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寻租理论与政府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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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
一、寻租理论的渊源
寻租(rent-seeking)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1967年图洛克(Gordon Tullock)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
他的观点是,完全竞争理论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计不足,实际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
而形成寻租的原因是人们竞相通过各种疏通活动,争取收入,从而产生寻租。
后来公共社会选择学者布坎南 (1986年获得诺贝尔奖)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了两个观点:1、寻租基本上是通过政治活动进行的;2、限制寻租就是限制政府。
而进入法学范畴时,寻租理论主要应用于法学家们分析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渊源,即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给腐败者提供了一个收益空间,要遏制腐败,就需要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得以遏制这一空间。
至此,寻租在法学领域里和政府发生了关系。
二、寻租的定义
寻租是指为达到一个竞争目标而浪费的努力,也可以把它说成是存在于某些需要分配的利益上的竞争。
下面举个例子来阐释寻租是如何活动的,有个国家发现它的领海里有珍宝,于是想要打捞上来,这时候有若干个有打捞能力的公司想要拿到这个业务。
这时候政府给出的打捞费是200万,这其实是政府开始设租的开始(至于主动或者被动后文讨论)。
那些符合打捞资质的公司开始为获得这个业务而采取一些“必要”的努力,比如说:花钱让有证明力的机构对自己公司的资质进行提高、游说有关官员让他的公司得到这个机会、发动媒体力量来帮助自己。
其结果是A公司最终获得此次打捞工程,但是A公司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公司为了这次成功获得付出了300万。
这个是很明显的“亏本”买卖(也许除了A公司自己知道外无人知晓)。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情况那?为什么多的付出(额外的100万)没有变成现实意义上的额外结果那?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定义寻租行为的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这些支出可以说是无结果的,这意味这它们不会产生新的东西;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指这些珍宝转移到某个人的控制之下,而非他人的控制之下。
”
下面我们再举一个国内的例子:我国有扶持贫困县的政策,每年都会花巨资去资助贫困县。
而随着审核的不严格性使得国内的一些事实意义上并不贫困的县为了得到这笔扶贫款,甘愿戴上贫困县的帽子,而且戴上帽子的更不舍得脱掉。
而争取贫困县名额同样要花费大量活动经费(在此把地方政府和中央的政府分开讨论),这同样是一个额外的支出,用俗话说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也就是,为了争得贫困县的帽子,用政府的钱去换政府的钱(这里把地方和中央归为一体来讨论)。
很明显的是,这些县不仅没有因为额外的支付为了获得贫困县帽子的费用获得新的东西,反而花费了本是应该节省的费用。
这个例子比上一个“珍宝打捞”更为恶劣。
分析更多的类似情况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社会在寻租——获得某物上的竞争上的花费越多,这个社会就会越贫穷。
总的来说这一切就是寻租活动的效果。
三、寻租的条件
要想产生寻租我们必须弄明白以下四点:
(1)寻租者(Rent-seeker)的存在,它可以是个人,企业和政府。
(2)为了得到寻租的好处或者说对某物的竞争的胜利,寻租者需要花费额外的成本。
(而这些他们本可以通过劳动自然得到的)(3)寻租是寻租者的主动行为,也即是说只有寻租者愿意加入这场对某物的竞争时才可以使得寻租开始活动。
(4)政府及类似政府职能的组织的存在,或者更宽泛的说,必须有一个能够控制资源分配或者影响资源分配的作为管治者的存在。
有了以上的条件基础我们就要对条件展开讨论。
条件无非是限制市场进入或者市场竞争制度或者政策。
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通过竞争来寻利,这种寻利是有好处的;但是在寻租想要产生的条件里或者说成是特定的制度背景中,人们通过竞争来寻租,这种寻租活动对他人是没有好处的,更甚至对自己也是个“亏本买卖”。
寻租的条件往往与政府的干预的特权有关。
在政府干预的条件下,寻利的企业家发现寻利有困难,转而进行寻租活动,取得额外的利益。
这里也必须提到几个例子来进一步了解寻租的条件。
例子一:20世纪80年代早期,美国的汽车企业举步维艰。
究其原因是因为,美国汽车虽然宽敞气派,但是它的耗油量要远远大于日本产的的汽车。
这使得美国汽车制造商和汽车工会组织开始有获得更大市场占有量的想法。
此时,寻租的条件之一,寻租者已经产生。
