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第十一章 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第十一章 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第十一章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二、简述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

三、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第十一章

一、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限划分有:

(一)空间论

以空间的某种高度为基础划分,又分为:

1、以航空器能上升的高度;

2、以国家能有效控制的能力;

3、以人造卫星的近地点;

(二)功能论

以物体的功能及作用的范围来确定。

二、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

1、共同利益原则;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

3、援救宇航员原则;

5、不得据为己有原则;

6、为和平目的原则;

7、国家责任和赔偿责任原则;

8、对空间物体的管辖权和所有权原则;

9、空间物体的登记原则;

10、保护空间环境原则;

11、国际合作原则。

三、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1)责任的主体有发射国,包括发射和促进发射的国家,或从其领土或设备上发射的国家,国际组织比照发射国承担责任。国家共同发射的空间实体,由他们分别或共同负责。

(2)责任范围;要求说明何为损害责任,即外空发射物体给国家、国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地理范围是,凡给地球表面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发射国要承担绝对赔偿责任;凡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以及外空发射物体造成损害,只有因发射的过失才承担责任,无过失无责任。

(3)简单说明求偿的提出和途径。

第十一章

一、简述外空活动的制度。

二、试比较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三、为什么外层空间不隶属于地面权主权管辖的范围?

四、外层空间既然不受地面国的法律管辖,外层空间法是不是国际法?

五、试述外层空间法的条约法体系。

六、外层空间的原则和规则能不能被认为是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七、国家对其外空物体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国际责任与一般的国际责任有什么不同?

八、外层空间使用核能源是否违反国际法?

九、卫星电视广播产生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十、卫星遥感地球引起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第十一章

一、简述外空活动的制度。

答: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三项:

1、责任制度。这个责任是指国家从事外空活动的合法行为,给别国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所应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的第二个要点,要掌握责任的主体,承担外空活动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以及类似国家的实体。如欧洲航天局。发射国:直接操作发射外空物体的国家;促进发射的国家;从你的领土,你提供的设备上发射的外空物体的国家都是发射国。外空责任范围和原则:外空的发射国家对他的外空物体给地球表面以及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损害,要承担绝对责任。这个只看结果。对地面表面或飞行中航空器有损害--严格责任原则;另外一种原则外空发射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不包括飞行中的航空器,给别国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只有当发射国的过失所致,他才承担责任,叫无过失无责任。

2.救助、送回和归还制度有一个营救协定,要求任何国家,都有营救别国遇险遇难的宇航员的责任。发现了外国的遇险遇难的宇航员后,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予以救助,保护宇航员的生命安全。还应该把发现的宇航员通知给他的登记国和联合国秘书处。以便国际合作去调查,协助。另外还有一项,发现的国家无论在哪儿,发现别国散落的外空发射物体,应该归还。

3、登记制度。按照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和登记公约,要求各国发射的外空物体,无论是人造卫星等等,都必须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各国应该保留一份登记册。登记得目的是由联合国把你发射的外空物体的情况公布于全世界,以便各国科学界可以查阅。

二、试比较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答:(1)概念。空气空间是地球表面为大气层笼罩的空间,外层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空间。

(2)活动的主体。在空气空间活动的是航空器,在外层空间活动的是航天器。

(3)法律适用。空气空间适用航空法,外层空间适用外层空间

(4)法律地位。一国的空气空间是该国的领空,隶属于该国主权的管辖之下,非经许可,外国航空器不得飞进一国的空气空间(领空)。地面国对飞进其领空或获准降落在其领土的外国航空器有管辖权。各国航空器可在公海上空自由飞越,在用于国际航行海峡上空和群岛海道上空过境通行。

外层空间不隶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对各国开放,任何国家可以为和平目的对外层空间进行探索和利用。各国的航天物体得自由进入外层空间,发射国应将该物体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应对该物体给他国物体或他国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各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必须遵守国际法。各国的外空活动应互助援助和合作。

三、为什么外层空间不隶属于地面权主权管辖的范围?

答:国家主权以国家实行有效控制为依据。国家对某块土地之享有主权是以它在该土地上行使“持续和平稳的国家权力”为前提。在空气空间的活动,一般是地面国的能力所能控制的,在外层空间的活动,其运行已脱离了地球引力的范围,其活动不是地面目所能行使有效控制的,因此,外层空间不受地面国主权管辖,外层空间的活动只能受国际条约制定的原则和规则调整。

四、外层空间既然不受地面国的法律管辖,外层空间法是不是国际法?

