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家思想中的社会处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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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言 (1)

一、“天人合一”的自然处世观 (1)

二、理想“真人”的人际处世观 (3)

三、“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处世观 (5)

结语 (7)

谢辞 (8)

参考文献 (9)

浅谈道家思想中的社会处世观

序言

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学术界兴起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潮,但其着眼点主要放在对儒学的探讨和评估上,存在将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于儒家文化的偏向。其实,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就先秦而言,不只有儒家文化,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兵家、小说家等也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显然不能简单地将中国传统文化归结为单一的儒家文化。

“先秦之显学固然并非只是儒学和道学,但从整个中国历史的角度来看。儒学和道学无疑构成中国文化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一显一隐,共同浇灌着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1]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大对道家、儒家文化的研究力度,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将以道家处世观来谈谈道家学说的社会价值。

一、“天人合一”的自然处世观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就是天人合一,而先秦道家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却最为细致。道家天人关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道家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对道家而言,“自然”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天地万物的总体,其二是事物的自在状态和本来面目[2]。《老子》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叫做“道”的物体,它独立运动,周而复始,天地万物都要以它为生。这里的“道”显然就是指自然界;在老子看来,人、天和地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们是同大的。不仅天地要遵从自然之道,人也应该遵从自然之道。天下万物都是很自然地产生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中,然后又复归于自然世界,这也就是道家关于“自然”的另一层含义。无论事物如何的变化,周而复始,最后还是要回到它的本来面目,《老子》十六章中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庄子也认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3]。在这里,机是自然之生机动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复归于物,万物都由自然的物种生成,最后又都返回于它。“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若化为物”[3],是说人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也不知什么是死,不知贪生,也不知怕死,最后都化为了物。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也就产生了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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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怕死的思想观念,活到最后都化为了物体,与大自然融为了一体。体现了庄子描绘的人与自然统一的理想状态。此时的人和自然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真正达到了“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其次,道家在强调天人合一的同时,把人和自然等同对待。它提醒人们应把自己放在合适的位置上,不必过分夸大人的价值,不能把自然看做是任人宰割的对象,自然与人之间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人要顺应自然规律。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他没有象儒家那样明确讲人贵物贱,强调人高于自然,他将人与道、与天、与地相并列,指出人是四大之一,实质是将人还给了人,也还给了自然,这并不意味着人在宇宙中的渺小于无足轻重,相反,它乃是对人应有地位和价值的一种客观的认定。庄子讲“齐万物”、“齐物我”[5],表面看,是对原始生命一体性原则的复归,但是我们深入了解,就会知道他的思想和老子“人是四大之一”的观念一样,不在于简单的将人降低到物的层次,而在于抛弃儒家的人类自我中心的狭隘观念,以宽阔而平等的视野来审视人和物,要求人们既要注重和看到人的价值,又要注意和看到物的价值,进而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道家将人与自然等同对待的观念,就是要人们时刻放正自己的位置,做事必须遵从自然之道,不能做违反自然的行为。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说:“天与人不相胜也”[3],就是说人与大自然是不能相互对立的。“夫帝王之德,以天地为宗,以道德为主,以无为为常。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为天下用而不足。”[3]这就是说要让天下万物自由发展,不要人为地干预,否则,万物就会失去原有的本性,改变了自然的常态。人遵从自然之道,则天自然,人亦自然,这样天与人才能达到相互统一的境界。

最后,道家强调把人的道德情感倾注于自然之中,实现天人合一的完美理想。一方面,道家要求人类顺应自然规律,不任意妄为,以和谐的方式对待自然,一切违背自然天性的“人化”努力都会破坏这种和谐状态。在鲁君养鸟的故事中,庄子明确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庄子非常反对这种“以己养养鸟”的做法,主张“以鸟养养鸟”。他说:“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委蛇,则平陆而已矣。”[3]鸟只要居住在深林里,或翱翔于江湖上,以小鱼泥鳅为食,不需要人类想当然的那些东西。另一方面,道家以大自然为真善美的源泉,讴歌和赞美大自然,在自然中寻求安慰和精神寄托,实现人和自然之间心灵和情感的沟通。庄子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法自然”的主张,描绘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理想状态,他认为自然不仅是真的,善的,而且也是美的。人只有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才能够真正体会到自然的奥妙和善美,生发起热爱自然进

浅谈道家思想中的社会处世观

而热爱生活的壮志豪情。

总之,道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更多注重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也即“天人合一”,同时也强调要把人和自然等同对待,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二、理想“真人”的人际处世观

人生在世并非独立的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的一份子,必然会与社会、他人发生关系,我们称之为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稳定和谐是由每一个人的自身修养程度来决定的。对于人际关系的处理,道家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的理论和原则。

道家思想中将人自身修养的最高境界规定为理想化的“真人”。所谓理想人,就是思想家们构想出的做人的最高榜样和终极追求范式。这种理想人的模型在道家思想里即为“真人”。也就是理想化的“真人”。庄子在《大宗师》中说:“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在庄子看来”真人”就是不预测先兆,不妄自尊大,不谋虑未来,不知道生死,不知道厌恶死亡。按照人原有的状态任其发展,不做任何的变动。是返归到原初状态的人,也就是返璞归真之人。这集中体现了道家“少私寡欲”的宗旨和价值取向,这也为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的构建提供了依据。返璞归真之“真人”不同于一般人,他“无己”、“无名”。

所谓“无己”,也就是“真人”在处理与自身关系上,能“忘形”、“忘情”。即从形体、精神两方面彻底忘掉自己。

忘形,具体地说就是忘掉自己外在的形式。《庄子·德充符》中说:“故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庄子认为随着一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他的形体会被人所遗忘。如果一个人忘掉了自己的道德修养,而没有忘记自己的形体,这样的遗忘就是真正的遗忘。我们这里说的“忘形”,不是指这种真正的遗忘,而是道家思想所提倡的提高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忘却自己的形体。

忘情,具体的说就是忘却是非、宠辱、贵贱、好恶、生死,在这些世俗荣辱面前不为所动。庄子认为要做到无情,首先要在是非面前不动感情。《庄子·齐物论》说:“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在这里,庄子借助儒墨显学的是非之争,来说明如果要肯定对方的所非而非议对方的所是,则不如以空明的心境去反映事物的实情。也就是说只承认别人的错误而不肯定他正确的地方还不如用平常心将对方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体现了道家思想在处理事情时主张客观真实,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也即“不就利,不违害,不喜求,不缘道”[5],就是不贪图利益,不回避灾害,不喜欢妄求,不拘泥于道。其次是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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