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类型小说的影视改编_陈玉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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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改编是失败的,电影只是分享了作品的网络人气,缺乏优秀作品所包含的精美和深度。网络小说《遍地狼烟》曾参评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进入84强,但其改编的影视剧却并不叫座。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说对历史的描写还缺乏丰瞻的视野,小说的故事性、娱乐化色彩过重,作者驾驭大的历史局面的能力还很弱,缺乏对深层人性的剖析和挖掘。当然,网络小说及其改编的影视剧中不乏优秀作品,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搜索》改编自网络小说《请你原谅我》,是一次成功的电影改编,小说很“文艺范儿”,小说本身提供了很好的人物故事雏形,改编者有较高的艺术追求,作品有思想深度,表现了现代都市生活中的悖论,故事也很有震撼力。由网络小说《谁说青春不能错》改编的电影《 》是一部参展大学生电影节的电影,其电影和小说都很精彩,电影以唯美的画面、精彩的动画穿插,表现了青春期的迷茫和自由生命追求的可贵,因表现二重人格的冲撞,被观众誉为是中国版的《搏
击会》。
网络小说的写作群体很大,网络小说是多层面的,其对市场和读者的把握能力超越了纯文学,网络文学的成熟与整体水平的提升也必将为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提供更丰富的资源。与这个发展的时代相适应,娱乐化、精神深度、艺术性是拼贴、混杂在一起的。对比国际市场,我国的影视剧水准还有待提升,能如好莱坞的大片影响中国市场那样影响世界的优秀影视剧还不多,有如《哈利·波特》那样因一部小说形成一个庞大的文化产业链的作品还不多。但我们也看到,《后宫·甄缳传》在日本有很高的收视率,《失恋三十三天》上映后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在丰饶、广阔的网络媒体空间中,来自全民的写作智慧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富有中国元素的中国故事,影视剧与这些故事的互动,必将制造出更多的带有中国风情的文化产品,这也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种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期待更多、更好的网络小说被影视改编。
近年来,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改编已形成一股新的热潮,据盛大文学行业合作部的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1月到9月这一期间,盛大文学就已有近75部小说影视改编权被售出,其中已经或即将改编成影视剧的作品有30部。直至今天,这样的数字仍处于上升趋势。
究其原因,我认为,网络小说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大的影视改编热潮,主要还是缘于它作为通俗文学所具有的审美特点。早在上世纪20年代,就有张川石、郑正秋创办的明星公司开始拍摄由通俗小说改编而成的剧本,最初被改编拍摄的为一批由鸳鸯蝴蝶派作家创作的作品,如徐枕亚的小说《玉梨魂》和包天笑的译作《空谷兰》等,改变了当时电影市场的低迷状态;其后是由向恺然的《江湖奇侠传》改编而成的《火烧红莲寺》所带来的武侠热,并由此开启了中国电影史武侠神怪短片的先河。《影史榷略》中是这样形容当时盛况:“据不十分精确的统计,1928~1931年间,上海大大小小的约有50家电影公司,共拍摄400部影片,其中武侠神怪片竟有250部左右,约占全部出品的60%,由此可见当时武侠神怪泛滥的程度。武侠神怪片的第一把火是明星影片公司放的……于是红莲寺一把火,‘放出了无量数的剑影刀光’,‘敲开了侠影界的大门墙’……”在上世纪70~90年代,由金庸、古龙、琼瑶为代表的港台通俗文学改编的影视剧席卷大陆,形成了通俗文学的热潮。无论是鸳鸯蝴蝶派,还是金庸、古龙、琼瑶,其主要题材是“言情”与“武侠”。
“言情”与“武侠”,是中国通俗文学的两大传统。以此为出发
点,我们大致可以窥测到一点当今网络小说题材的滥觞。“言情”主男女之“情”,“武侠”主侠义之“义”,无论是“情”还是“义”,它们都是一种不为尘世所束缚的,存在于人内心的精神性层面。这些关于“情”与“义”的故事在小说中可以发生在古代或现代,天上或人间
论网络类型小说的影视改编
