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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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统一征用的拆迁、补偿、安置、和城市规划区外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参与土地整理项目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7年启动了长六桥(南岸)、长二桥、第二医教园区、长湿新城、北部核心区、沱江新城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沱江新城新型城镇化项目二期、沱江新城整体城镇化项目三期、北滨路配套(绿城)九个新项目,面积共计10994.3565亩,涉及拆迁户2809户,农转非人员7013人。
我中心还积极配合各区政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以沉到项目现场为着力点,与各区政府建立了联系机制,形成了定期开展征地项目会商会,解决具体困难、化解工作难点,确保了市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为妥善解决好原征地项目的遗留问题,加强了拆迁扫尾工作的推进力度,截止目前,涉及的茜草片区、玉带河片区、北二环片区、华阳片区、大山坪片区、北城片区等6大片区
全年共拆迁120户,完成任务数的600%。
2、征地项目和储备土地上杆、管线搬迁工作
结合供地任务要求,加强了与电力、通信、蜀南气矿、水务集团的衔接,对电力10KV线路及其支线,移动、电信等通信线路,蜀南气矿的天然气管道、供水管道实施了搬迁和拆除,保障了中天城投项目1、2、3号地块的用地和恒大沙茜、城西项目的用地。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项目的建设进度,对该区域的通信、电力10KV、110KV、35KV的高压线路实施搬迁并按期完成,确保了城镇化项目横一线、纵一线的建设用地。
与此同时,启动开展了沙茜110KV、35KV的高压线路搬迁下地的工作。
3、加强了安置房建设工作督导力度
制定安置房建设进度的月巡查制度,建立安置房建设推进台账。
对25个在建的市、区级项目按月进行逐个项目的巡查,了解建设进度,解决建设中存在问题。
5、土地整理工作
2017年我中心重点加强土地整理工作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巡查督办制度,以严管土地整理项目助推高标基本农田建成工作,2017年全市投入资金2.54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6.75万亩,占任务的104.03%;新增耕地1.6万亩,占任务的106.6%。
二、部门概况
我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根据泸州市机构编制委
员会文件规定,中心编制18名,现有在编人员17名。
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土地整理科、土地征用科、土地安置科四个科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9158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6万元,
占1.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90520.19万元,占98.84%。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支出合
9158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3.11万元,占0.22%;项目支出
91384.68万元,占99.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
91587.79万元。
其中:,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7.6
万元,占 1.16%;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90520.19万元,占
98.84%。
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2390.82万元。
2017年我中心本年
拨款收入
支出合计9158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1万元,占0.22%;项目支出91384.68万元,占99.78%。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2390.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7.82万元,增长244.63%,主要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华阳保障房项目债务利息支出761.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021.44万元,占95%;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61
万元,占2.01%;医疗卫生支出10.06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14.49万元,占1.35%;农林水支出7.51万元,占0.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21.4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56.94万元,事业运行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864.5万元。
主要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华阳保障房项目债务利息支出761.4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医疗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7.5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决算数14.49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中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5万元,占9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3.6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经费,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
其中: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
主要用于征收长六桥、沱江新城、第二医教园区等20多个项目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24.99万元,减少2.64万元,下降10.56%。
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车的利用率。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10待批次,200人次,共计支出0.8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第二医教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以及沱江北滨路等征地拆迁基层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的1.13万元,减少0.29万元,下降25.66%。
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0512.6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公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比2016年减少一辆,主要是2017年强制报废汽车一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8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我中心对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随着征收工作量的增大,工作难度的增强,征收工作经费支出越来越大,通过绩效评价
工作的开展,加大对土地征收经费使用的监管和审批。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
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指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包括事业运行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指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
4-1表)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表)
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3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财决公开4-4表)
1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财决公开5-1表)
泸州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