而后,他们放弃通过改进改进自己汽车缺陷的方式(即前文提到的他们本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的避开寻租的额外花费)而是采取游说政客们修改进口贸易相关法律的方式达到对汽车市场占有量的控制(即对某物的控制)。
这导致了寻租条件中第二个条件和第三个条件的产生。
而在美国制度下的政治体制和经济环境下,里根政府最终通过艰难的努力,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日产汽车的进入以及进入的门槛高度。
这时寻租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其直接结果是美国汽车制造商由于这一协议,它们的利润增加了89亿美元。
通过这个事实我们可以看到俩点:一、这89亿美元的利润,不是经由技术创新(自食其力)而来的,是非生产性利润。
恐怕这也是为什么WTO产生和存在的意义所在;二、美国汽车制造上用于获得这场“胜利”的费用恐怕也是个巨大的数字。
这也是为什么竞争者们本来不需要支付的费用(其前提是它们不主动变为寻租者)。
这同样是一种本不存在的付出。
总的来说,寻租产生了大部分情况下把财富由失败者转移给胜利这的恶法。
例子二:中国公民开据伤残鉴定是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的,这时申请者必须购买由政府提供的、或者是政府承认的机构的材料证明表格及相关。
这是收费的,而且是垄断的。
然而我认为,垄断是对寻租的最好证明。
(当然垄断分为若干种,行政垄断只是其中之一)这也是政府对寻租行为的另类关系,即政府本身就是寻租者。
布坎南的寻租理论的逻辑结果就是,只要政府行动超出保护财产权、人身和个人权利、保护合同履行等范畴,政府分配不管在多大程度上介入经济活动,就会导致寻租活动,就会有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追逐政府活动所产生的租金,从而导致非生产性的浪费。
由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发现,寻租产生的条件不是很难达到的,或者更为确切的说是十分容易实现的。
(只要政府意识到自己手中可以干涉自由市场经济的权利,这里排除良性的政府经济干预)我所举出的这个例子里,政府作为寻租者出现在寻租活动中,是十分糟糕的寻租情形。
一旦政客们意识到上述的情形,他们就会产生设租的动因:他们将会希望提供人们急于得到的奖品,而为了获得他们的支持,就需要花费大量额外的(本应是理所当然不用的)费用。
四、寻租的层次
我们通过对寻租条件的讨论,可以把寻租分为三个层次:(1)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2)对政府肥缺的寻租;(3)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
对此,布坎南举了一个十分生活得例子:政府对出租车数量进行限制,即只发放一定数量的执照。
当然这种情况可以在很多领域出现。
比如说我们的学历文凭,在一定意义上就会成为寻租者的竞争对象;又或者当兵名额(相对清闲的兵种,或者说对寻租者可以产生寻租的诱
浅谈寻租理论与政府之关系
胡 宇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51
【摘 要】谈到寻租行为也许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并不陌生。
但是真正对寻租理论系统了解的人恐怕并不是很多的,更进一步的说,了解政府是如何和寻租发生行为的人是少之又少的。
此文从寻租理论的渊源、寻租的定义、寻租的条件、寻租的层次、政府是如何设租的以及如何采取措施这几个方面来分析和阐释政府是如何和寻租发生关系的。
【关键词】寻租 寻租理论 设租
20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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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
惑的职位)的竞争。
那么寻租活动是如何在这三个层次上进行的呢?
1、在第一种情况中,我们可以理解为直接获取执照的寻租,这个时候,没有执照数量限制与出租车执照数量限制之间的收益差额就会成为寻租的空间。
也就是,有了执照就可以比没有执照的人获得利润,所以没有执照的人就想要得到有执照得人比自己多出的那部分利润,而得到这部分利润的前提是必须获得执照。
这就是寻租的空间。
2、在第二中情况中政府可以的限制了获得执照的门槛。
使得任何想要获得执照的人必须进入其设定的寻租活动中。
把一个本来是一部分人可以不通过寻租行为就可以获得执照变为任何人都必须进入寻租活动才能获得的方式,这就导致把本不是需要竞争的某物(执照)通过权利干预变为寻租对象。
3、对政府收入的寻租。
即一旦政府通过拍卖等方式卖出出租车执照获得收入后,并且把此方式变为财政的一个来源时,第三种层次的寻租就产生了。
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公共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过程中,其民的含义并不一样的,一旦进入公共财政领域,其收入用于什么民,用多少,是很可疑的也是很可以操作的。
为了获得公共财政支出而进行的寻租活动是最为“完整的”寻租活动。
因为就像一场电影一样,从导演到演员都是同一个人。
而投资的人却是毫无决定权的。
在我国的“跑步钱进”恰恰就是第三层次的诠释。
五、政府如何设租的
从寻租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作为掌握控制资源分配或影响资源分配的作为管治者的载体是必要条件之一。
那么政府是如何设租的那?或者设租的分类是什么?