●陈玉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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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一个地方。就目前来看,当今通俗小说对这类故事最主要的演绎方式表现为网络小说中所流行的“穿越网游,玄幻修真,架空古言”等各种类型。主"情"作品如《步步惊心》《失恋33天》,主“义”作品如《雪豹》《遍地狼烟》等。而事实上,一部作品中的“情”与“义”当然不会相互独立,而是相互交织掺杂在一起,显示出的是一种“情”与“理”的统一。如《雪豹》中,在主人公周卫国身上,既有与萧雅、陈怡之间的爱情,有与朱子明之间的兄弟情,又有在民族危亡时甘心放弃名利、忍受磨难抗日救国的民族大义,展现出的是一个有情有义、侠骨柔情的综合体。李泽厚等人曾指出:“中国艺术历来强调艺术在伦理道德上的感染作用,表现在美学上,便是高度强调美和善的统一。这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如果将“情”视为受众审美快感的来源,相当于“美”层面之因素的话,那么,“义”姑且可看作是作品的主题,相当于“善”层面的东西。只不过当今网络小说在继承中国艺术这一传统审美倾向的同时,无论是在其具体的故事内容上还是表现手法上都更多地注入了现代人的某些精神特质,显示出鲜明的时代性。网络言情小说体现出的是一种当代人希望暂时逃避浮躁的现实转而向古代追寻梦想的诉求,如《步步惊心》中,若曦与四爷间虽缥缈虚幻却刻骨铭心的虐恋情深让人为之唏嘘,为之感动,并且心向往之;军事类则表现出人们在和平年代渴望英雄呼唤英雄的心态,如《遍地狼烟》的主人公牧良逢从一个山村少年成长蜕变为一名抗日英雄的传奇经历让不少观众看得热血沸腾,振奋不已。
不同于传统的文学创作理念,网络文学在其创作过程中没有太多的清规戒律,绝大部分网络作者创作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宣泄和自娱,而作者在其创作过程中就故事情节走向与读者在网上展开的讨论互动,也使得网络小说具有创作上的自由随意性和趣味上的大众化,且带有很强的游戏色彩。这一点,就使那些由网络小说改编而来的电视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观众们的期待视野,从而从同时段中的其他类电视剧里脱颖而出,保证了电视的收视率,且受到大众的普遍欢迎。而比之更强调艺术性的电影,电视本身所带有的大众化色彩则使得它和网络小说的结合显得似乎更加默契,这或许也是网络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的要比被改编成电影的要多很多的原因之一。拿一段陈丹青在他的《非艺术访谈录》中曾提到的一段话放在这里,或许能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他说,对于电视剧,“你不要批评它,不要当它是艺术,它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一点不比连续剧更好一点或更精炼一点。你给我看电影,我马上计较哪
个镜头没用好,哪个光没用好。连续剧你计较这些
干什么?多深多浅,我不计较这个。我不喜欢,换台
就是了。”网络文学中虽不乏优秀的带有很强文学
性和艺术性的作品,但就其整体来看,浅层的创作
还是占大多数,鱼目混珠之下更多的是粗制滥造。
网络小说的作品虽多,但为了迎合读者口味以及
出版后的市场效应,逐渐显示出的是一种类型化
了的格局,在人物与情节的设定上则多走套路化
模式,造成多篇作品的面目相似性,降低了其艺术
上的创新性。如在《甄嬛传》热播之后,一系列宫斗
题材影视剧随之跟风而来,后宫女人间的阴谋与
算计在电视上大行其道,而在情节上却显得大同
小异,随着此类创作素材的枯竭,有些编剧甚至会
从网络小说和其他类似题材电视剧中直接搜取宫
斗片段进行情节上的拼贴与抄袭,导致影视剧市
场出现了一些低水平的创作,这在前段时间台湾
作家琼瑶对编剧于正的指责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必须说明的是,创作的类型化并不是造成创
作缺乏创新性的主要原因,如葛红兵所说,“类型
的规约不会阻碍类型小说的个性化、创造性等,相
反可以促进这种创造性——
—服从规则的创造性才
是真正的创造性,规则可能是保护创造性、个人性
的。类型化甚至可能是丰富化的代名词。”类型化
之下所采取的大规模工业生产模式才是造成小说
与影视剧创作走向模式化、套路化的主要原因。就
如上世纪20年代鸳鸯蝴蝶派参与电影创作而后
开创了一系列类型化电影那样,随着电影市场商
业化的日渐成熟,市场对多种类型片的需求量也
逐渐加大,一大批专为电影改编而创作的狭邪小
说、哀情小说、侦探小说等开始以大量模仿和复制
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在市面上泛滥,造成了小说与
电影市场一段时期内的庸俗化走向。但和民国时
期的类型化小说影像改编相比,网络小说的影视
改编似乎商业化气息更加浓厚。民国时期的电影
处于剧本匮乏时期,一开始选择与通俗小说合作
主要是为了提高作品的质量,从而改变当时市场
疲软的局面,它多由鸳鸯蝴蝶派作家直接参与创
作,有些作家将它看作是对自己文字创作的延伸,
有些则只从兴趣出发带有一种好奇“玩票”的心
理,功利性较低,且这类作家都有一个相似的“道
德底线”,即“那种诲淫诲盗的东西为他们所憎恶。
那些打着通俗娱乐的旗号,卖庸俗下流货色的勾
当也为他们所不齿”,在注重商业性的同时也特别
注重电影的艺术性。而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所处
的是一个快餐消费的速食时代,快节奏的生活方
式与信息更新频率使大多数人更注重的是一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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