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与范文澜对于中国古代是分期的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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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与范文澜对于中国古代史分析的
不同观点
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什么要讨论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理由有二:一,讨论中国古史分期问题是革命实践的需要。要革命就必须认清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的国情,而中国社会的现状是从过去的历史发展来的。二,中国古代史研究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相信历史是有发展规律的,研究中国古代史就应阐释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社会形态的演变情况,因此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是中国古代史研究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中国古代史分期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古代史的分期,但从字面上来看,就需要了解古代的历史,这样才能够更加的确定古代史的分期。而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只能够通过古代的文献,遗址、文物等等来研究古代的经济发展。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确定了某个时代的政治基础,这样才有划分古代史分期的依据。而古代的文献,遗迹、文物并不是就在那里摆着,而是需要我们去发现,去发掘,所以在不同时点我们所掌握的不同的史料决定着我们对古代史分期不同的了解,这就使得中国的古代史分期讨论经历了三个阶段或时期。三个阶段的古代史分期讨论产生了两种影响深远的学说,一种是郭沫若老先生的战国封建说,另一种就是范文澜老先生的西周封建说。
战国封建说是五十年代郭老提出的,是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上影响最大的一种观点。春秋以来,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发明使用,奴隶社会的生产力迅速发展,各诸侯国的“私田”大量出现,各诸侯国国君为保证税收,实施了一些改革(如鲁国的“初税亩”,齐国的“相地而衰征”),变法导致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得到初步确认。2,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各国国君纷纷支持变法(如秦国商鞅变法,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等),这些变法不仅在经济基础上改变了西周以来的井田制,而且最终在上层建筑领域确立了封建制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最终私有制的出现和井田制的瓦解,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
西周封建说是一种主张中国封建社会从西周开始的学说。范老所指出的西周封建说的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体现,即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由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即基本的所有制来决定的。西周初期,建立的封建土地制度,井田制,将田地按块划分给农民去耕种,而土地是属于周天子个人的私人物品,并不完全属于耕种者,农民之时享有耕种土地的权利。这之中周天子就属于当时主导地位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而为之耕种的农民就是生产资料的不完全占有者。所以体现出来的关系就是封建地主与劳动人民的关系,是典型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而周公推行分封制,巩固了西周中央政权,结束了殷商小邦林立的局面。周公还制定了封建礼乐这套思想体系和礼乐制度对巩固周朝政权起了重要的作用,对后世也影响极大。
综上看来,范老所提出的西周封建说和郭老所提出的战国封建说各有各的依据。两者的共同之处都是同经济的方面来看待历史分期的问题,范老所偏重的是马克思主义中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郭老所偏重的是生产力发展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和政治变革。两者都同意在周朝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一个是在周朝初期,另一个是在周朝末期。这两个观点目前在学术界还是有争议,但是我还是更支持西周封建说,因为在我看来生产关系是至关重要的,生产关系所属生产力的三要素之一,这本就属于经济基础,而西周的生产关系无疑就成就了西周的上层建筑。所以我比较支持西周封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