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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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

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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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要求,突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一条主线,坚持拆建结合,以建为主,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改善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三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抓好房地产市场交易登记效能提高和规范拆迁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分析,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完成140万平方米改善任务,每个设区市推出至少2个旧住宅小区改善精品项目,全面完成三年改善任务。

——设区市建成区(2008年初)范围内,80%的城中村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现收储。

——设区市市区房屋登记办证受理后实现“立等可取”(大宗件、疑难件除外)。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旧住宅小区改善推进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使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与城市容貌治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旧住宅小区改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

步加大政府投入,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按照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优美的目标,每个市至少推出2个精品示范项目。三是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个别已改善旧住宅小区“改善内容不全、改善质量不高”问题,继续完善提升,保质保量完成改善任务。

(二)狠抓城中村改造工作。继续按照现代化城市建设理念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一是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库,实现一村一帐,完善月表制度,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强力推进。二是印发《关于确保完成2010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目标的通知》,推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政府在拆迁安置、土地收储、规划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高改造质量和品位,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目标。三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空间形态改造和社会形态的同步转变。

(三)加强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房建设。坚持拆建并举,依法拆迁,加强拆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拆迁行政管理和拆迁行为,创新完善拆迁方法,维护拆迁市场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快速、平稳地推进拆迁。一是抓好拆迁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举办拆迁企业房地产估价人员培训班。二是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拆迁安置方式。三是继续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规范拆迁行为,开展诚信拆迁活动,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及时处理拆迁信访案件,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四是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回迁安置房建设的督导,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督促拆迁人认真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四)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措施,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

性需求和房价过快上涨。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控和分析。加强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二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强化房地产开发监管,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三是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违规开发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五)强化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继续深入贯彻《房屋登记办法》,完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房屋登记机构申报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二是优化房屋登记办证服务。推广邢台市经验,印发《关于提高房屋登记办证效能推行“立等可取”做法的通知》,优化流程,精减环节,提高效率,在全省推行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三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六)继续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发展。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着力完善和落实好业主大会制度、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承接验收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一是制发《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划分和管理工作。三是开展一次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四是继续做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七)继续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继续以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为目标,促进住宅科技含量和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以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和“绿色建筑”为目标,每个市至少建成一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组织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以示范工程、性能认定项目为载体,推动全省住宅建设总体水平提高,带动全省住宅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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