入计算机进行校正。

12.6 测定舍种猪达85~115Kg 时,测定体重和背膘,计算达100 千克体重日龄、达100千克体重背膘厚及眼肌面积。

13 选种

13.1 选种程序:断奶前——测定前——终测后——配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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