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劳资博弈视角下的农民工再迁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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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群, 赵 春 阁
( 兰州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 甘 肃 兰州 7 3 0 0 0 0 )
摘 要 : 外 出务 工 是 农 民 工 迁移 的主 要 模 式 , 企 业 追 求 利 益 最 大化 , 势 必 使 得 农 民 工 与 企 业 之 间 产 生 一 场 博 弈 。工 资 是 影 响 农 民 工 再 迁移 的主 要 因素 , 基 于讨 价 还 价 的博 弈理 论 , 并 运 用 托 达 罗 模 型 对 农 民 工 的 再 迁 移 问题 进 行 解 释 , 从 而解 决 农 民工 在 劳 资博 弈 下 所 受 的 约束 , 使 劳 资双 方 达 到博 弈 上 的均 衡 。
第 l l 卷
第 l 2期
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工 学 院学 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 Hu a i h a i I n s t i t u t e o f Te c h n o l o g y ( Hu ma n i t i e s&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P2 一 … 一 P 一 ( 定 义 PO 一0 ), 资方收益为 、 厂 一( P
—
畜 产 品 的价 格 波 动 问题 远 远 比务 工 带 来 的 问 题 大 , 所 以劳 方 尽 量 选 择 务 工 。在 劳 资 博 弈 的 过 程 中 , 首 先 由 劳 方 出 价 P, 资方若 拒 绝 此价 格 , 必 然 在 原 有 价 格 的 基 础 上 减 少 P1 , 劳 方 若 拒 绝 资 方 给 出 的价 格 , 那 么 会 在 P— P1的 基 础 上 增 加 P2 , 如 此 反 复 进 行 次 博 弈, 反复进行 博弈 会给 双方 造 成很 大 的福 利损 失 , 而 缩 短 博 弈 过 程 则 有 益 于 双方 的 帕 累托 改 进 。
关 键词 : 农 民工 ; 再 迁移 ; - O ' I - 弈 分析 ; 托 达 罗模 型 ; 均 衡
中图分 类号 : C9 1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2 O 9 5 — 3 3 3 X( 2 O 1 3 ) 1 2 - 0 0 8 9 - 0 2
农 民 工 是 随 着 我 国市 场 经 济 不 断 发 展 产 生 的 一 大群 体 , 作 为理性 “ 经 济人 ” 的资方 , 为 降低成 本企业 生产 必 然雇佣 工 资 水 平最 低 的农 民工 , 但 受 近 几 年
受 , 那 么博 弈 结 束 , 劳 方 收 益 是 P, 资 方 收 益 为 V— P; 若 资方 拒 绝 , 博 弈 进 入 下 一 轮 。 资 方 出 价 P—
一 . 纛 掣 Fi g . 1 ’ Ga me t r e e
劳 资 双 方 在 进行 博 弈 的过 程 中是 有 对 抗 性 的 , 但
图感 1 博 弈 树
这 种 对 抗 性 是 以 劳 资 双 方 的 合 作 为 基 础 的 。 劳 方 与
资 方 都 有 彼 此 合 作 的要 求 , 双 方 都 希 望 获 得 最 大 的经
P1 , 劳 方 的子策 略是 接受 或 者 拒 绝 , 若 劳方 接 受 , 博
弈结 束 , 劳 方 收 益 为 P— P1 , 资 方 收 益 为 V一 ( P—
济效益 , 区 别 在 于 双 方 博 弈 力 量 的 强 弱 。 在 此 博 弈 中, 资方 的策略包 括接 受 与拒绝 劳 方 , 其 中拒绝 劳方 的子 策 略 又 包 括 接 受 其 他 类 型 的 劳 方 与 拒 绝 任 何 劳 方 。 资 方 接 受 劳 方 或 其 他 类 型 劳 方 的 得 益 为 生 产 收 益减 去劳动工资 , 但 因 劳方 的 劳 动 工 资 相 对 于 其 它 劳
0 。 用 博 弈 树 的 形 式 表 示 当 为 奇 数 时 劳 资 双 方 的 博弈 结构 , 见图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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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荒 ” 的困境 , 企 业 不 得 不 雇 佣 其 它 类 型 的 劳 动 者 , 企业 获得 的利润 严重 降低 , 因此 企 业 的最 优 策 略 选择 将会 再 度 的倾 向农 民工 。
方 的更 低 , 从 而获 益更 大 ; 资 方 拒 绝 任 何 劳 方 的 获 益 则为 0 。 因此 , 资 方 的 最 优 策 略 选 择 为 接 受 劳 方 。 劳 方 的 策 略选 择 包 括 务 T 和 务 农 , 由 于 务 农 面 临 的农 、
P1 ) ; 若 劳 方拒 绝 , 博 弈 进 入 下 一 轮 。 劳 方 出 价 P — P1 + P2, 资方 的子 策 略还 是 接 受 或者 拒 绝 , 若 资 方 接受 , 博 弈 结束 , 劳 方 收 益 为 P— P1+ P2 , 资 方 收 益为 、 , , 一( P — P1+ P2 ) 。这 样 , 劳 资 双 方 轮 流 出 价 , 直 到 博 弈 进 入 第 轮 , 博 弈 的 结 果 取 决 于 , 若 n 为奇 数 , 那 么 第 轮 由劳 方 出 价 , 不 论 资 方 接 受 还 是 拒绝 , 博弈 结束 , 若 资 方接 受 , 劳 方 收 益 为 P— P1 +
V o 1 . 儿 No . 1 2
J u n e 2 O l 3
2 0 1 3年 6月
D( ) 1 : i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2 0 9 5 — 3 3 3 X. 2 O 1 3 . 1 2 . 0 2 9
