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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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摘要】改革开放几十年来,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进行,经济的不断发展,不论政府态度如何,民间金融都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民间金融囿于自身的特点和弱点,在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分析民间金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一、我国民间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民间金融是指经济体制变迁过程中,经济主体(自然人或法人)在正规金融体制以外,进行的合理的资金融通活动。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分布广泛。我国民间金融活动分布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二是主体和用途多样。包括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城镇居民等。三是利率浮动大。民间金融中既有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又有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借贷。四是信用好、违约率较低。民间金融活动中信用关系的达成,是建立在资金供求双方彼此相互了解、高度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即贷方主要是以借方的信用作保证实现借贷行为。贷款双方不了解,则通过双方都高度信任的第三者牵线搭桥来缔结信用关系。

二、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民间金融对我国经济的积极影响:

第一,民间金融的介入可以使整个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多元化产权形式之间的交易,最终实现其整体效率。民间借贷会帮助民营经济

绕过僵化的落后体制,从而实现落后体制无法实现的效率,整个经济的效率因此得到提高,产出得以增加。因为完全以市场经济为依托的民间金融的生成和发育,打破了金融业原有的垄断格局,开创了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不仅给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的国有金融机构施加了强大的外部压力,以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和启动了其向商业化转轨的步伐。

第二,有利于为巨大的民间资本寻找出路。我国民间资本存量的绝对值是巨大的,已成为继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之后的第三支力量。由于正规的投资渠道匮乏和理财知识所限,大量的民间资本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让这些资金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既满足了民间资本的逐利需求,又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益。

第三,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由于民间融资松散性、盲目性、不规范性以及随意性,民间融资不可能完全适应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将阻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民间融资会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规范化发展民间金融则可促使政府监管民间资本的流向,从而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一致。

2.民间金融也会对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第一,民间金融削弱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力度,给宏观调控带来困

难。过多的资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则意味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减弱,政策效果下降。当经济过热,政府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处在政府货币政策作用之外的民间金融反而会利用正规金融力量减弱之机,加强信贷活动,以牟取更多利润,这将抵消货币政策的紧缩效果,使得经济难以“软着陆”。

第二,民间金融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金融的本质是信用,由于缺乏必要的金融法规规范,民间借贷尚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资金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都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因素,信用难以确立。第三,民间容易产生纠纷。民间借贷通常是在借贷双方都认可的利益条件下,通过口头约定或简单履约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手续简便,很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制约和程序,整个交易极具风险,从而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

第四,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不规范,内在风险较大,不仅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而且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安定。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作保障,而民间金融组织不但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甚至连基本的保证和法律规范都没有,因而潜在风险极大。

三、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路径

为了克服民间金融所存在的先天弊端,有必要对民间金融加以扶持和引导,形成较为完善的民间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促进民间金融公开化、合法化。对一些确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能够依法经营、履约率较高金融机构,应允许其在一定期

限内转为合法民间金融机构,予以正式化,对其加强管理和监督。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

2.加强发展民营金融的制度保障。在发展民间金融的同时,要严把市场准人关,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实行破产,以保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高效地运行。同时应加快制定、完善和落实《放贷人条例》、《民间融资法》、《合同法》等法规体系,使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走上法制化轨道。

3.促进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有效合作和适度竞争。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开展合作,如可以利用民间金融部门的信息优势降低正规金融部门的信息搜寻成本;利用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弥补民间金融机构资金不足的缺陷,提高整个市场的金融交易水平。另外,两者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在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下进行公平有序地竞争,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4.大力发展由民间资本组建的各类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营银行。民间资本可以进入的中小金融组织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要降低金融准入门槛,允许那些股东人数、资本金、经营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合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规范管理,接受监督,将其转变为正规的、合法的民间金融组织。

总之,民间金融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

险。对于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应正确认识、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程雷.中国民间金融趋势分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3).

[2]邓向荣,周密.中国企业融资中的“劣势有效”及其经济学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4,(2).

[3]王召.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解析与对策.经济学动态,20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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