答:答案是完全肯定的。外层空间是不隶属于任何国家主权之下的空域,外层空间法是规定各国在外层空间从事活动所应遵守的原则和规则,这些原则和规则是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实施的,毫无疑问,这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试述外层空间法的条约法体系。

答:国际社会第一个规定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的文件,是联合国大会在1963年通过的《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原则宣言》(简称《外层空间宣言》)。该宣言为人类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提出了九项法律原则。这个宣言只是联合国大会的文件,还没有通过造法程序成为具有拘束力的条约。1966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根据宣言提出的原则,拟订了一个《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简称《外层空间条约》),条约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各国在外层空间从事活动应遵守的原则、宇航员的法律地位、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制度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此条约因此被称为“外层空间穿章”。

此外,联合国大会在1968年签订了《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射入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简称《营救协定》),1972年又签订了《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国际责任公约》),1975年签订了《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简称《登记公约》),1979年签订了《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上述五个条约规定了外层空间法律制度的法律构架,是建立外层空间法的主要的条约法体系。

六、外层空间的原则和规则能不能被认为是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答:五个外层空间条约所规定的原则和规则是条约法规则,条约法规则本来只是对缔约国有拘束力,对非缔约国没有拘束力,鉴于外层空间这个概念是在20世纪50年代才产生的,历史上没有习惯规则可循,这五个条约奠定丁外层空间法的法律构架,这些由条约所创设的规则在实践中已为各国所普遍接受了,虽然有些国家对其中某些原则提出不同的解释,但整个来说,这些原则和规则是为各国承认的。国际社会的“法律信念”认为有必要把这些原则确认为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正如英国法学家郑斌所说的,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规则完全可以在没有长期和反复实践的情况下成为习惯法规则。确立外层空间法律原则的《外层空间条约》有93个国家批准。该条约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这个条约所确立的原则和规则可以认为具有正在形成中的习惯国际法规则的效力。

七、国家对其外空物体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国际责任与一般的国际责任有什么不同?

答:按传统国际法,国际责任是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1979年草拟的《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文草案》,把国际责任扩大为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无论“不法”,还是“不当”,都是由于国家的“过失”引起的。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损害行为可能由于无过失(非故意或过失)或因从事不为国际法禁止的活动造成的,国家对此行为所承担的国际责任被称为“结果责任”或“绝对责任”。国家在外层空间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责任就属于这一种国际责任。向外层空间发射实体,对外层空间进行和平探索和利用,是国家合法的主权行为。外空物体或其碎片可能对其他国家的外空物体或对地面造成损害,虽然此损害不是由于不法行为、不当行为或为国际法禁止的行为产生,国家没有过失,但应对损害造成的结果负绝对的责任。国家对其外空实体所造成的损害所负的国际责任,不同于传统国际法所指的因国际不法行为所承担的“过失责任”,而是当代国家责任理论中的“无过失责任”或“绝对责任”。

八、外层空间使用核能源是否违反国际法?

答:随着航天活动的发展和大型航天物体的建造与利用,利用核能是势在必行的。但在外层空间使用核能源,可能给地面带来重大的威胁或损害。联合国外空委员会法律小组委员会于1992年通过一项《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的决议。决议中提出了十一项原则。根据该决议,航天器之使用核动力源应限于非用不可的场合,应按国际法进行,发射国在发射该物体前应进行彻底的安全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发射国对返回地球的带核动力源的物体,应协助受影响的国家进行处理并承担国际责任。外空活动使用核动力源,不能认为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但必须遵照国际法进行,对由此而产生的国际损害事件应负绝对的国际责任。

九、卫星电视广播产生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答:利用外空物体进行广播,无论是间接的还是直接的卫星电视广播都会产生接收国的主权和播出国的专利权的问题,播出国是否应事先取得接收国的同意才对接收国播放,接收国是否要事先取得播出国的同意才能接收其节目。这都是涉及双方主权的问题。

联合国外层空间委员会法律小组委员会曾在1976年就卫星电视广播引起的法律问题提出了九项原则,指出各国应对本国的卫星电视广播活动负国际责任,要求播出国与接收国进行磋商,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进行解决。

法律小组委员会在1979年4月10日,进一步提出一个《原则草案》,其中提出国家间的磋商问题、节目内容进行合作问题、制止非法广播问题等三个问题,但没有达成协议。1982年,联合国大会根据巴西等国的提案,通过一份《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的决议,决议中规定了关于卫星广播的十项原则,其中强调卫星广播不得侵犯国家主权、不得干涉内政、遵守国际法、播出国与接收国开展国际合作、播出国与接收国的协商权利和义务,以及各国应对卫星广播承担国际责任等原则。

