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管理及队伍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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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公正廉明、英勇 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包括宣誓; 内部关系的调整;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接待群众; 值班备勤;突发事件的处置;装备管理;办公秩序与 内务设置;安全防卫与卫生;警徽、警歌;阅警等方 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目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工作缺乏实效性。 (二)公安队伍内部产生信任危机 (三)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密切警 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和保证
(二)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和战斗力,正确而充分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的 需要
所谓依法从严治警,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条例和制 度的规定,采取严格措施治理公安队伍,把公安队伍 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
(1)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核心内容就是依照我国法律、 法规、条例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安队伍实行依法严格 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提高公安队 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主要内容 1.授予警衔的范围 2.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 级。
3.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分别规定了担任
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和担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4.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 九、奖惩制度
对警察职业的性质、任务、职责、职权及职业道德、 应掌握的知识等方面的认识、观念和心理的总称。
(二)人民警察意识的主要内容
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奉献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 识
(三)人民警察精神
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 献的精神
二、公安民警素质
(一)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 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 的总和。
(三)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是增强公安队伍防腐拒变的 能力,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的客观需要
四、公安队伍管理的基本理念
“以警为本”,指的是一切为了民警,尊重民警,关 心民警,爱护民警,保证民警的心理健康,关怀民警 的情感世界,促进民警的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全面发 展。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民警去追求更 为科学的人文精神、人生价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拓 展、丰富民警的人生价值内涵,帮助民警建构文明、 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方式,帮助民警正确认识和把 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公安队 伍的凝聚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四、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义务,就是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必须作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具有特定性。 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3.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国家任用性。
(二)人民警察义务的内容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坚持以警为本,就是要充分体现“关心人、尊重人、 激励人、发展人”的原则。
首先,从政治上关心民警。 其次,从心理上关心,从精神上激励民警。 再次,从工作上爱护民警。 最后,从生活上关心、体贴民警。
第二节 公安队伍管理的主要内 容
一、培养人民警察意识、发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一)人民警察意识 所谓警察意识,是指人民警察对自己职业神圣感的认识,
(一)公安民警内务建设的任务 1、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2、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3、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 4、保证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的各项任务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三)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 1、高效务实 2、加强监督 3、着眼基层 (四)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列。 2.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
列。
3.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 务序列。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的确定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一)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 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2)依法严格教育是基础。 (3)依法严格管理是关键。 (4)依法严格训练是中心。 (5)依法严格纪律是保证。
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 正”的队伍——新时期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 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即人民警察在执行任 务和具体工作中,在处理各种关系时所遵循的与职业 性质、特点相适应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内容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 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
六、人民警察的录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录用办法》
公开原则。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条件、方法、程序、 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平等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符合规定的 条件,均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报名参加考试。
竞争原则。报考者能否被录用,取决于本人的政治、 业务素质和考试成绩。
4、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
和良好的文化修养。
5、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 综合体现。
பைடு நூலகம்
6、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人民警察的体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 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是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 正常发挥的物质基础。
三、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是:政治建警、依法 从严治警。
(一)政治建警 (1)把握政治方向。 (2)站稳政治立场。 (3)严守政治纪律。 (4)掌握政治理论。 (5)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2、贯彻政治建警方针的基本要求 (1)把捍卫党的领导和巩固政权放在首位。 (2)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服务。 (3)要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公安队伍建设的标准。 (二)依法从严治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奖励条令》
(一)奖励 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惩处 1.行政处分 2.警纪处分 3.刑事处罚。
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辞退 (一)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和特点 1.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不具备人民警察 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 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 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 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 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 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 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 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 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 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 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 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三)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四)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 (五)人民警察辞退的法律后果
十一、公安民警内务管理
