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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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居住不满183天。
课前小测
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 的是( )
A、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不足1年的无住 所的外籍个人
B、自2018年2月4日至2018年8月1日,一直在 中国境内居住的无住所的外籍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 侨居海外的华侨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 港、澳、台同胞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6.2.1 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换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83天。
3.几个时间概念:
(1)境内居住: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83天。不满六年的,仅针对境内收入征税。 (2)临时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练一练
汤姆、杰克、史密斯三位先生均为美国公民,且共 同就职于美国某公司。因工作原因,汤姆和杰克于 2018年12月10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的分公司工 作。紧接着,2019年9月1日,史密斯也被派往中国 工作。2020年度,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 段时间。汤姆于2019年6月至7月回国2个月,杰克 和史密斯于2019年10月回国27天。2019年12月31日 ,发放年终工资、薪金。汤姆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 的工资、薪金20万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 金2万美元;杰克和史密斯均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 的22万元和美国总公司支付的2万美元。请分析 2019年度三人的纳税人身份,并提出筹划建议。
&6.2.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转换
&通过改变居住时间
&6.2.2通过人员的住所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通过个人住所跨越税境的迁移,即迁出某一国, 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躲避所在国对其 纳税人身份的确认
&6.2.3通过人员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1.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2.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
第6章
个人所得税的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课前小测
6.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界定
6.1.1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 征收的一种税。 包括:(1)中国内地公民
(2)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 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纳税义务人分类:
居民纳税义务人 按住所和居住时间,区分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在一定期限内的个人获得的一切利益,不论 来源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不论取得方式,不论是 偶然所得,还是临时所得,不论是货币、有价证 券,还是实物等。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居 住满183天。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则:住房公积金=8800×12%=1056(元) 应纳税额=(8800-800-1056-5000)
×3%=58.32(元) 全年应纳税额=58.32×12=699.84(元)
6.3.1.2 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1)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 (2)工资薪金转化为劳务报酬
6.3.1.3 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
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 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 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 得税。
三、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1、费用减除标准:
(1)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额-60000 - 各项扣除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 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实际毕业生多得=6261-6207=54(元)
4.企业在“三险一金”等方面多给职工缴纳,比多发 放工资更合算,职工个人更实惠
例:王某月工资8800元,缴纳800元社会保险费。 则:应纳税额=(8800-800-5000)×3%=90
(元)
全年应纳税额=90×12=1080(元) 筹划:如果单位按12%给职工存入住房公积金, 则职工个人也从工资中存入相同的数额。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2)个人的所得用于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下次或当 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 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四、税率的法律规定
(1)综合所得,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
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案例6-1’】 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 位于美国的公司。从2019年6月起,他到 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9 年度内他曾离境20天回国向总公司述职, 又曾离境32天回国探亲。2019年度,他 共领取薪金96 000元。该工程师属于居民 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收入应如何缴 纳个人所得税?