十、卫星遥感地球引起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答:利用卫星对地球进行遥感,是近代科学技术的重大发展。但遥感带有跨国性,必然涉及许多国家,由此引起三个法律问题:一是遥感是否应事先取得受感国同意,二是遥感取得的

资料可否由遥感国自由处理,三是关于国家资源的资料是否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情。联合国外空委员会法律小组委员会远在1972年就开始研究这些问题,委员会在1986年通过一份《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的决议。其中提出十五项原则,主要内容是规定遥感活动应遵守国际法进行,遥感国与受感国协商,遥感活动必须照顾到受感国的主权和利益。遥感活动是国际法允许的,但必须尊重受感国的主权,上述遥感引起的问题,可以在遥感国与受感国进行协商、在充分照顾到受感国的主权和利益的原则上求得解决。

无机及分析化学第九章答案

第9章配位平衡与配位滴定法 1.无水CrC13和氨作用能形成两种配合物A和B,组成分别为CrC13·6NH3和CrC13·5NH3。 加入AgNO3,A溶液中几乎全部的氯沉淀为AgC1,而B溶液中只有三分之二的氯沉淀出来。 加入NaOH并加热,两种溶液均无氨味。试写出这两种配合物的化学式并命名。 解:A [Cr(NH3)6]Cl3三氯化六氨合铬(Ⅲ) B [Cr Cl (NH3)5]Cl2二氯化一氯·五氨合铬(Ⅲ) 2.指出下列配合的的中心离子、配体、配位数、配离子电荷数和配合物名称。 K2[HgI4] [CrC12(H2O)4]C1 [Co(NH3)2(en)2](NO3)2 Fe3[Fe(CN)6]2K[Co(NO2)4(NH3)2] Fe(CO)5 解: 3.试用价键理论说明下列配离子的类型、空间构型和磁性。 (1)[CoF6]3-和[Co(CN)6 ]3- (2)[Ni(NH3)4]2+和[Ni(CN)4]2- 解: 4.将0.10mol·L-1ZnC12溶液与1.0mol·L-1NH3溶液等体积混合,求此溶液中[Zn(NH3)4]2+和Zn2+的浓度。 解:Zn2++ 4NH3= [Zn(NH3)4]2+

平衡浓度/mol·L -1 x 0.5-4×0.05+4x ≈0.3 0.05-x ≈0.05 9 4 342243109230050?=?==++ ..x .)NH (c )Zn (c ))NH (Zn (c K f θ x =c(Zn 2+)=2.13×10-9mol·L -1 5.在100mL0.05mol·L -1[Ag(NH 3)2]+溶液中加入1mL 1mol·L -1NaC1溶液,溶液中NH 3的浓度至少需多大才能阻止AgC1沉淀生成? 解: [Ag(NH 3)2]++Cl - = AgCl + 2NH 3 平衡浓度/mol·L -1 0.05 0.01 c(NH 3) 107233210771101111-+ -???===..K K ))NH (Ag (c )Cl (c )NH (c K sp f j 1 1073510107711011010050--?=????= L mol .....)NH (c 6.计算AgC1在0.1mol·L -1氨水中的溶解度。 解:设AgCl 的溶解度为S mol·L -1 AgCl + 2NH 3 = Ag(NH 3)2+ + Cl - 平衡浓度/mol·L -1 0.1-2S S S 3 10732 2310951107711011--+-?=???===...K K )NH (c ))NH (Ag (c )Cl (c K sp f j 32 2 10951210-?=-.)S .(S S=4.06×10-3mol·L -1 7.在100mL 0.15mol·L -1[Ag(CN)2]-溶液中加入50mL 0.1mol·L -1KI 溶液,是否有AgI 沉淀生成?在上述溶液中再加入50mL 0.2mol·L -1KCN 溶液,又是否会产生AgI 沉淀? 解:加入KI 后: c([Ag(CN)2]-)=0.1 mol·L -1,c(I -)=0.033 mol·L -1 设Ag(CN)-2溶液中Ag +浓度为x mol·L -1 [Ag(CN)2]- = Ag + + 2CN - 0.1-x x 2x 21 2 2210 31210?=?-==-+- .)x (x x .)CN (c )Ag (c ))CN (Ag (c K f θ 解得: x =2.68×10-8 mol·L -1

