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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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12〕9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下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我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非驻穗省直单位(包括省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下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一、2012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为通用类项目、部门集中类项目和协议供货项目。

通用类项目:未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达到“采购起点金额”以上的,采购人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部门集中类项目:未实行协议供货的品目,达到“采购起点金额”以上的,采购人应委托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或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协议供货项目:工程设计、监理、勘察类别的协议供货项目起点金额为15万元(含15万元),其他协议供货项目不设采购起点金额(即为“零起点金额”项目),按我市有关协议供货的规定程序操作;货物类协议供货项目,如现有协议供货品牌不能满足需求、且同一品目全年累计15万元以下的,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当年累计达公开招标限额的同类协议供货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2—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12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实行分散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委托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或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 限额标准
货物类 采购预算金额15万(含15万)以上
服务类 采购预算金额15万(含15万)以上
工程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东府〔2010〕1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以及服务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无论集中采购项目还是分散采购项目,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申请程序的通知》(东财〔2009〕67号)的有关程序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货物项目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80万元以及服务项目未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50万元的,由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行确定采购方式,市财政局不再对其采购方式进行审批,仅做备案处理。

—3—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 数额标准 货物类 采购预算金额80万(含80万)以上
服务类 采购预算金额50万(含50万)以上
工程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东府〔2010〕1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起点金额(15万元)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1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本土企业的有关政策精神,在修订《目录》时,附各相关部门《东莞市2012年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参考。

六、以下项目暂不需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一)桥涵(航)标设置;
(二)部门自行承担的属个人劳务费支出的调研课题;
(三)属于具有唯一性的法定专业机构实施的特定中介服务类项目,如强制性检验检测、考古鉴定、文物调查等;
(四)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如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播放广告和刊登公告、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刊登广告等;
(五)异地的房屋购置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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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文化艺术品或宣传品的创作及制作。

七、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完成相关法定程序需要一定时间,请各采购人务必按照当年财政预算安排,尽快组织落实好相关政府采购事宜,采购人应在2012年3月20日前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当年通用类项目采购列表。

2012年10月31日是我市市级第四季度政府采购计划报送的截止时间,除使用自筹资金、追加拨款等非预算安排专项支出以及基建专项资金进行采购外,市财政局将在此时间后停止受理今年预算安排的采购计划。

八、本通知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目录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九、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

十、东莞市市级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后)
附件:东莞市市级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5—
附件:
东莞市市级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通用类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说明调整情况采购起点金额A 货物类
A02 建筑物
A0201 办公用房
A0202 宿舍用房
A03 一般设备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2 电冰箱含冰柜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除湿设备,含空调
器、中央空调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7 碎纸机
A030208 投影机*
A030209 扫描仪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6—
A030210 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A030211 UPS
A030212 Linux软件* 包括各类Linux应用软件
A030213
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
A0303 家具
A030301 办公家具含文件柜、档案柜
A030302 宿舍家具含学生宿舍家具、客房家
具由部门集中类调整为通用类项目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4 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A100499
磁带库、磁盘阵列、防火墙、加密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22 灯光、音响设备A1027 电梯
A1028 炊事设备
A1029 锅炉
A1033 多媒体系统
A11 交通工具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7—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 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大、小客车A11010507 皮卡*
A110106 摩托车
C 服务类
C01 印刷* 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二、部门集中类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说明调整情况采购起点金额A 货物类
A030399
其他家具(教学用家具、科研用家具、医疗用家具等)
A06 物资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4 农用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
A07 专用材料
A0703 图书资料* 含电子图书
A0708 制服及相关用品含学生校服、工作用制服

A10 专用设备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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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01 通信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含交通指示灯(牌)、交
通电子监控设等)
A1009 港口设备
A1010 农用机械设备
A1013 消防设备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
A1016 监控保安设备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指教学专用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含体育竞赛船艇等
A1030 水利专用设备
A1031
防震、防雷、地质勘察设备
A1032 文艺专用设备含乐器道具、演出服饰等
A1099
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航测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
A11 交通工具
A11010501 工程汽车A11010502 工具汽车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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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10503 消防车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10506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8 洒水车
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
A11010510 垃圾车
A11010599 刑事勘察车
A1102 船只含救助船舶、辑私船、港
务监督巡逻艇等
A1103 飞机含直升飞机等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B 工程类B0101 公用房建设B0102 住房建设
B0104
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建设
B0105 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B02 市政建设工程
B0203自来水输水工程
B03 环保绿化工程
B0301污水处理
B0303 园林绿化工程
B04 水利防洪工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东府〔2010〕1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B0401 河道疏浚工程
B0404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B05 交通运输工程
B06 油气工程
B07 电力工程
B08 电信工程
B09
修缮装修工程
B11 供暖、制冷工程含太阳能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东府〔2010〕1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C 服务类
C02 专业咨询不含工程造价咨询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
开发、设计、监理
含信息工程监理等
C04 维修保养
C0402专用设备维修保养含网络维护、保障
C06 办公用房租赁、宿舍用房租赁、通讯线路租赁、网络租赁
C10 物业管理
C12 绿化养护
C14 网络集成
C15 中介、审计、评估服务* 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工程设计、监理、勘察三个类别的协议供货起点金额为15万元(含15万元),其他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11—
C16 工程的配套服务* 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
计、工程监理、勘察、顾
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
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
地震灾害评估、既有建筑
安全评估、交通评估、水
土保持、白蚁防治、林地
使用报告等专业服务
按照市政府
《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
步加快推进
市财政投资
建设项目的
实施意见〉的
通知》(东府
〔2008〕148
号)的有关规
定执行
C99 保安清洁服务采购起点金额为同品目年度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含15万元),协议供货项目除外;
带*号的品目属协议供货项目,工程设计、监理、勘察三个类别的协议供货起点金额为15万元(含15万元),其他协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详见表三协议供货。

三、协议供货项目
编号品目名称说明备注A 货物类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含分体机、柜机、天花机
和精密空调
A030201 计算机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机
A030212 Linux软件包括各类Linux应用软件
A030213
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
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

含办公软件、数据库软
件、备份软件、安全软件
当年累计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
元)的同类货物类项目应进行公开
招标。

如采购人申请协议供货,应
按《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申请程序的
通知》(东财〔2009〕67号)的
有关程序办理。

—12—
A0703 图书资料指其中的中文图书(音像
资料)和报纸、期刊
A100401 服务器不包括小型机、存储设备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卡车
A110104 载客汽车大、小客车A11010507 皮卡当年累计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同类货物类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如采购人申请协议供货,应按《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申请程序的通知》(东财〔2009〕67号)的有关程序办理。

C 服务类C01 印刷当年累计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同类服务类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如采购人申请协议供货,应按《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申请程序的通知》(东财〔2009〕67号)的有关程序办理。

C15 中介、审计、评估服务指土地评估和房产评估
服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采购人应按《关于调整我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申请程序的通知》(东财〔2009〕67号)的有关程序办理。

C16工程的配套服务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1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配套服
务,含造价咨询、工程设
计、工程监理、勘察、可
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
价、水土保持、等专业服

工程设计、监理、勘察三个类别的
协议供货起点金额为15万元(含
15万元);其它工程配套服务协
议供货项目不设起点金额。

单项合同估算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的项目,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印
发经修订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
〔2003〕103号)和《关于进一步
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零星工程建
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东府〔2005〕
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3—
主题词:财政 政府采购△ 标准 通知
抄送:市委属各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2012年1月20日印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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