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同源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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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都是汉字学上的重要概念,它们所代表的几种文字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
古今字是一种一词多字现象。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表示,在前的是古字,在后的是今字,合称古今字。如表示“返回”义的词原用“反”表示,后来用“返”表示,“反”、“返”在“返回”义上构成古今字;表示“昏暮”义的词原用“莫”表示,后来用“暮”表示,“莫”、“暮”在“昏暮”义上构成古今字。古今字产生的两大原因:一是文字假借,一是词义引申。(一)文字的假借由文字假借造成的古今字又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某字被借走,为它的本义造新字,原字与新字构成古今字。如:须一鬃“须”字由表花纹条理的“彡”和表头部的“页”构成,其本义是胡须。(说文解字》:“须,面毛也。”)由于“须”被借去表“必须”之义,于是本义另造“鬃”字表示(“鬃”今又简化为“须”)。然一燃“然”字下面的“…”实即“火”字“然”之本义是燃烧。《说文解字》:“然,烧也。”由于“然”被借作代词、连词,以及形容词词尾,于是本义另造“燃”字表示。2.古字用于表本义,为假借义造新字,形成古今字。如:采一彩“采”字的字形结构是“爪”在“木”上,本义是采摘。假借表文彩、色彩。后为假借义造“彩”字。辟一鹳“辟”的本义是法律、法度。《说文解字”:“辟,法也。”假借表开、开辟。如《苟子·议兵]》:“故辟门除涂以迎吾入。”后为假借义造“阴”字(“牌”夸又简化为“辟”)。词义的引申词义引申造成一词多义,表现在书面上就是一字多词。为了表意明确,减轻原字的负担,于是新造字分担原字的义项,形成古今字。具体情况亦有二:1.让原字表本义,为引申义造新字。如:昏一婚“昏”本义是黄昏。由于古代婚礼在黄昏时举行,因此引申出结婚之义。如((左传·隐公七年》:“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后为引申义造“婚”字。景一影“景”本义是日光。《说文解字》:“景,光也。”阴影在有光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正如<颜氏家训·书证篇》所言:“凡阴影者,因光而生,故即谓为景。”也就是说,“景”由日光引申出阴影之义。后为引申义造“影”字。2.让原字表引申义,为本义造新字。如:丞一拯“丞”在甲骨文中的构形特点是:文掉入陷阱中,有人用手相救。故芡本义为“救”。引申为辅助、丞相等义。后为本义造“拯字。奉一捧“奉”的古文字构形中有两手,其本义是捧。如《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土。”引申为呈献、供给等义。后为本义造“捧”字。
一、古今字与通假字所谓古今字,是一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有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汉代的经学大师郑玄在注释“三礼”时最早使用了古今字这个术语。如《礼记•曲礼下》:“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郑注:“《观礼》曰:‘伯父寔来,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字余字在甲骨文中已有,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在西周金文辞中习见;而予字最早始见于战国文字,用为第一代称词晚于余字。于是这两个字在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时构成古今字。“余”用在前,是古字,“予”用在后,是今字。这里所说的古今和古今字都是相对而言的。
古今字是记录同一个词古今用字有异造成的历史现象,即“古用彼,而今用此。
古书用古字的例子很多,比如:①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城濮之战》)②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案之战》)③于是翦其发。(《顺民》)④臣错茅臣。(《晁错传》)⑤张脉偾兴,外彊中干。(《韩之战》)以上加“”号的字所记录的词,在各句中分别表示联婚、擒拿、剪除、草介、强劲的意思。后世再记录同样的这些词时,不再使用昏、禽、翦、屮、彊,而改用婚、剪、草、强了(故意仿古的文章除外)。于是昏----婚、禽——擒、翦——剪、屮——草、彊——强就构成了古今字。古今字的来源主要有三个,这就是: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同音假借,被借字与借字构成的古今字;古今对异体字的异用构成的古今字。.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这里所谓汉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汉字记词职务的分化而导致汉字的增益。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比如共字,在上古就兼有同个记词职务,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①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②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③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④民不知礼,未生其共。(《城濮之战》)例①是共同的意思,例②是供给的意思,例③是拱揖的意思,④是恭顺的意思。一个人字身兼四职,也就是分别记录了四个不同的词。
通假字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①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②举错不可不察也。(《张释之传》)③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系辞下》)十分明显,例①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例②的错本应用措,放置的意思;例③的信与屈相对,本应用伸,意思才能通畅。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错、信三字是通假(借字),牾、措、伸则分别为它们的本字。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事情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