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及答案

第九章 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 1.是非判断题 1-1中心离子的未成对电子数越多,配合物的磁矩越大。 1-2配合物由内界和外界组成。 1-3配位数是中心离子(或原子)接受配位体的数目。 1-4配位化合物K 3[Fe(CN)5CO]的名称是五氰根·一氧化碳和铁(Ⅱ)酸钾。 1-5一般说来,内轨型配合物比外轨型配合物稳定。 1-6配合物中由于存在配位键,所以配合物都是弱电解质。 1-7同一种中心离子与有机配位体形成的配合物往往要比与无机配合体形成的配合物更稳定。 1-8配合物的配位体都是带负电荷的离子,可以抵消中心离子的正电荷。 1-9电负性大的元素充当配位原子,其配位能力强。 1-10在螯合物中没有离子键。 1-11配位物中心离子所提供杂化的轨道,其主量子数必须相同。 1-12配合物的几何构型取决于中心离子所采用的杂化类型。 1-13外轨型配离子磁矩大,内轨型配合物磁矩小。 1-14配离子的配位键越稳定,其稳定常数越大。 1-15氨水溶液不能装在铜制容器中,其原因是发生配位反应,生成[Cu(NH 3)4]2+,使铜溶解。 1-16在配离子[Cu(NH 3)4]2+解离平衡中,改变体系的酸度,不能使配离子平衡发生移动。 1-17已知[HgI 4]2-的4θβ=K 1,[HgCl 4]2-的4θβ=K 2,,则反应[HgCl 4]2-+4I -=[HgI 4]2-+4Cl - 的平衡常数为K 1/K 2。 1-18 [Cu(NH 3)3]2+ 的积累稳定常数β3是反应[Cu(NH 3)2]2+ + NH 3 [Cu(NH 3)3]2+的平衡常数。 1-19已知θ?[Fe 3+/Fe 2+]=,电极反应[Fe(C 2O 4)3]3-+ e=[Fe(C 2O 4)2]2-+ C 2O 42-,在标准状态时,θ?的计算式为:θθθθ θ??c O C c c O C Fe c c O C Fe c Fe F /)(/])([/])([lg 0592.0)/e 2422242334223---+?++(= 。 1-20已知Hg 2++2e=Hg ,θ?=;[HgCl 4]2-+2e=Hg+4Cl -,θ ?= 电池反应 [HgCl 4]2-Hg 2+ + 4Cl - 的平衡常数计算式为()20.850.38lg 0.0592 K θ?-= 。 1-21 EDTA 滴定法,目前之所以能够广泛被应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它能与绝大多数金属离子形成1:1的配合物。 1-22能形成无机配合物的反应虽然很多,但由于大多数无机配合物的稳定性不高,而且还存在分步配位的缺点,因此能用于配位滴定的并不多。 1-23金属指示剂与金属离子生成的配合物越稳定,测定准确度越高。

《分析化学》第七章沉淀滴定法

广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代号A——3)

【组织教学】 1、师生互致问候语 2、考勤、组织教学。 【导入】 用于沉淀滴定法的沉淀反应必须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生成的沉淀应具有恒定的组成,而且溶解度必须很小; 2.沉淀反应必须迅速、定量地进行; 3.能够用适当地指示剂或其他方法确定滴定地终点。 其中,银量法应用较为广泛,根据滴定方式、滴定条件和选用指示剂的不同,将银量法分为莫尔法、佛尔哈德法及发扬司法,本次课程主要学习这三类方法,并通过习题巩固本章知识点。 【课堂教学】 7.4沉淀滴定法 7.4.1摩尔法(Mohr)-用铬酸钾作指示剂AgNO 3 滴定NaCl 1.原理:Ag+ + Cl- = AgCl↓(白色)—滴定反应 Ag+ + CrO 42- = Ag 2 CrO 4 ↓(砖红色 ) —指示剂反应 计量点时:[][] 4.7 10 Ag Cl +-- ===1.25?10-5mol/L 2.指示剂浓度:K 2CrO 4 的最佳浓度为5.0?10-3mol/L3. pH:最宜范围为6.5-10.5(中 性或弱碱性). 4.适用范围:直接滴定Cl-、Br-。 5.干扰:凡能与CrO 4 2-或 Ag+生成沉淀的离子都干扰测定。如:Ba2+、Pb2+、Hg2+以 及PO 43-、AsO 4 3-、S2-、C 2 O 4 2-等。