公安民警内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 具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 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 部分是公安机关内部工作运转秩序,包括入警的主要 程序、内部关系的基本原则、警容风纪的一般要求、 日常行政管理、接待群众与值班、重大活动的主要议 程,以及警徽、警歌等内容。对这些事项的明确规定 是公安机关内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基本保证。另一部 分是公安民警成员对外发生联系的行为规范,包括着 装、仪容、礼节、警务公开、接受报警与求助等方面 的具体要求。
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 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 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 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 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即做到“四统一、五规 范”。
“四统一”指的是: 第—,统一考录制度。 第二,统一训练标准。 第三,统一纪律要求。 第四,统一外观标志。
公安队伍管理及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管理概述
一、公安队伍管理的概念 公安队伍管理指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
坚持政治建警、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为把公安队伍建 设成为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 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 够应付各种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 伍而对所属公安民警进行领导、组织、教育和协调等 一系列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择优原则。经过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录用资格, 由公安机关择优选拔,量才录用。
七、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管理 职务序列是指将同类职务加以归类排列出的等级顺序。 2007年1月1日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一)职务序列划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
术职务。 1.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
十二、公安教育培训 专章阐述
第三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及
其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所谓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 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 “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 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 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 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 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正规化队伍,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 作风建设等。
2、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警察行动上的要求,是人民警察在 处理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时 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
3、工作纪律 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
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4、保密纪律 人民警察必须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的各项规定。 (三)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
(二)人民警察应该具备的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 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2、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 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3、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 当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五、人民警察的纪律 (—)人民警察纪律的含义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 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 范的总称。
人民警察的纪律具有以下特点: 1.严格的规范性。 2.强烈的制约性。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1、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指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 治言论方面的规范。
(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包括宣誓; 内部关系的调整;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接待群众; 值班备勤;突发事件的处置;装备管理;办公秩序与 内务设置;安全防卫与卫生;警徽、警歌;阅警等方 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目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思想工作缺乏实效性。 (二)公安队伍内部产生信任危机 (三)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密切警 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和保证
(二)强化公安队伍管理是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和战斗力,正确而充分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的 需要
所谓依法从严治警,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条例和制 度的规定,采取严格措施治理公安队伍,把公安队伍 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
(1)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核心内容就是依照我国法律、 法规、条例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安队伍实行依法严格 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提高公安队 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二)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主要内容 1.授予警衔的范围 2.警衔等级的设置
警衔等级的设置是警衔制度的核心,警衔设五等十三 级。
3.评定授予警衔的标准 《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分别规定了担任
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和担任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4.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 九、奖惩制度
对警察职业的性质、任务、职责、职权及职业道德、 应掌握的知识等方面的认识、观念和心理的总称。
(二)人民警察意识的主要内容
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奉献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 识
(三)人民警察精神
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 献的精神
二、公安民警素质
(一)人民警察的素质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 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诸方面条件 的总和。
(三)加强公安队伍管理是增强公安队伍防腐拒变的 能力,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的客观需要
四、公安队伍管理的基本理念
“以警为本”,指的是一切为了民警,尊重民警,关 心民警,爱护民警,保证民警的心理健康,关怀民警 的情感世界,促进民警的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全面发 展。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民警去追求更 为科学的人文精神、人生价值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拓 展、丰富民警的人生价值内涵,帮助民警建构文明、 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方式,帮助民警正确认识和把 握公安工作的规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公安队 伍的凝聚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四、人民警察的义务 (一)人民警察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义务,就是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
责的过程中必须作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人民警察义务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警察义务主体具有特定性。 2.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平等性。 3.人民警察义务具有国家任用性。
(二)人民警察义务的内容 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坚持以警为本,就是要充分体现“关心人、尊重人、 激励人、发展人”的原则。
首先,从政治上关心民警。 其次,从心理上关心,从精神上激励民警。 再次,从工作上爱护民警。 最后,从生活上关心、体贴民警。
第二节 公安队伍管理的主要内 容
一、培养人民警察意识、发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 (一)人民警察意识 所谓警察意识,是指人民警察对自己职业神圣感的认识,
(一)公安民警内务建设的任务 1、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2、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3、提高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 4、保证圆满完成公安机关的各项任务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 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三)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 1、高效务实 2、加强监督 3、着眼基层 (四)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
