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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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广西医科大学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广西政府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

2008年,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

办学基本条件优良。

学校下设26个学院(部),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0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拥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个省部共建重点(建设)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13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预防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等4个专业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现有本科生5714人,研究生2446人,留学生569人。

学生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以及19个国家。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2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79人,副高级职称306人,在岗博士生导师68人,具有博士学位255人,硕士学位573人。

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8人。

担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常委、委员45人,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48人、副主任委员50人,中华系列杂志编委35人。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我校开展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77年、硕士研究生教育33年、博士研究生教育27年,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后完整的培养体系,是广西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基地。

2004年获“广西临床医学人才小高地”,2011年获“老年疾病防治人才小高地”。

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教学团队1个;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21项、精品课程28门、教学团队7个、教学名师8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6个。

科学研究成绩突出。

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在广西地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如“树鼩实验感染人乙型肝炎病毒模型”成果1990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我校参与完成的“支气管哮喘的发病机制及规范化治疗”获2011年国家科
技进步奖二等奖;“浅低温体外循环心脏跳动中二尖瓣置换术的研究”成果1999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支气管哮喘发病机制的免疫学研究”成果2007年获中华医学科技一等奖;“广西常见头颈部恶性肿瘤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成果2006年获广西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原发性肝癌综合防治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成果2005年获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地中海贫血的临床治疗”成果2011年获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

《白细胞介素-5在支气管哮喘发病机理中的作用》被评为200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是广西高校唯一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3名学生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学校在血红蛋白研究、蛇毒研究、心血管疾病防治、区域高发肿瘤防治、药物创制研究、肝脏移植、断指再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研究领域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主办有《广西医科大学学报》、《中国癌症防治杂志》、《结直肠肛门病外科杂志》3种学术期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先后与美国、英国、丹麦、日本等54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研究所、医院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卓有成效。

我校教学及临床训练设施完善,有68个临床教学基地(含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1个医学人文技能培训基地。

12所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总床位数10187张,生均床位数1.67张。

3所直属附属医院是广西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引领壮乡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

第一附属医院是广西历史悠久、专科配备最齐全、医疗设备最先进、技术力量最雄厚、规模最大的省级综合性医院,是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是广西医疗、医学研究、临床医学教育和医疗保健的中心,开放床位2500多张,2010年,年门诊量210余万人次,年住院患者6.6万余人次,年手术量3万余台次。

多年来,第一附属医院始终秉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对口支援帮扶医院工程”和“万名医师下乡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荣获全国十个“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先进集体之一,并获广西第三周期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2005~2007年度特等奖。

是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与考官培训基地、“初级创伤救治(PTC)”国家级培训中心(全国四个中心之一),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首批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专科医生培训基地、中国循证医学中心广西地区实践中心,美国心脏协会(AHA)“生命支持课程”培训基地,广西全科医生临床技能培训基地、乡村骨干医生培训基地。

病理科、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重症医学科和地方病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自2005年以来,广西放射诊断质控中心等11个质控中心挂靠该院,并被卫生部授予“医院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

学校图书馆已经形成以医药卫生、生物科学为主,学科教育和素质教育相融合、实体馆藏和虚拟馆藏互补的馆藏体系,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资源保障。

校园网“千兆(1Gbps)为主干,百兆到桌面”,覆盖全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实现了教研室、临床教室、科室、职工家庭计算机终端与学校网络中心宽带互连,满足广大师生的信息需求。

学校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面积3000平方米,配备300多件高端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学录播监控回放系统。

迄今,学校已培养了3万多名大学本科毕业生,他们成为引领广西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2007~2011年,学校本科生总体就业率均达93%以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平均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80%。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以国家发展战略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积极实施“十二五”规划,向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目标不断迈进!
1.宗旨及目标
我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文素养与现代医学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造就致力服务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医学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1.1宗旨及目标
参照标准:在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的过程中,医学院校(指独立设立的医学院校和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必须依据社会对医学的期望和区域发展需要,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

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等。

1.1.1 办学宗旨与目标
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牢记“厚德励志,博学弘医”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文素养与现代医学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造就致力服务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医学人才;充分发挥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基本职能,为人类健康事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沿思想、科学技术和人才支持,办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

1.1.2 发展规划
在稳定本科教育规模的前提下,着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建设为“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使我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在广西高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办学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省属医学院校前列。

1.1.3 培养目标
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具备创新精神、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适应医学进步环境的医学毕业生。

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掌握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全科医疗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扎实的医学科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的临床科研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的创新精神,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和进一步深造的潜能,能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较好适应医学进步环境的高素质临床医师。

1.1.4 质量标准
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在教学方面,制定了听课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教学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工作章程、教材选用质量评价办法、临床医学专业实习考核暂行规定、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了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在社会实践方面,制定了本科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考试方面,制定了考试管理规定、综合考试管理规定等,对考试命题、考务工作和阅卷评分等的质量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我校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学校领导听课,教学督导组专家检查,评教、评学、评管,实习中期教学检查和考核,试卷、毕业论文等专项检查,以及教学评估等方式和手段,确保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严格执行。

同时,对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教学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文件通知等形式反馈给相关学院、职能部门、教师和学生,使教、学、管互相促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1.2 宗旨及目标的确定
参照标准:医学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需通过各方面人员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使全校师生周知。