7.4.2佛尔哈德法(Volhard)-铁铵矾(NH 4Fe(SO 4 ) 2 )作指示剂1.直接滴定法 -在硝酸介质中,用NH 4 SCN标准溶液滴定Ag+。(1)原理:Ag++ SCN- = AgSCN↓(白)滴定反应 Fe3+ + SCN- = FeSCN2+(红)指示剂反应 (2)溶液酸度控制在0.1-1mol/L之间 (3)Fe3+浓度一般控制在0.015 mol/L 2.返滴定法-测定鹵素离子(1)优点:选择性高。 (2)缺点:终点时,过量的SCN-易使下列反应发生: AgCl + SCN-=AgSCN+ Cl– 所以,溶液出现的红色不稳定,随着不断地摇动溶液,红色又逐渐消失,得不到正确的终点。 解决措施:分离AgCl沉淀 b.用有机溶剂将AgCl沉淀表面覆盖,使其不与溶液接触。 C.提高Fe3+的浓度以减小终点时SCN-的浓度,从而减小滴定误差。 7.4.3法扬司法(Fajans)-吸附指示剂吸附指示剂是一类有机燃料,当它被吸附在胶粒表面之后,可能是由于形成某种化合物而导致指示剂分子结构的变化,因而引起颜色的变化。 AgNO 3 滴定Cl-,用荧光黄作指示剂。HFI=H++FI- AgCl?Ag++ FI-(黄绿色)=AgCl?Ag+?FI-(淡红色) 注意: (1)应尽量使沉淀的比表面大一些。 (2)被滴定离子的浓度不能太低 (3)避免在强的阳光下进行滴定。

王献枢《国际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第九章 外层空间法【圣才出品】

第九章外层空间法 9.1 复习笔记 一、外层空间法概念与发展 1.外层空间法的概念 外层空间法,简称空间法或外空法,是指有关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以及各国探测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 2.外层空间法的发展 (1)在联合国主持下制定的有关外层空间的国际文件 ①1967年1月27日《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活动的原则条约》(简称《外层空间条约》)。 ②1968年4月22日《关于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实体的协定》(简称《营救协定》)。 ③1972年3月29日《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简称《国际责任公约》),详细规定了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责任和求偿程序。 ④1975年1月14日《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简称《登记公约》)。 ⑤1979年12月18日《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 (2)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五项决议还制定了五套有关外空活动的法律原则,它们是: ①1963年12月13日通过的《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宣言》。 ②1982年12月10日通过的《关于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所应遵守的原则》的决议。

③1986年12月3日通过的《关于从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的决议。 ④1992年11月12日通过的《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的决议。 ⑤1996年12月13日通过的《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 二、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分界问题 1.外层空间划界的各种主张 (1)在划界理论方面有两种主张: ①功能论 功能论者不主张划分两者的界限,认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是连续的空间,只要按照空间活动和飞行器的性质就能区别适用什么法律。 ②空间论 空间论者主张以空间的某一高度划界,认为这样便于确定两种不同法律制度所适用的范围,也有利于各国对其领空有效地行使主权。 (2)在划界的高度上,主要的主张有: ①航空器上升最高限度说。 ②空气构成说。 ③有效控制高度说。 ④卡曼管辖线。 ⑤卫星轨道最低近地点说。 2.中国政府的主张 选择一条适当的分界线不仅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和法律问