6.3.1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两家公司,地点济南: 第一家月薪6000元,同时免费提供食宿 第二家月薪7000元,不提供食宿
6.3.1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6.3.1.1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
1.企业提供住所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食堂、家具、车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 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 人等支出
3、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4、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 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 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收入减除百分之 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 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
(3)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800 或=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1-20%) (4)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原值和合理费用
因此,汤姆、杰克对来源于两国公司的全部所得 均要纳税。
史密斯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但其在境内期间取得 的所有收入均需纳税。
筹划建议:
建议史密斯离境时间延长33天。
成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且居住时间不满90 天,可以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分公司的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方法
【案例6-1’】 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位于 美国的公司。从2019年6月起,他到中国境 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9年度内他 曾离境20天回国向总公司述职,又曾离境32 天回国探亲。2019年度,他共领取薪金96 000元。该工程师属于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 民纳税人?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6-4: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
8000元,由于离家较远,在公司附近租用一套两居 室,每月付房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可用的 收入为6200元。这时张先生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8200-5000)×3%=96(元)按预扣率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8200*12-60000)*10%-2520=1320 (元)
分析:按上述时间段分析。
汤姆2019年度扣除离境时间,居住满183天,属于 居民纳税义务人。
史密斯于2019年9月1日来中国,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居住满90天,不满183天, 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杰克在2019纳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除 临时离境27天外,其余时间全在中国,居住满183 天,因而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
如果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下调为 6200元,则张先生的个人为
(6200-5000)×3%=36(元)
全年应纳税额=(6200*12-60来自百度文库00)*3%=432(元)
做如此筹划后,张先生每年可节省888元,而公司也 没有增加支出。
• 练一练:企业招收一批毕业生,拟发放工资6300 元/人,另外发放交通补贴1800元/人。请对企业 的工资发放进行筹划。
辆、股票认购权、子女教育基金等)
案例6-4: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
工资8200元,由于租用一套两居室,每月付房 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可用的收入为 6200元。这时张先生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级 年应纳税所得额 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分析:①6月-12月共214天,扣除离境52天, 居住时间不满183天——属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②96 000元的薪金来源于境外,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 间累计不超过90天,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 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 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 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 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 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费用低的地方去消费
6.3 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筹划
思考:
1.某公司经理(居民纳税人)2019年平 均每月取得工资薪金8 200元。有一个正 在读初中的儿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某德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在中 国企业平均每月的工资收入14 000元。全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某公司经理(居民纳税人)2019年平均每月取得工 资薪金8 200元。有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儿子,妻子 无工作。该纳税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 按预扣率计算,应纳税额=(6300+1800-5000) ×3%=93(元)
• 实际所得=6300+1800-1800-93=6207(元)
• 筹划:如果单位统一提供班车,扣除租车费1800 元/人,工资发6300元。
• 则:应纳税额=(6 300-5000)×3%=39元
•
实际所得=6 300-39=6261(元)
应纳税所得额=8200×12-60000-12000=26400 (元) 应纳税额=26400×3%=792(元)
2.某德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企业的月工 资收入14 00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4 000-5000=9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9000×10%-210=690(元) 全年应纳税额=690×12=8280 (元)
课前小测
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 的是( )
A、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不足1年的无住 所的外籍个人
B、自2018年2月4日至2018年8月1日,一直在 中国境内居住的无住所的外籍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 侨居海外的华侨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 港、澳、台同胞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6.2.1 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换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2)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83天。
3.几个时间概念:
(1)境内居住: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83天。不满六年的,仅针对境内收入征税。 (2)临时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练一练
汤姆、杰克、史密斯三位先生均为美国公民,且共 同就职于美国某公司。因工作原因,汤姆和杰克于 2018年12月10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的分公司工 作。紧接着,2019年9月1日,史密斯也被派往中国 工作。2020年度,因工作需要,三人均回国述职一 段时间。汤姆于2019年6月至7月回国2个月,杰克 和史密斯于2019年10月回国27天。2019年12月31日 ,发放年终工资、薪金。汤姆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 的工资、薪金20万元,美国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 金2万美元;杰克和史密斯均取得中国分公司支付 的22万元和美国总公司支付的2万美元。请分析 2019年度三人的纳税人身份,并提出筹划建议。
&6.2.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转换
&通过改变居住时间
&6.2.2通过人员的住所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通过个人住所跨越税境的迁移,即迁出某一国, 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躲避所在国对其 纳税人身份的确认
&6.2.3通过人员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1.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2.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
第6章
个人所得税的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课前小测
6.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界定
6.1.1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 征收的一种税。 包括:(1)中国内地公民
(2)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 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纳税义务人分类:
居民纳税义务人 按住所和居住时间,区分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在一定期限内的个人获得的一切利益,不论 来源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不论取得方式,不论是 偶然所得,还是临时所得,不论是货币、有价证 券,还是实物等。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居 住满183天。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则:住房公积金=8800×12%=1056(元) 应纳税额=(8800-800-1056-5000)
×3%=58.32(元) 全年应纳税额=58.32×12=699.84(元)
6.3.1.2 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 (1)劳务报酬转化为工资薪金 (2)工资薪金转化为劳务报酬
6.3.1.3 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
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 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 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 得税。
三、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1、费用减除标准:
(1)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额-60000 - 各项扣除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 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实际毕业生多得=6261-6207=54(元)
4.企业在“三险一金”等方面多给职工缴纳,比多发 放工资更合算,职工个人更实惠
例:王某月工资8800元,缴纳800元社会保险费。 则:应纳税额=(8800-800-5000)×3%=90
(元)
全年应纳税额=90×12=1080(元) 筹划:如果单位按12%给职工存入住房公积金, 则职工个人也从工资中存入相同的数额。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2)个人的所得用于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下次或当 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 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四、税率的法律规定
(1)综合所得,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
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案例6-1’】 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 位于美国的公司。从2019年6月起,他到 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9 年度内他曾离境20天回国向总公司述职, 又曾离境32天回国探亲。2019年度,他 共领取薪金96 000元。该工程师属于居民 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收入应如何缴 纳个人所得税?