基 于 劳 资 博 弈 视 角 下 的 农 民 工 再 迁 移 问 题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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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方与 资方 的博 弈 : 讨 价还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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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民 工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讨 价 还 价 本 质 上 是 就 农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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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工 资 进 行 博 弈 的 过 程 。 我 们 研 究 个 轮 次 下 讨 价 还 价 的博弈 , 即劳方 与资 方 轮流 出价 。首先 , 由 劳 方 出 价 P, 资方的子策 略是接受或者 拒绝 , 若 资 方 接
( 兰州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 甘 肃 兰州 7 3 0 0 0 0 )
摘 要 : 外 出务 工 是 农 民 工 迁移 的主 要 模 式 , 企 业 追 求 利 益 最 大化 , 势 必 使 得 农 民 工 与 企 业 之 间 产 生 一 场 博 弈 。工 资 是 影 响 农 民 工 再 迁移 的主 要 因素 , 基 于讨 价 还 价 的博 弈理 论 , 并 运 用 托 达 罗 模 型 对 农 民 工 的 再 迁 移 问题 进 行 解 释 , 从 而解 决 农 民工 在 劳 资博 弈 下 所 受 的 约束 , 使 劳 资双 方 达 到博 弈 上 的均 衡 。
第 l l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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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工 学 院学 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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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词 : 农 民工 ; 再 迁移 ; - O ' I - 弈 分析 ; 托 达 罗模 型 ; 均 衡
中图分 类号 : C9 1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2 O 9 5 — 3 3 3 X( 2 O 1 3 ) 1 2 - 0 0 8 9 - 0 2
农 民 工 是 随 着 我 国市 场 经 济 不 断 发 展 产 生 的 一 大群 体 , 作 为理性 “ 经 济人 ” 的资方 , 为 降低成 本企业 生产 必 然雇佣 工 资 水 平最 低 的农 民工 , 但 受 近 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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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资 双 方 在 进行 博 弈 的过 程 中是 有 对 抗 性 的 ,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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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荒 ” 的困境 , 企 业 不 得 不 雇 佣 其 它 类 型 的 劳 动 者 , 企业 获得 的利润 严重 降低 , 因此 企 业 的最 优 策 略 选择 将会 再 度 的倾 向农 民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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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 ) ; 若 劳 方拒 绝 , 博 弈 进 入 下 一 轮 。 劳 方 出 价 P — P1 + P2, 资方 的子 策 略还 是 接 受 或者 拒 绝 , 若 资 方 接受 , 博 弈 结束 , 劳 方 收 益 为 P— P1+ P2 , 资 方 收 益为 、 , , 一( P — P1+ P2 ) 。这 样 , 劳 资 双 方 轮 流 出 价 , 直 到 博 弈 进 入 第 轮 , 博 弈 的 结 果 取 决 于 , 若 n 为奇 数 , 那 么 第 轮 由劳 方 出 价 , 不 论 资 方 接 受 还 是 拒绝 , 博弈 结束 , 若 资 方接 受 , 劳 方 收 益 为 P— 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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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 劳 资 博 弈 视 角 下 的 农 民 工 再 迁 移 问 题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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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方与 资方 的博 弈 : 讨 价还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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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民 工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讨 价 还 价 本 质 上 是 就 农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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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工 资 进 行 博 弈 的 过 程 。 我 们 研 究 个 轮 次 下 讨 价 还 价 的博弈 , 即劳方 与资 方 轮流 出价 。首先 , 由 劳 方 出 价 P, 资方的子策 略是接受或者 拒绝 , 若 资 方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