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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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暨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职责,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设工程报建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合法、及时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统一办结制。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遇到来人咨询办理建筑工程行政许可手续时,应当积极为其提供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并告知上“伊川工程建设信息网”查看“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栏,或指引其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申请。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接到申请时,应积极为其发放各类申请表和建设工程管理流程图,指导申请办事人按要求规范填写,装订应提供的全部资料,传递到各职能部门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最后由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颁发行政许可证书。

二、分片监管,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制度,形成闭合管理

为形成建筑市场管理闭合体系。首先是实行分片承包监管机制,即以人民大街和酒城路为轴线,划分为东北片、东南片、西北片、西南片;以环城东路以东和产业集聚区形成

新区片;廉租房项目为廉租房片;除此以外的村镇工程为村镇片,分别由质监站、安全办、检测站、招标办、墙改办、房管所、村建股承包监管。其次是落实片区监管责任机制,承包责任单位负责本片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监督、新开工项目基本概况收集。一周必须对本辖区检查两次,发现新开工项目和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以《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函》的方式,分别向监察大队、质监站、安全办等职能部门通报信息,以便部门落实监管职能责任。最后是建立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例会制度,建管股应配合局办公室每周二上午组织召开一次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例会,与各片区和职能部门互通每个项目的行政监管文书和行政处罚文书下达情况等监管信息,共同研究处理新开工项目的报建、费用征收、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节能等建筑市场管理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避免漏项监管、漏项收费。同时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双向服务作用,以“伊川工程建设信息网”为平台,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档案库,将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按照市建委文件的规定期限在“工程建设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红、黑名单”制度,形成行政部门监管与行业信用约束的闭合管理机制。

三、建立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检查制度

为增强建设行政执法的震慑力,应以城建监察大队为综合执法大队,以片区承包单位和职能部门为执法分队,对我县建筑市场实施日常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除此以外,每季度的末月下旬,建管股应起草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进行一次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墙体材料应用、建筑节能、质量、安全、合同履约情况等综合性建设行政执法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应认真汇总总结,并积极配合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建筑市场管理研讨会,研究布置下阶段规范我县建设暨房地产市场秩序措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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