我们可以把政府的设租从政府的主观能动性方面分为三大类:(1)无意设租:这是因为政府对控制自己手中权力应用知识不足导致的,不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寻租;
(2)被动设租:政府的能力不足,对资源分配的控制力软弱,分利集团架空政府;
(3)主动设租:政府官员本身动机不纯,其自身就已经成为分利集团
第一种设租最好的例子就是先进或者模范效应,即为了良好的目标而干预社会经济,但结果是创造了租金,给寻租者一个平台。
(现实中是有些单位或者个人为了获得本不对称的荣誉或者称号而花大价钱“伪装”自己)
第二种设租主要是存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因为他们的政党制度其实就是不同阶级的权利、利润斗争的产物。
那方的政府上台势必会为支持它的阶级做出有利的寻租活动的。
在我国此种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第三种设租是一种最为恶性的设租行为。
当政府不再充当阻止寻租活动的角色时,其结果是任何人(不仅仅是寻租者)都将会为寻租行为付出代价和受到损害,更为可怕的是没有人在这类寻租活动中获利,也即是只是消耗的投入没有任何收益(包括前文提到的非生产性利润)。
寻租活动不能创制财富,但能把部分财富转移给政客们,他们其中的许多人自然是乐不胜收的,但是他们也只是短暂的占有了这本不存在的利润罢了。
六、防止寻租的措施
讨论过上述的方面后,找到防止或者解决寻租的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在寻租的第三层次里,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腐败机会最多,由于制度的设计困难,人们对这一领域的腐败的容忍度也是相对较大的(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私人垄断企业与政府寻租行为在人民心中的反应是不同的)
张军教授对布坎南的寻租层次理论进行评述时这样说道:“在这个三个层次上,只要政府人为地创制出“短缺”,寻求租金活动仍然发生。
只要获得某种权利的机会是不均等或随机地在所有人当中分配的,就会有人通过游说,‘拉关系’,‘走后门‘等方式去试图说服主管当局给予优惠或者差别待遇以达到寻租目的。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这个问题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寻求优惠特权必然同时意味着另一部分人或集团为了避免有差别的非优惠待遇或保护自己的优惠待遇而支付出巨大的‘防御’成本。
这使得从源头上防止寻租的发生是相当难于解决。
在本文谈论的重点中我旨在让人们了解什么是寻租理论及其活动,认为寻租行为的在是肯定的但是想要不让寻租行为愈演愈烈,我们要做到的其实是很简单的,即防止寻租产生的一个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分权。
就像防止寻租出现问题一样,做到恰如其分的分权又何尝不是一个难题呢?
参考文献
[1]图洛克,《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
[2]詹姆斯.M.布坎南,《民主财政论》商务印书馆1993-09.
[3]Ward farnsworth,《The Legal Analyst》法律出版社 2009
[4]詹姆斯.M.布坎南,《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应》,1968.
[5]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译,《法与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罗伯特.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7]詹姆斯.M.布坎南,《赋税的权力》(与G.布伦南合著),1980.[8]贺卫,《寻租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由表4可知,除阿克苏外,各城市回归系数为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克拉玛依、奎屯、库尔勒、乌苏、伊宁、吐鲁番通过t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昌吉、博乐、阜康、哈密通过t检验;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塔城、阿图什、阿勒泰、和田仍未通过t检验。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新疆17个城市除阿克苏外,各城市金融发展对其经济增长都存在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存在差异。
克拉玛依、奎屯、库尔勒、乌苏、伊宁、吐鲁番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非常显著的负向影响,昌吉、博乐、阜康、哈密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存在较强的负向影响,乌鲁木齐、石河子、塔城、阿勒泰、阿图什、和田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不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新疆城市金融发展不能很好的支持其经济的发展,新疆城市经济发展中存在金融支持弱化现象。
(二)政策建议。
鉴于以上结论,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体系的不合理,间接金融的垄断,金融政策的地区无差别是造成金融支持城市经济发展弱化的原因。
因此为提高新疆城市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效果,提出几点建议。
1.建立地方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体系,优化城市金融结构。
建立地方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对地方性重大项目的投资,建立地方开发银行,为落后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地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股份制金融机构和租赁等融资机构,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优化金融结构。
2.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地方资本市场体系,推动城市发展直接融资。
培育地方场外市场﹑创业板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以便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发展地方期货期权市场,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打破间接金融的垄断,推动城市发展直接融资。
3.实施差别金融政策,促进城市经济协调发展。
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允许经济落后城市根据其金融的发展确定一个比较适当的准备金率和发放一定额度的再贷款,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实施差别利率政策,在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城市设定低贷款利率,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设定高贷款利率,使利率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差别金融管理政策,适当降低经济落后城市设置城市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促进经济落后城市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Goldsmith, 1969,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Development,New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郭世辉,马艳.西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7(3).
[3]梅丹,周松.我国城市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基于1990-2005年数据的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08(1).
[4]谢太峰,王子博.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北京上海两城市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比较[J].金融论坛,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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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