6.3.1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两家公司,地点济南: 第一家月薪6000元,同时免费提供食宿 第二家月薪7000元,不提供食宿
6.3.1 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
6.3.1.1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
1.企业提供住所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食堂、家具、车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 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 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 人等支出
3、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4、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 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 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收入减除百分之 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 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
(3)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800 或=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1-20%) (4)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原值和合理费用
因此,汤姆、杰克对来源于两国公司的全部所得 均要纳税。
史密斯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但其在境内期间取得 的所有收入均需纳税。
筹划建议:
建议史密斯离境时间延长33天。
成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且居住时间不满90 天,可以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分公司的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方法
【案例6-1’】 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位于 美国的公司。从2019年6月起,他到中国境 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2019年度内他 曾离境20天回国向总公司述职,又曾离境32 天回国探亲。2019年度,他共领取薪金96 000元。该工程师属于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 民纳税人?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6-4: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
8000元,由于离家较远,在公司附近租用一套两居 室,每月付房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可用的 收入为6200元。这时张先生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8200-5000)×3%=96(元)按预扣率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8200*12-60000)*10%-2520=1320 (元)
分析:按上述时间段分析。
汤姆2019年度扣除离境时间,居住满183天,属于 居民纳税义务人。
史密斯于2019年9月1日来中国,在一个纳税年度 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居住满90天,不满183天, 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杰克在2019纳税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除 临时离境27天外,其余时间全在中国,居住满183 天,因而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
如果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免费住房,每月工资下调为 6200元,则张先生的个人为
(6200-5000)×3%=36(元)
全年应纳税额=(6200*12-60来自百度文库00)*3%=432(元)
做如此筹划后,张先生每年可节省888元,而公司也 没有增加支出。
• 练一练:企业招收一批毕业生,拟发放工资6300 元/人,另外发放交通补贴1800元/人。请对企业 的工资发放进行筹划。
辆、股票认购权、子女教育基金等)
案例6-4: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
工资8200元,由于租用一套两居室,每月付房 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可用的收入为 6200元。这时张先生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级 年应纳税所得额 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分析:①6月-12月共214天,扣除离境52天, 居住时间不满183天——属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②96 000元的薪金来源于境外,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 间累计不超过90天,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 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 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 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 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 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费用低的地方去消费
6.3 对不同收入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的筹划
思考:
1.某公司经理(居民纳税人)2019年平 均每月取得工资薪金8 200元。有一个正 在读初中的儿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某德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在中 国企业平均每月的工资收入14 000元。全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某公司经理(居民纳税人)2019年平均每月取得工 资薪金8 200元。有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儿子,妻子 无工作。该纳税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 按预扣率计算,应纳税额=(6300+1800-5000) ×3%=93(元)
• 实际所得=6300+1800-1800-93=6207(元)
• 筹划:如果单位统一提供班车,扣除租车费1800 元/人,工资发6300元。
• 则:应纳税额=(6 300-5000)×3%=39元
•
实际所得=6 300-39=6261(元)
应纳税所得额=8200×12-60000-12000=26400 (元) 应纳税额=26400×3%=792(元)
2.某德国专家(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企业的月工 资收入14 000元。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14 000-5000=9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9000×10%-210=690(元) 全年应纳税额=690×12=82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