第九章 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及答案

第九章 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 1、就是非判断题 1-1中心离子的未成对电子数越多,配合物的磁矩越大。 1-2配合物由内界与外界组成。 1-3配位数就是中心离子(或原子)接受配位体的数目。 1-4配位化合物K 3[Fe(CN)5CO]的名称就是五氰根·一氧化碳与铁(Ⅱ)酸钾。 1-5一般说来,内轨型配合物比外轨型配合物稳定。 1-6配合物中由于存在配位键,所以配合物都就是弱电解质。 1-7同一种中心离子与有机配位体形成的配合物往往要比与无机配合体形成的配合物更稳定。 1-8配合物的配位体都就是带负电荷的离子,可以抵消中心离子的正电荷。 1-9电负性大的元素充当配位原子,其配位能力强。 1-10在螯合物中没有离子键。 1-11配位物中心离子所提供杂化的轨道,其主量子数必须相同。 1-12配合物的几何构型取决于中心离子所采用的杂化类型。 1-13外轨型配离子磁矩大,内轨型配合物磁矩小。 1-14配离子的配位键越稳定,其稳定常数越大。 1-15氨水溶液不能装在铜制容器中,其原因就是发生配位反应,生成[Cu(NH 3)4]2+,使铜溶解。 1-16在配离子[Cu(NH 3)4]2+解离平衡中,改变体系的酸度,不能使配离子平衡发生移动。 1-17已知[HgI 4]2-的4θβ=K 1,[HgCl 4]2-的4 θβ=K 2,,则反应[HgCl 4]2-+4I -=[HgI 4]2-+4Cl -的平衡常数为K 1/K 2。 1-18 [Cu(NH 3)3]2+ 的积累稳定常数β3就是反应[Cu(NH 3)2]2+ + NH 3?[Cu(NH 3)3]2+的平衡常数。 1-19已知θ?[Fe 3+/Fe 2+]=0、77V,电极反应[Fe(C 2O 4)3]3-+ e=[Fe(C 2O 4)2]2-+ C 2O 42-,在标准状态时,θ ?的计算式为:θθθθθ??c O C c c O C Fe c c O C Fe c Fe F /)(/])([/])([lg 0592.0)/e 24222423 34223---+?++(= 。 1-20已知Hg 2++2e=Hg,θ?=0、85V;[HgCl 4]2-+2e=Hg+4Cl -,θ ?=0、38V 电池反应 [HgCl 4]2-?Hg 2+ + 4Cl -的平衡常数计算式为()20.850.38lg 0.0592K θ?-= 。 1-21 EDTA 滴定法,目前之所以能够广泛被应用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它能与绝大多数金属离子形成1:1的配合物。 1-22能形成无机配合物的反应虽然很多,但由于大多数无机配合物的稳定性不高,而且还存在分步配位的缺点,因此能用于配位滴定的并不多。 1-23金属指示剂与金属离子生成的配合物越稳定,测定准确度越高。

分析化学第七章(重量分析法和沉淀滴定法)答案

重量分析法和沉淀滴定法 思考题 1.沉淀形式和称量形式有何区别?试举例说明之。 答:在重量分析法中,沉淀是经过烘干或灼烧后再称量的。沉淀形式是被测物与沉淀剂反应生成的沉淀物质,称量形式是沉淀经过烘干或灼烧后能够进行称量的物质。有些情况下,由于在烘干或灼烧过程中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使沉淀转化为另一物质。故沉淀形式和称量形式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例如:BaSO 4 ,其沉淀形式和称 量形式相同,而在测定Mg2+时,沉淀形式是MgNH 4PO 4 ·6H 2 O,灼烧后所得的称量形式却 是Mg 2P 2 O 7 。 2.为了使沉淀定量完全,必须加人过量沉淀剂,为什么又不能过量太多? 答:在重量分析法中,为使沉淀完全,常加入过量的沉淀剂,这样可以利用共同离子效应来降低沉淀的溶解度。沉淀剂过量的程度,应根据沉淀剂的性质来确定。若沉淀剂不易挥发,应过量20%~50%;若沉淀剂易挥发,则可过量多些,甚至过量100%。但沉淀剂不能过量太多,否则可能发生盐效应、配位效应等,反而使沉淀的溶解度增大。 3.影响沉淀溶解度的因素有哪些?它们是怎样发生影响的?在分析工作中,对于复杂的情况,应如何考虑主要影响因素? 答:影响沉淀溶解度的因素有:共同离子效应,盐效应,酸效应,配位效应,温度,溶剂,沉淀颗粒大小和结构等。共同离子效应能够降低沉淀的溶解度;盐效应通过改变溶液的离子强度使沉淀的溶解度增加;酸效应是由于溶液中H+浓度的大小对弱酸、多元酸或难溶酸离解平衡的影响来影响沉淀的溶解度。若沉淀是强酸盐,如BaSO 4 , AgCl等,其溶解度受酸度影响不大,若沉淀是弱酸或多元酸盐[如CaC 2O 4 、Ca 3 (PO 4 ) 2 ] 或难溶酸(如硅酸、钨酸)以及与有机沉淀剂形成的沉淀,则酸效应就很显著。除沉淀是难溶酸外,其他沉淀的溶解度往往随着溶液酸度的增加而增加;配位效应是配位剂与生成沉淀的离子形成配合物,是沉淀的溶解度增大的现象。因为溶解是一吸热过程,所以绝大多数沉淀的溶解度岁温度的升高而增大。同一沉淀,在相同质量时,颗粒越小,沉淀结构越不稳定,其溶解度越大,反之亦反。综上所述,在进行沉淀反应时,对无配位反应的强酸盐沉淀,应主要考虑共同离子效应和盐效应;对弱酸盐或难溶酸盐,多数情况应主要考虑酸效应,在有配位反应,尤其在能形成较稳定的配合物,而沉淀的溶解度又不太大时,则应主要考虑配位效应。 4.共沉淀和后沉淀区别何在?它们是怎样发生的?对重量分析有什么不良影响?在分析化学中什么情况下需要利用共沉淀?

