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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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学说明
• (一)、教学目的
• 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 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 有关民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 能的教育和培养。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 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通 过学习考核达到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 课程的基本要求。
• (二)、教学内容
• 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主要由六大 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 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 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第一 学期学习民法总论部分和物权部分,第 二学期学习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 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部分、民事责任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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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客体物制度得 到了充分发展。为了加速生产的集中和 资本的积累,使财产的流转更为简便, 他们创造出股票、债券、票据等有价证 券,并把知识财产也作为民事权利保护 对象,从而将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也 作为特殊类型的种类物,列入无体物的 范畴。按照法国学者的观点, “ 凡能 构成财产的一部分并可占为己有的财富 即为物。 ”
现在马上将面临期末复习考试,大家非常关
注考试问题,首先我想跟大家介绍一下考试 的依据:作为民法学第二部分的考核依据主 要有这样一些教材:一是王利民教授中央广 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学教材。二是 叶志宏编写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民法学学 习指导。民法学学习指导针对我国立法的变 化,也就是我们教材未修改的部分,比如: 担保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 在学习指导当中做了相关的补充,也是我们 考核的依据。三是大家可以以民法学(2)期 末复习指导为复习的依据,按照期末复习指 导进行复习,期末复习指导由中央广播电视 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央电大杂志社发行。
• (2)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 验,。我国民法学要研究民事法律规范 的来源和立法原意,分析大量的判例, 总结民法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 理解和运用民法。(3)我国民法学还 要研究民事立法问题,通过理论和实践 的结合,为我国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 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 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 的实用性。
•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民法是 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重要的基本 法律。我国迄今已经形成一个以民法通 则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担保法、 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公司法、证 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 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民事单行法构 成的民事立法体系。中国民法典正在起 草审议之中。
• 这样有利于你得一个更好的成绩。)、 案例分析(这是民法学实务课程必考的 题目,也是考核大家基本知识的掌握和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这部 分题希望大家注意:在答题时要结合题 目的内容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引用相 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案 件当事人的责任以及最后的结果)。
疑难解答
《民法学》
《民法学》课程实施方案
一、课程简介
民法学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专 科段的必修课。也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本 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本课程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定为学年课,9学分, 课内学时为162学时。
我国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 科。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民事法律 规范的内在规律性,不仅要把组成民法的法律 规范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研究,而且要研究 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各项 民事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其他部门 法的联系,揭示其内在的规律。
问: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民法通则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我国民事 法律规范,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及相互之间 在我国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中的一 些规范,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律 地位、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民 事责任和民事保护措施等,适用于一切平等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婚姻法、经济法、 劳动法等法律部门中调整平等主体间关系的法 律规范,要以民法的法律准则为其依据的准绳。
• 问:无体物的概念和范围
• 答:关于有体物与无体物的划分最早 出现于古罗马的民事客体制度中。盖 尤士认为,作为民事客体的物包括有 体物和无体物。有体物是具有实体存 在,并且可以凭人们感官而触觉的物; 无体物则是指没有实体存在,而仅由 法律所拟制的物,如债权、用益权等, 它具有非物质和权利评价性等特点。
• 民法学第二部分涉及的题型:名词解释、填 空题、选择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要求 同学在答这部分题型时要充分的审题,按照 考试的要求来说,对于选择题当中的多项选 择题、单项选择题,如果答案是单项的,你 答了一个以上的话,虽然正确的选项你也选 了,但也不会得分。而如果是有两个以上的 正确选项,你只选择了一个,也不符合要求, 也不能得分,这样就要求我们在做题时一定 要注意审题,慎重的把握。)、问答题(简 答题,在此类题型中希望大家注意不要回答 的太简略了,而要适当的加以展开,展开的 程度可以以这道题的分值或试卷预留的空来 决定你的内容,
网上教学活动
• 中央电大叶志宏:大家好 !欢迎参加网上教 学活动同学们好!今天我们将就民法学第二 部分进行第二次的网上视频辅导。我们在第 一次视频辅导时就民法学第二部分的有关教 材、课程的性质、地位、教学基本要求跟大 家做了基本的介绍,同时对于第二部分的有 关债权编跟大家做了重难点的辅导。今天我 们将主要针对民法(2)债权以外的部分,也 就是第四编、第五编、第六编、第七编的内 容进行辅导。
• 这种物既可以是有体物,即具有实 体存在,可以被人们感知的物,包 括一切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是无 体物,即没有实体存在,而由人们 主观拟制的物,它包括与物有关的 各种权利(如用益权、债权)和与 物无关的其他权利(如著作权、工 业产权)。目前,我国学者多持此 种观点。由此可见,无体物是一个 相当宽泛的概念, 它可涵盖物权、 债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种类 型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