学校秉承77年办学的优良传统,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现代教育理念,坚持从国家需求、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人才培养和自身实际出发,确定及修订办学宗旨与目标。

建校之初,学校创办人戈绍龙博士即提出“广西民众羸弱,急需高等医生”和“造本省人才,为本省之用”,一切以广西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和“强国、救省、健民”为办学方针。

在77年的办学历程中,该传统被长期坚持和发扬,焕发出历久弥新的旺盛生机。

进入21世纪,学校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办学定位,先后制定了“十五”、“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任务并有效实施。

2006年,在教学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
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

2008年,依据办学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向,制定了《广西医科大学科学发展三年计划》,提出了建设“区域性具有特色优势,以医学为主,理、工、文、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办学目标。

2010年制定的《广西医科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为“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

近年来,学校先后开展了3次教育思想大讨论。

一是在2006~2008年,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过程中,以迎评为契机,评建结合,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学校进一步明确了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二是在2009年,以制定《广西医科大学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为载体,依据国际、国内医学教育标准,结合国家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扣广西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立足学校实际情况,全校师生反复就办学定位、学科建设、教学改革、质量工程等进行讨论、论证,同时向国内知名专家咨询,使学校的办学宗旨与目标进一步落实。

三是在2010年,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编制《广西医科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近期的发展目标,提出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发展战略:重抓“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卓越医师教育培养工程”;积极探索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强化医学人文精神教育,大力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教学管理,构建科学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围绕办学宗旨和目标,学校及时修订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适应高等教育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和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和论证,制定《广西医科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分别于2008年﹑2011年修订了本科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在广泛征求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用人单位、上级部门等利益方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经批准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宣讲,让师生周知。

1.3 学术自治
参照标准:医学院校要依据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

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应该得到大学社会人文学科及
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同时努力加强大学各学科间的融合。

1.3.1 依法自主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教学、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依据上述法律,建立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组织机构,包括: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材委员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育人督导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每个组织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等进行咨询、检查、监控、反馈和指导,为学校学术自治提供了重要保证。

实行学校—学院(部)—教研室三级管理。

学校以教务处、教学质量与教育研究中心为教学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学院(部)以教研科为教学管理主要职能单位;教研室以主任为教学管理主要责任人。

教务处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协调全校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与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评教、评学、评管等质量监控与反馈;学院(部)负责制定教学实施方案,进行教学实施协调工作,进行教学改革及质量监控;教研室根据学校、院部下达的教学任务负责安排教学进度、进行课程建设、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师资培训、实施教学活动,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1.3.2 自主规划人员聘用
学校授权人事处进行人员聘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结合我校具体情况,遵循“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动态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自主聘用人员。

学校设置了管理、专业技术(含教师)、工勤技能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12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5个等级。

1.3.3 自主规划教育资源配置
学校根据教学需求自主规划教育资源的配置。

授权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基建处等管理部门共同进行教育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部)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统一安排使用。

校舍、实验室、教学基地、实习基地、校园网、教学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硬件设施能满足本科教育教学需求。

根据医学教育的发展和办学的实际需要,在征求教师、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部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添置教学设备,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经费使用中,坚持教学优先的原则,教学经费有预算、有投入,确保本科生四项经费占本科生学费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

1.3.4 学科交叉与融合
◆开展学科交叉特色的教学
鼓励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器官系统课程以及早期接触临床等多层次多形式多学科的交叉融合。

让人文教育、网络平台、信息技术等融入第一课堂,让人生规划、形象设计等走进第二课堂,寓教于乐、寓学于乐,提倡学生个性的张扬与发展,提高学生团队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增设学科相互融合与渗透的专业
利用医学类专业教育教学的优势,调配教师结构、整合教学资源,通过市场调查与论证,组织新专业申报,增设了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促进多学科融合渗透和协调发展。

1.4教育结果
参照标准:医学院校必须根据上述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订合适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并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4.1 培养要求
学校教育结果最终体现为其毕业生所具有的职业能力,主要表现在职业素质、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三个方面,职业素质又包括职业态度和行为方式。

根据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宗旨,确定培养要求如下:
◆职业素质方面
●尊重与关爱病人,维护人民的健康利益,具有为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的理想和信念;
●病人利益高于一切,树立成本效益理念,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效益;
●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具有分析批判精神,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并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创新意识,不断追求卓越;
●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有团队合作精神,实现良好的人际沟通,处理好医患、医护及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知识水平方面
●掌握与医学相关的自然科学、行为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
●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及影响因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防治原则;
●掌握中国传统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的辨证论治等原则;
●熟悉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实践技能方面
●具有系统规范地采集病史、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具备对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和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
●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做出分类鉴别的能力;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掌握基础生物医学的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遵循循证医学的原理进行医学实践,完善诊治方法,具有选择并确定恰当诊治方案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建立和谐的医患和医护关系,对病人和公众进行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熟练掌握英语,具备交流、应用能力;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
●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水平方面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分析能力,较强的实践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申请学位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其中内科学、外科学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对实习医师进行业务指导,基本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具体考核办法按教育部高教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临床能力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毕业及学位授予
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符合《广西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符合《广西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符合《广西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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