通假字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假借字是指用同音字来代替没有造出的字,古今字则
指古今分化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化字,我们把分化前的字称作“古”字,分化后记词各有专司的字称为“今字”。也就是说,古今字分为两类:一是古字与今字在字形结构上没有关系。如罪人的“罪”,古字写作上面一个“自”字,下面加一个辛苦的“辛”,现在后一个字已不使用了。第二类,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产生的,古今字在字形上有联系。例如“债”字,本写作“责”,“债”是在“责”的基础上产生的。“责”与“债”形成了古今字。又如“反”与“返”,“反”是古字,“返”是今字。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我们划分它们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同一个字的发展变化状况,古字和今字是先后出现的,系初造字和后造字的关系,属于纵的方面,如“然——燃”,“县——悬”。通假字和被通假字则是同一个时期出现的,而通假字则是研究同一时代汉字的通用情况属于横的方面,如“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倍”通“背”,又如“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史记·滑稽列传》),“趣”通“促”。“倍”和“背”、“趣”和“促”是同时存在的字。(二)古今字在意义上一般是有联系的。如“布帛长短同,而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贾”是分化前的古字,后来表商人义的词用原字形,表价格义的词另造“价”字,“贾”和“价”就成了一对古今字,商人义的“贾”和价格义的“价”两义密切相联。又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中的“反”即为“返”,这一对古今字意义上的联系也很明显,而通假字一般意义上没有联系。如“蚤”和“早”、“倍”和“背”、“趣”和“促”等,意义上毫不相干。(三)古今字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一种是以古字作为声符构成今字。如“禽’字的意义是指飞禽,又用它表示“擒获”的意义。后来以“禽”为声符加上义符“手”构成今字“擒”。又如“其”加上义符“竹”构成今字“箕”。大多数古今字都表现为这种结构关系。如“昏——婚”、“要——腰”等等。另一种是改换古字的义符创造新字。如“说”字既表示游说,又表示喜悦的意思。后来把“说”的义符“言”换成义符“忄”,构成今字“悦”;又如“讣——赴”,义符“走”换成义符“言”构成今字“讣”。再如“错——措”、“竟——境”等。但这种结构关系的古今字远不如前一种多,通假字并不一定都具有字形结构上的联系。如“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论语·阳货》),“归”通“馈”。又如“八月剥枣,十月获稻”(《诗经·繷风·七月》),“剥”通“扑”,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古今字与通假字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关系,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观察。在理论上,通假字与古今字是两码事,二者没有关系。1.从性质上看,古今字是与文字假借和词义引申所引发的造字活动紧密相联的,是造字活动的结果;而通假只是现存字的借用,是用字现象。 2.从意义上看,通假字与本字之间意义没有联系,只存在语音上的关联。而古今字则不同。来自词义引申的一类,古字和今字意义有引申关系。来自文字假借的一类,今字表示古字本义的,如“其”与“箕”,两字能表同一本义且发生了本义的交接,显然应算意义有联系;今字表示古字假借义的,如“采”与“彩”,古字的假借义是在本无其字、一字记录数词的情况下形成的固定用法,与在本有其字、各词各字的情况下不用本字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字代替的通假也很不相同。3.从时间角度看,古今字古字产生在先,今字产生在后,有历时相承关系.通假则属于共时性质,通假的发生必须以通假字和本字同时存在为前提,虽然两个字的产生可以有先后,但用为通假时必须同时存在。在实践中,古今字和通假字则会产生纠葛。如“谠”和“悦”,早年很多学者把它们看成通假关系,I:I 现在较多学者把它们看成古今字。又如“员”和“圆”,洪成玉说是通假关系锡良等归入古今字。造成这种分歧并不是因为古今字和通假字两类文字现象有什么交叉,只是由于对具体字词相互之间意义关系的理解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有不同。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本义的不同认定,会造成对两字关系认定的分歧。对“员”和“圆”,如果认同甲骨文中的鼠即“员”字(其形表示低头看鼎,所见鼎口呈圆形),则“员”的本义为圆形,这样“员”和“圆”就是古令字;如果认同<说文》“员,物数也”之说,以“员”之本义为人数、名额,由于这个意义与“圆形”相差甚远,结合先秦文献已有“圆”字,就会认为用“员”表圆形义是通假。2.对两字之间意义关系的理解不同,会造成归类的小同。“晚”和“悦”,对“说”的本义为解说、陈述,大家没有不{司意见,但早年一些学者认为“解说”与“喜悦”意义没有联系,结合先秦文献已有“悦”字,于是把两个字的关系定为通假;后来一些学者认为“解说”与“喜悦”之间意义有引申关系,于是把它们看成占今字。3.对两字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不同,也会造成归粪的不同。两字之问没有意义引申关系而有假借关系,是认定为通假还是认定为源自文字假借的古今字,就决定于对陌字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了。还举“说”和“悦”为例。早年很多学者把它们看成通假关系是基于下列丽点:一是认为它们意义没有引申关系,“喜悦”只是“说”的假1昔义;二是认为它们是同时存在的。现在有些学者把它们看成是源自文字假借的古今字(有些学者把它们看成是源自词义引申的古今字,上面已提到),这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说”字“又假借以表示喜悦之义。后来将这个借用的‘说’字改换偏旁造出‘悦’字,这是喜悦之悦的后造本字- 7|。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说”和“悦”有时间先后之别和造字相承关系,故定为古今字。语言学研究语文知识 2007年第1期由上可见,在实践中,应把握三点:一是弄清各字的本义,二是弄清两字之间的意义关系,三是弄清两字之间的时间关系。
二、同源词与古今字
同源字是在音和义两方面部有联系、有共同语源的字。如“兼”的古文字构形是一只手持两株禾,它表同时做几件事情或占肓几样东西之义;“缣”是双丝织成的丝织品.“鹣”是比翼鸟;“缣”是比目鱼。这四个字,读音相同,意义上都含有“双”,命名的依据相同,是一组间源字。又如,梳理头发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