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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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问题与对策
林灿彬110307225 行管2班
摘要:村民自治,是农村治理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同时也是基层民主在现今中国农村的一种实现形式。当前村民治理的实施过程中,在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也给村民自治健康发展产生了一些阻碍。本文首先通过对村民自治的概述,其次认真剖析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提出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现状对策
20 世纪70 年代末,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代之以乡镇政府模式,同时,逐步取消了生产大队体制。当时为了弥补乡村社会基层组织功能和作用的缺失,在拥有重多人口的广大农村,出现了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民群众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亦即村民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自己做主。村民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其实质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村民自治首先提供了社会秩序,而后又提供了公共服务,然后还抑制了乡村组织的不良行为。
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在于:
1、村民自治的目的是给予农民群众更多的自主权和话语权,在农村生活中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生产和生活。
2、村民自治的基础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指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出自己认可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把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
3、村民自治的核心是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指村里凡是涉及村民利益及村中公共事务的重要事项,都必须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集中群众智慧,经全体村民讨论集体决定,来解决村中的大事和村民共同关心的问题。
4、村民自治的生命是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指由村民直接了解、评价村委会工作的过程,监督村委会成员行为,让村干部的工作和行为能在阳光下进行,亦即他们必须在群众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而绝不应做损害公共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坏事。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已走过了30 多年的历史。村民自治,其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其主要成就在于:
1、村民自治成为农村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受益。从干部角度讲,他们认为自己是群众选举出来的,不能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因此工作热情高、劲头大、干劲足。基层干部的态度发生巨大变化,由“过去是要我干”,转变为“现在是我要干”。从村民的角度讲,有事首先想到的是去找村委会,让村委会帮着拿主意、帮做主。概言之,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基层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担负起了许多政府管不了,也无法管的事,从而把许多发生在基层的矛盾都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中了。
2、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模式的先河。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级领导班子的结构,使那些道德品行好、政治素质过硬、文化水平较高、年富力强、愿意为广大村民服务的人被选进村委会,成为农村基层组织的骨干和主要力量。这样的人往往成为村民信得过,可以带领村民发展生产、改变乡村落后面貌而走上脱贫致富的好带头人。
村民自治虽然是中国广大农民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大事,也取得了斐然的成就。但在具体的探索和实践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甚至存在一些严重的、棘手的、难以一下子就解决的问题,
1、村民自治的基础和前提就是村委会选举,单单这样的程序就存在着许多问题。下面列举两个问题,以窥见一斑。
问题之一:村民参与选举不积极,参选率低;或者虽然去投票了,但很多人是为了应付了事。亦即“一些地方村民的参选率依然不高(实际参选率一般在60%─70%,事实上已是相当高了),村民对参不参加选举无所谓。”
问题之二:为了争夺村集体资源的支配权甚至占有权,村委会选举或村民自治发生扭曲甚至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一些头脑活跃的“精英”为了控制、掌握并支配可观的资源而使自己能谋到利益,利用村委会选举的机会动用一切手段达到目的。
2、村干部为了收取税费还通过拆东墙补西墙、高息借贷等不良手段来完成上缴税费任务。以至于出现因为村干部变卖村集体资产,高额借贷上缴税费所导致的村级负债在快速上涨。而更不可思议的现象是,县乡为了调动村干部完成税费任务的积极性,而不得不给村干部更多额外的好处,因此,在农民负担越重,农村税费收取越难的时候,村干部的工资收入反而越高。最终导致农民负担越高,村级债务越重,村干部的收入反而最好,因此收取税费中的恶劣行为也普遍出现。
3、在乡村实际生活中,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也同样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多种问题,包括象村务公开这种体现村民自治重要特征和民主形式的制度,也仅仅是贴在了墙上,并没有成为村民自治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也就使一些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事件经常发生。在一些地方,一些人一旦当选为村委会成员后,往往是说一套做一套而经常“自食其言”,或凭想当然办事,对村务、特别是重要村务个人或几个人做主说了算,很难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造成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名存实亡。
农村村民自治出现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鉴于此,我提出以下对策:
一、合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一)合理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促进村务公开、公正
民主监督制度时刻与村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直接的关系到村民是否信任政府的领导。以首先在程序上要让村务公开更规范,然后更要保证村务公开的内容真实、有效。村务公开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真实、明确,让村民一目了然,充分了解政府的一举一动。公开后应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统一整理并研究可操作性,做好意见的反馈与落实。
增强村务公开的针对性,确保公的内容真实有效,且要围绕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来开展工作,尤其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情,如土地问题、补助的按时发放、房屋场地的审批、计划生育的指标等等,要让广大群众有知情权。让群众也参与到公开中来,时刻监督,激发村民的参与,让民主监督更积极。
(二)提高村民民主意识,使“四个民主”更有效的进行。
首先,大力的宣传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强调不正常选举的弊端,是村民提高对村民自治重要性的认识,进而提升选举的公平化,对选举过程中一切违反正常选举流程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者针对选举的规章制度以外的行贿问题,设立相应的惩罚制度,如一旦违反,可取消选举资格。
其次,可以设立一定的奖赏制度,村民可以把违法乱纪的实事向上级的某一个指定的部门汇报,而这一部门有权对村民的姓名釆取保密,经核实后给予村民一定的数额的钱财作为奖励,而这一部分钱可以从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中提取,即有惩罚也有奖赏,更能使民主监督更加透明化。
最后,是关于民主管理以及民主执行的方面,对其更好的规范已经成为了全民推行村
民自治工作的当务之急,除了坚持党的领导以外,要真正落实村民的知情权,让村民真正通过自己的意愿选出合格的领导。
二、提高村民自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