第九章 外层空间法

第九章外层空间法 导读: 本章主要介绍外层空间的划界;外层空间法的产生和发展、性质和特点;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利用的三套法律原则; 重点掌握: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外层空间营救制度;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空间物体登记制度;《月球协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外层空间的定义和定界 外层空间的概念首先出现在自然科学领域。在空间物理学上,空间大体上可以分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地球上空有一个大气层,也就是空气空间,大气层之外就是外层空间或宇宙空间。“外层空间”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始见于20世纪50年代初一些国际法学者的著述之中,当时被用来泛指国家主权范围以外的整个高层空间。1957年1月20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致国会的国情咨文中表示,美国愿与他国“缔结相互控制外层空间的导弹和卫星的研制的任何可靠的协定”。这是在各国的官方文件中使用“外层空间”一词的第一例。联合国大会首次使用这个概念是在1957年11月14日关于裁军的决议中。此后外层空间开始频频出现在国际文献中。但是迄今为止外层空间还没有一个权威的法律定义。我国法学界一般将外层空间解释为地球大气层即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宇宙空间。然而,这个定义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该定义不够确定,它未能确定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界限,其次这个定义也未能反映出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特征。 外层空间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实质上就是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划界,这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不同的空间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关于这个问题,在国际法上大致有两类主张,即空间论和功能论。 1、空间论 空间论是以空间的一定高度作为标准划分国家主权与外层空间活动自由各自的有效范围,或称为划分外层空间与国家领空的界限的主张。具体标准之中较为有代表性的有:(1)航空器上升最高限度说。以航空器能够上升的最大高度或大气同温层的高度为标准。目前,飞机上升的最高限度离地面约30至40公里。(2)有效控制高度说。以国家行使有效控制其空气空间的能力为界。(3)最低近地点说。以人造卫星轨道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为界,一般认为这一高度为离地面

湖北大学国际法案例及练习题 外层空间法

〔案例研习〕 “宇宙954号”案 【案情简介】 1977年9月18日,前苏联将核动力卫星“宇宙—954号”发射入轨道,并正式通知了联合国秘书长。第二年1月24日,该卫星在重返大气层时进入了加拿大西海岸夏洛特皇后群岛北部的上空。在重返和解体过程中,该卫星的残片坠落在加拿大西北部4.6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加拿大在美国支持下采取“晨光行动”,共搜集65公斤残片。在互换一系列外交照会后,1979年1月23日,加拿大根据1972年《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对苏联卫星进入其领空和卫星的有害放射线残片散落在其领土上所引起的损害提出赔偿要求。 【处理结果】 加拿大认为,苏联在该卫星可能进入和立即进入加拿大地区的大气层时没有通知它,苏联也没有对其提出的有关该卫星的问题作出及时、全面的答复。在所搜集的卫星残片中,除了两件以外,所有的都具有放射线,其中有些的放射线是致命的。加拿大和苏联都是1972年《责任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第2条,苏联作为发射国对该卫星给加拿大造成的损害负有绝对赔偿责任。危险的放射线残片散布在加拿大大片领土上以及存在于环境中的这些残片使其部分领土不适宜使用构成《责任公约》意义内的“对财产的损害”。此外,卫星进入加拿大领空和危险放射线残片散布在其领土上还侵犯了其主权。因此,苏联应赔偿加拿大600万美元。苏联则明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它认为,由于设计了卫星上的核反应堆在重返大气层时完全烧毁,因此其残片不应该具有严重危险。在受影响的地方,引起当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卫星坠落并未造成加拿大人员伤亡,也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因此没有发生《责任公约》范围内的“损害”。苏联最后同意“善意性”支付300万美元了结此案,但仍然拒绝负有赔偿责任,因为加拿大声称的损害不属于《公约》范畴内的损害。 【评析】 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发生了《责任公约》所定义的损失。按照《责任公约》第1条,导致赔偿责任的外空物体所引起的损害是指生命丧失、身体受伤或健康的其他损害,以及国家、自然人、法人的财产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的财产受损失或损害。显然,这种损害应是实际损害。至于像放射线物质引起的环境污染是否也属于《责任公约》定义的损害,则是不清楚的。正因为《责任公约》有这一缺漏,前苏联才拒绝承担责任。无论如何,由于核动力卫星所含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均有危险影响,所以“宇宙954号”卫星坠落事件引起了

