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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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
二、申请条件
1、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登记。
2、商品房项目在建工程完成测绘后,已将测绘成果及项目相关资料到我局(联系电话:房管科0752-*******)办理项目概况备案(注:项目概况申请办理流程是:申请人网上注册开发企业账号→网上申报→房管科受理→备案)。
3、非商品房在建工程需完成测绘后再申请。
三、申请(收件)材料
1、《惠州市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开发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申请书填写完整,提交我局交易大厅业务受理部窗口交件;其他单位、个人直接到我局业务受理部窗口填写纸质申请书并提交)
2、抵押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一般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需载明: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已(需)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
4、证明抵押物价值的资料
5、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其他必要材料(具结书等)
*注: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办事流程
1、网上申报
商品房在建项目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网址:/pages/cms/hzfgj/html/deptWsbs_index.html) 其他在建项目通过房管局政务版网站(网址:
/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hzfgj/index.html)下载表格填写并申报。
2、窗口交件及预约现场查看(抵押物已全部出现或建成的,可提前预约查看) 备齐相关资料到收件窗口交件及与产权科预约现场查看时间。
(联系电话:产权科0752-*******)
查看前,申请人需提供可清楚辨认抵押标的物方位、坐落的项目平面图。
●现场查看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二、四(遇特殊情况可另约时间)
3、窗口受理及内部审核
4、登记及发证
办事流程图:
五、工作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材料收齐之日为受理日期)
六、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七、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
八、联系电话:产权科2898670;业务受理部2898517;权证管理部2898515
九、领证须知
抵押权人或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及缴费凭证到发证窗口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