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六章_社会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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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种公平理论都是以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为 前提来讨论社会分配的公平与否,以及减少或消 除不公平的问题。
自由主义对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社会问题视而不 见,而坚持只需人们有了自由、民主等权利,而 必须接受市场经济的后果。这是许多西方国家政 府在各种国际舞台上所反复倡导和强调的。
平均主义作为另一种极端,要求结果的绝对平等, 而忽视了由于失去激励经济发展就会失去动力。 平均主义消灭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人类发 展的目前阶段也就抑制了社会公正存在和发展的 物质条件。
第三节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一、更新社会管理观念 二、完善社会发展资源管理体制 三、健全分配体制
一、更新社会管理观念
(1)树立起公共财政的理念; (2)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到公共管理的转型; (3)社会发展资源的有效配置 (4)推进社会事业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பைடு நூலகம்
二、完善社会发展资源管理体制
改革缘起:公共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阿玛蒂亚 ·森的社会公正理论将自由作为首要目的,认为 发展可以被看成是一个扩大人们所享有的真实自由的过 程。同时,自由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政治自由(表现 为言论民主和自由选择)有助于促进经济保障。社会机 会(表现为教育和医疗保健)有利于经济参与。经济条 件(表现为 参与贸易和生产的机会)可以帮助人们创造 个人财富以及用于社会设施的公共资源。
(1)贡献标准,即按照每个人以其能力和努力程度 所作出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需求标准,即根据生存水平的必要性进行分配, 并通过社会保障的形式来实现; (3)机会均等标准,或者说是分配决定过程的公平 问题。
二、市场经济下我国随小社会收入 差距实现社会公正的政策举措
(1)征收个人累进所得税、征收财产税和遗产 税。 (2)加大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 (3)在当前的农地转让中充分保护农民利益。
(2)自由主义(Liberalism) 的正义理论
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诺齐克和哈耶克等人,他 们认为,财产权等各项权利具有绝对优先的地位, 人们行使这些权利而享有的“权益”不能因后果 而被否定,不管其后果是多么糟糕。所谓社会公 正不过是幻想而已,作为社会评判标准的惟一由 价值的东西是法治所定义的正义。
罗尔斯将法治称为“形式正义”或“作为正规性的正义”, 即对公共规则的正规的和公正的执行。法律正是对理性的 人所发出的公共规则的强制命令,目的在于调节人们的行 为,提供社会合作的结构。而自由则是制度所规定的各种 权利和义务的总和,所以法治和自由是相互联系的,不能 将法律看作是为争夺权益而制定的产物,而应将它看作是 试图实现正义原则而规定的最好的方针,具有道德的功能。 70年代初,他的这种学说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法学界引 起了强烈反响,被认为在美国处于政治动荡的时刻,为自 由主义的政治、法律思想提供了复兴的希望。
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区分了基本的政治权力公平和经济 方面对待差异的原则。
森将人的自由作为发展的目的和手段。二人以不同的方法 建立起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点,因而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尤其是森对阐释市场经济中的社会公平和提出校正不公平 的办法,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思想,但是“自由”的提法 太学术化,而它是人们天生应该享有的,还是别人给予的 呢?未能作出明确的回答。
改革出路:社会发展资源资本化和社会化
社会发展资源应当包括三类:一类是政府的资金投入,主 要是公共财政的支出;二是社会对于社会发展的投入,包 括社会各界对于社会事业的财物捐赠、时间捐赠和知识捐 赠;三是企业对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社会发展资源 的产出,就是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科技教育的持续 发展、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社会安定有序等,此外,还 包括消除贫困,建立社会安全网。从制度方面上,社会发 展资源还包括政府制定的有关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发 展规划、社会设施和服务标准,等等;企业、政府和社会 在社会发展领域中形成伙伴战略关系;社会组织的自律与 他律,等等。这些制度性投入的产出是社会结构完善,社 会公平与公正。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背景下 社会公正的基本要求
(1)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迁徙权、言论 权等基本的自由权利; (2)生存权利,包括维持生存和人类再生产 的基本物质条件,基本的卫生保健和安全保 障; (3)发展权利,包括接受基础教育,平等地 进入市场等。
第二节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社会公平
一、现代社会中收入分配公平的标准
(3)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罗尔斯( 1921-):美国哲学家。20世纪70年代西方 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 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他建立了 一种新的正义学说,以J.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 论为基础,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传统的 功利主义,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就像真理 对思想体系一样;非正义的法律和制度,不论如何有效, 也应加以改造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联 系,并指出应当区别对制度来说的正义原则和对个人来 说的正义原则。
第三、深化改革、健全分配体制
(1)第一层次分配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取 得报酬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 (2)第二层次分配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重 新分配为主。 (3)第三层次分配主要是社会慈善活动。
社会公正理论
(1)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 (2)自由主义的正义理论 (3)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4)阿玛蒂亚 ·森的正义理论
(1)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 的正义理论
功利主义是19世纪依赖最有影响的社会公正理论, 其代表任务由边沁、马歇尔和庇古等人。传统的 福利经济学和公共政策经济学很长实践那是以功 利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原则依据的是效用, 评价社会公正的标准是社会中个人福利总和的大 小。在一个体现社会公正的社会中,其效用总和 为最大;而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中,其效用总和 明显低于应该达到的水平。
原因分析:一是社会发展资源投入不足,二是社会发展资
源配置不合理。前者是一个社会发展资源配置数量问题; 后者则是一个体制问题。社会发展资源投入不足一方面是 由于对于社会发展的性质认识不清晰,在经济快速发展过 程中,没有能够使经济发展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发展资源;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社会发展资源的全面认识,没有建 立起有效动员社会发展资源的机制;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不 合理则是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体制的力量,没有处理好效益 与公平的关系,没有把制度因素也作为一种发展动力。
(4)阿玛蒂亚·森的社会公正理 论
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 ):1933年出生于印度, 1959年在英国剑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先后在印度、英 国和美国的大学任教。1998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以表彰他对福利经济学几个重大问题做出贡献,包括社 会选择理论、对福利和贫穷标准的定义、对匮乏的研究 等。
对制度来说的正义原则有二:①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 他人的自由并存的同样的自由,包括公民的各种政治 权利、财产权利。②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 安排,即人们能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 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对个人来说的正义原 则,首先也是公平的原则,即如果制度是正义的,个 人自愿接受并能从中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个人 就应当遵守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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