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6]75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9
【实施日期】2016.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
工》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6〕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车军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综合一科、综合协调科、机关党委。
杨新庆常务副秘书长:协助吴燕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作;协助车军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关建设、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督查室、人事科、文秘科、提案科、地方志、老干部科、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车军秘书长分管机关党委。
季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工作。
林怀仁副秘书长:协助袁志刚常务副市长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主持市政管办(公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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