列。 2.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执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
列。
3.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 务序列。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的确定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一)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 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2)依法严格教育是基础。 (3)依法严格管理是关键。 (4)依法严格训练是中心。 (5)依法严格纪律是保证。
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 正”的队伍——新时期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是指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务活 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即人民警察在执行任 务和具体工作中,在处理各种关系时所遵循的与职业 性质、特点相适应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内容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 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
六、人民警察的录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录用办法》
公开原则。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条件、方法、程序、 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平等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符合规定的 条件,均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报名参加考试。
竞争原则。报考者能否被录用,取决于本人的政治、 业务素质和考试成绩。
4、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必须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学历)
和良好的文化修养。
5、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活动的 综合体现。
பைடு நூலகம்
6、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人民警察的体质,包括体力、运动速度、 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是人民警察各种才能得以 正常发挥的物质基础。
三、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方针是:政治建警、依法 从严治警。
(一)政治建警 (1)把握政治方向。 (2)站稳政治立场。 (3)严守政治纪律。 (4)掌握政治理论。 (5)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2、贯彻政治建警方针的基本要求 (1)把捍卫党的领导和巩固政权放在首位。 (2)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搞好服务。 (3)要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公安队伍建设的标准。 (二)依法从严治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奖励条令》
(一)奖励 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惩处 1.行政处分 2.警纪处分 3.刑事处罚。
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辞退 (一)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和特点 1.人民警察辞退的概念
人民警察的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不具备人民警察 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 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种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 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 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 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 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 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 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 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 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 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 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建立人民警察辞退制度的意义 (三)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 (四)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 (五)人民警察辞退的法律后果
十一、公安民警内务管理
公安民警内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 具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 民警对外发生联系的活动。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 部分是公安机关内部工作运转秩序,包括入警的主要 程序、内部关系的基本原则、警容风纪的一般要求、 日常行政管理、接待群众与值班、重大活动的主要议 程,以及警徽、警歌等内容。对这些事项的明确规定 是公安机关内务工作有序、高效的基本保证。另一部 分是公安民警成员对外发生联系的行为规范,包括着 装、仪容、礼节、警务公开、接受报警与求助等方面 的具体要求。
积极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 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 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 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 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即做到“四统一、五规 范”。
“四统一”指的是: 第—,统一考录制度。 第二,统一训练标准。 第三,统一纪律要求。 第四,统一外观标志。
公安队伍管理及队伍正规化建设
第一节 公安队伍管理概述
一、公安队伍管理的概念 公安队伍管理指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
坚持政治建警、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为把公安队伍建 设成为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 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 够应付各种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 伍而对所属公安民警进行领导、组织、教育和协调等 一系列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择优原则。经过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录用资格, 由公安机关择优选拔,量才录用。
七、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管理 职务序列是指将同类职务加以归类排列出的等级顺序。 2007年1月1日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一)职务序列划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
术职务。 1.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
十二、公安教育培训 专章阐述
第三节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及
其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所谓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 律上、作风上、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 “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 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 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 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 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正规化队伍,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 作风建设等。
2、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对人民警察行动上的要求,是人民警察在 处理个人与组织、上级与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时 应当遵循的行为规则。
3、工作纪律 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
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4、保密纪律 人民警察必须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的各项规定。 (三)公安部“五条禁令”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
(二)人民警察应该具备的素质
1、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该具有的政治觉悟、理想信 念、道德品质和革命人生观的综合体现。
2、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 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3、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 当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五、人民警察的纪律 (—)人民警察纪律的含义和特点
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 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 范的总称。
人民警察的纪律具有以下特点: 1.严格的规范性。 2.强烈的制约性。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1、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指有关人民警察政治觉悟、政治行为和政 治言论方面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