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协界别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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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协界别建设的几点思考
政协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进一步加强界别建设,发挥界别作用,既是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一、加强界别建设的重要作用(一)加强界别建设,是推动市民社会成熟的重要政治渠道。政协的界别包含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个界别。每个界别,都面对各自所联系的群众,针对本界别的问题、困难和利益,提炼共同的愿望和主张,挖掘群体潜能,形成社会参与声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经济结构、利益关系,人们的思维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各种利益群体及其愿望和诉求增多,界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更加突出。因此,加强界别工作,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的完备和市民社会的成熟,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二)加强界别建设,是发挥社会各界积极力量的重要民主渠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政协的重要性质,也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充分履行政协职能,仅从委员个体的角度来考虑是不够的,必须突出界别特色。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保持这条渠道的畅通、有效,能够
从一个重要方面,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纳入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国事。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更重要的是从发挥界别的整体资源和优势出发,注重界别的集体智慧和群体力量,尽可能为各界别参政议政提供有效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协民主渠道的功能。(三)加强界别建设,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团结渠道。界别是协调关系、团结各方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便于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汇集民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政协委员在本界别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在各自界别范围内,通过多做沟通性、协调性的工作,可以包罗不同利益、不同信仰的各方面人士,广开言路,求同存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政协真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四)加强界别建设,是党政决策机关的重要咨询渠道。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一方面,可以了解新时期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状况,吸纳各界别的意见和呼声,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另一方面,组织各界别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可以有效地促进
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当前界别建设中存在的现状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和地方政协在界别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逐步调整和完善了界别设置,不断丰富界别活动开展的方式,逐步建立界别活动的运作机制。但总体而言,政协界别建设还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一)界别的包容性、代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政协界别设置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没有真正覆盖到整个社会的各个阶层,使得部分人群在政协没有“发言人”。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这些人数较多的新兴社会阶层中就缺乏相应界别设置,没有阶层的代表人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协组织的代表性和包容性。(二)界别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政协组织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较少,经常性工作多数不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对界别的整体优势发挥不够。原因在于,政协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按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进行分设的机构,而委员被编入专门委员会,基本上是根据自愿、协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不同界别的委员被编入同一个专委会、同一界别的委员被编入不同专
委会的情况非常普遍。专委会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也就难以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二是政协委员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如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视察和调研等,多以个人名义出现,对界别代表的身份意识不够,有些界别委员一年都没有一件代表界别的提案和建议。同一界别的委员之间缺乏共同调研的途径和互相联系的平台,难以形成界别的整体合力。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也不够,还局限于个别的、随意的阶段。(三)界别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除了中共、民主党派和一些人民团体外,其他各界别都过于松散,既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也没有建立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目前界别的划分界线,有的是以政党区分,有的是以团体区分,有的以社会职业区分,有的以民族区分,有的以区域划分,等等。把不同划分标准的社会阶层归并到一起,必然出现交叉重叠的情况。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界别特色不明显的“特邀”界别设置不合理,且在委员总数中占较大比例。列入“特邀”界别的,基本上是因为比例或人数限制而无法放入其他界别的委员,这是一个没有界别特色的界别。三、加强界别建设的建议
界别是政协发挥作用的特色所在、优势所在,加强界别建设,调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的积极性,是推进政协工作的根本要求,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协界别建设。(一)合理设置界别,发挥委员作用政协章
程确定,全国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组成,设若干界别”。其中,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香港和澳门同胞都已有固定范围,唯有“各界的代表”没有界定范围。建议政协“各界的代表”的界别划分,应当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重点参照各个地区的人口结构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等进行划分。如外来务工人员多的地方,应当设置外来务工人员界别,经济发展主要以电子信息、贸易物流、装备制造为主的地区,应当根据这些产业发展情况,将其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界别,充分发挥其作用。并适时将一些新兴社会阶层以新增界别的形式补充到政协组织中,增强政协的包容性、代表性。合理设置界别后,最重要的是要突出界别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由各个界别协商推选产生,是各界别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代表本界别及其联系的群体主张,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一个群体的界别行为。发挥界别作用,就是要使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界别这个渠道更好地发挥出来。突出界别委员主体作用,就是要着眼于在工作中探索如何使委员的界别意识更加强化,界别活动特点更加突出,界别意见建议特色更加鲜明。因此,政协委员要做到真正代表界别,应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