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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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 111【参考文献】1、沈亚平、王骚,《社会转型与行政发展》,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7-1。2、金太军 等,《政府职能梳理与重构——当代中国政府管理与社区治理丛书》,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7-1。3、陈锦华,江春泽 等,《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人民出版社,2005-12-1。
当前,国内有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广为流传,那就是把“计划”一词完全贬义化。有些人主张什么都应该市场化,根本不需要计划,不需要宏观调控,这种过度摒弃计划的泛市场化观念,很不正常,也是错误的。政府不介入具体经济活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经济活动;只有在私有产权的情况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经济活动。如果搞公有制、搞国有经济,那么行政审批、政企不分就少不得,政府就不能不介入具体经济活动,政府职能就不能根本转变。
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问题传统上,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的特征,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能的性质和方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企业只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经济研究表明:没有政府,经济发展就会成为不可能,但是,经济社会的很多问题反过来又因为政府而起,政府的不当行为常常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政府的第一个问题: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没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就是因为政府没有拥有充分的信息而告失败的。当然,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不会成功。这就是政府的第二个问题:即使政府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它也没有被要求必须地那样做。政府是组织,作为组织它是没有什么固定目标的,更不会必然地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政府不是抽象的,办事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具体的人。要知道,在正交易费用的世界上,做大并不必然地意味着自己所得越大。政府的第三个问题:计划经济条件下官员们花的不是他们自己的钱。这是一个重要约束,可惜很多的分析忽视了这个重要约束。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计划管理的方式,政府包揽一切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企业只是作为政府的附属物而存在。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一切经济活动以政府的计划为中心。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深深地介入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职能模式是建立在两个假定前提上的:一是政府万能假定。政府既是行政组织,又是经济组织;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干,包办一切,具有垄断性质和特征。二是政府公正假定。政府是人民利益的绝对代表,没有自身利益。市场以私产为前提,要取消市场,就得取消私产、推行公产。然而公有产权是有重要经济含义的。公有产权重要一点,是花钱的人花的不是自己的钱。这一点和政府相同。所以国有企业也是不能有经济自由的。谁来控制和监督国有企业呢?毫无疑问,这个重任落在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肩上。所以传统计划经济条块分割,不但有农业部、工业部,还要有电力部、煤炭部、冶金部、水利部、等等,分别地控制和监督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但政府部门也是不能有经济自由的。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自动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和为谁生产的问题,都依靠市场供求的力量来解决,市场成为构架经济流程的中心环节。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一是界定和保护产权;二是推行法治;三是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四是进行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1)界定和保护产权。市场以私产为前提,但产权是不能自我实施的。界定和保护产权,这是政府首要的经济职能。(2)仅有私产市场也不能良好运行,市场良好运行还要求经济的交易费用不能太高。现代市场经济通常要借助法律和法院来协助执行合约和完成交易。推行法治,这是政府的又一重要职能。(3)提供某些公共产品。不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不同的行为主体做相同的事情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因此,某些公共产品由政府来提供无疑更经济。(4)进行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由于经济是波动的,并且可能呈现剧烈的波动,因此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不过也一定要知道,政府本身可能成为经济波动的根源,政府从事宏观调控也要受到约束。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目标是:(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经济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2)调整政府经济管理的组织结构,加强和优化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牵头负责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经济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经济职能运行的法制化。综上所述,政府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只有在私有产权的情况下,政府才有可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若要搞公有制、搞国有经济,那么行政审批、政企不分就少不得,政府就不能不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就不能根本转变。浅议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周 静 厦门大学 361005【文章摘要】
本文通过剖析计划经济体制,找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介入经济活动的原因以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具有层层审批、相互牵制的官僚制度的典型特征。并结合市场经济体制,探讨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
【关键词】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