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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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内容提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要求我们特别注意一下几点:一是共同犯罪的主客观统一性。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既有共同故意、又有共同行为,而且二者之间具有统一关系。二是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形成的一个整体,不是各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司法实践与刑法理论都不能孤立地看待共同犯人的行为。本为既从共同犯罪的主体以及主客观方面谈论一下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仅参与共谋而未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的,是否属于共犯关系?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本文既着重从主客观方面讨论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关键词共同犯罪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个犯共犯同时犯胁从犯教唆犯共同故意组织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过失行为同时犯

正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

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范畴和把握层面,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阐释: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

首先,对于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二人”是最低要求;至于“以上”至多少人,则并无限制。一般认为,这里的而意义上不是泛指一切人,而是必须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人,就自然人而言,必须是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力的人。由于刑法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故二个以上的单位以及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肯定构成共同犯罪。但在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该犯罪单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根据上述条件以及刑法关于犯罪主体的规定,以下几点特别值得注意: (一)、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利用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利用者被称为间接正犯(间接实行犯)。

(二)、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该单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三)、两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一个已满16周岁的人与一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之罪的(即八类犯罪),才成立共同犯罪。实施此外之行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讲,必须有共同故意。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1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

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共犯成立的主观条件,这里尚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犯意联络(或意思沟通)是否要求在所有共犯人之间都必须存在。犯意联络是共同犯罪人双方在犯罪意思上相互沟通,它可能存在于组织犯与实行犯之间、教唆犯与实行犯之间或者帮助犯与实行犯之间,而并不要求所有共同犯罪人之间都必须存在犯意联络,如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相互间即使没有意思联络,也不影响共犯的成立,这一点在处理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尤其要注意,如某些犯罪团伙中仅存在单线联系问题,每个实行犯直接同组织犯保持犯意联系,而彼此之间互不相识。

(一)共同故意的含义

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具有“相同”的含义,而且具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1)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2)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

1、共同故意要求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2谓相同的犯罪故意,则指各共犯人均对同一罪或同几个罪(共同犯数罪时)持有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具体内容完全相同。就故意的形式而言,双方均为直接故意、双方均为间接故意以及一方为直接故意另一方为间接故意时,只要是同一犯罪的故意,皆可成立共同犯罪;就故意的具体内容来说,只要求各共犯人具有法定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

体内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例如,实行犯与教唆犯的故章,在具体内容上就有差异,但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2、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值得研究的是“片面共犯”。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已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片面共犯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1)片面的共同实行,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

【例如】乙正欲对丙实施强奸行为时,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丙打伤,乙得以顺利实施奸淫行为。

(2)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况。

【例如】甲将乙的妻子丙与他人通奸的照片和一支枪放在乙的桌子上,乙发现后立即产生杀人故意,将丙杀死。

(3)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

【例如】甲明知乙正在追杀丙,由于其与丙有仇,便暗中设置障碍物将丙纤倒,从而使乙顺利地杀害丙。对此如何处理,中外刑法理论上都存在较大争议。有人否认片面共犯的概念,认为片面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有人肯定片面共犯的概念,认为所有片面共犯都成立共同犯罪;有人只承认片面教唆犯与片面帮助犯,有人仅承认片面帮助犯。我国刑法理论大多肯定片面的帮助犯。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条件

再次从客观方面来讲,必须有共同行为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成立共同犯罪当然要求有共同行为。“行为”指犯罪行为,“共同行为”不仅指各共犯人都实施了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且指各共犯人的行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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