第九章络合滴定法

第九章络合滴定法 教学目的:掌握配合物的命名,配合物的平衡常数,副反应系数及条件平衡常数; 了解金属离子指示剂,掌握配位滴定法的基本原理、方式及应用。教学重点:配合物的命名,稳定常数的应用,副反应系数α及条件平衡常数。教学难点:稳定常数的应用,计算条件平衡常数。 9.1 配合物的组成和命名 一、配合物的定义 凡含有配离子的化合物称为配位化合物,简称配合物。 二、配合物的组成 配合物由内界和外界两部分组成。在配合物内,提供电子对的分子或离子成为称为配位体;接受电子对的离子或电子称为配位中心离子;中心离子与配位体结合构成内界;配合物中的其他离子,构成配合物的外界。 内界外界 1、中心原子(离子):必须具有接受电子对的空轨道,如金属离子(最多可接受六对,d2sp3杂化,sp3d2杂化) 2、配位体:至少能提供一对孤对电子的阴离子或中性分子,如卤素离子、NH 3、SCN-、CN-、乙二胺等 3、配位数:直接和中心离子(或原子)配位的原子数目称为该中心离子的配位数。 4、配离子的电荷:配离子的电荷数等于中心离子和配位体总电荷的代数和。络合物的分类: 三、配合物的命名1、配离子为阳离子的配合物 命名次序为:外界阴离子——配位体——中心离子。外界阴离子和配位体之

间用“化”字连接,在配位体和中心离子之间加一“合”字,配位体的数目用一、二、三、四等数字表示,中心离子的氧化数用罗马数字写在中心离子的后面,并加括弧。如: 32[()]Ag NH Cl 氯化二氨合银(Ⅰ) 344[()]Cu NH SO 硫酸四氨合铜(Ⅱ) 3633[()]()Co NH NO 硝酸六氨合钴(Ⅲ) 2、配离子为阴离子的配合物 命名次序为:配位体——中心离子——外界阳离子。在中心离子和外界阳离子之间加一“酸”字。如: 26[]K PtCl 六氯合铂(Ⅳ)酸钾 46[()]K Fe CN 六氰合铁(Ⅱ)酸钾 3、有多种配位体的配合物 如果含有多种配体,不同的配体之间要用“·”隔开。其命名顺序为:阴离子——中性分子。 配位体若都是阴离子时,则按简单——复杂——有机酸根离子的顺序。 配位体若都是中性分子时,则按配位原子元素符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 234[()]CoCl NH Cl 氯化二氯·四氨合钴(Ⅲ) 33[()]PtCl NH 三氯·一氨合铂(Ⅱ)离子 4、没有外界的配合物 命名方法与前面的相同。如: 4[()]Ni CO 四羰基和镍 333[()]CoCl NH 三氯·三氨合钴(Ⅲ) 四、螯合物 螯合物是多齿配体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位原子与同一中心离子形成的具有环状结构的配合物。乙二胺四乙酸和它的二钠盐是最典型的螯合剂,可简写为EDTA 。

分析化学第九章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

第九章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章节测试题一、选择题(每题1.5分30分) 1.[Co(en)(C2O4)]2-中心离子的配位数是。 A. 3 B. 4 C. 5 D. 6 2.下列配合物命名不正确的是。 A [Co(ONO)(NH3)5]SO4硫酸一亚硝酸·五氨根合钴(III) B [Co(NH3)5H2O]Cl3三氯化一水·五氨合钴(Ⅲ) C [PtCl(NO2)(NH3)4]CO3碳酸一硝基·一氯·四氨合铂(IV) D [CrBr2(H2O)4]Br?2H2O 二水合溴化二溴·四水合铬(III)3.下列物质是顺磁的为。 A. [Zn (NH3)4]2+ B. [Co (NH3)6]3+ C. [TiF4] - D. [Cr (NH3)6]3+ 4.[Fe(CO)5]的磁矩为零。它的空间构型为。 A. 三角锥形 B. 四方形 C. 三角双锥形 D. 四方锥形5.对于配合物[Cu(NH3)4][PtCl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前面部分是外界 B. 后面部分是外界 C. 两部分都是配离子 D. 两部分都是外界 6.价键理论的解释正确的是。 A. 不是所有的中心原子都能生成内轨型配合物 B. 不是所有的中心原子都能生成外轨型配合物 C. 中心离子用于形成配位键的轨道是杂化轨道 D. 正电荷高的中心离子形成的配合物都是杂化轨道 7.K3[FeF6]的磁矩比K3[Fe(CN)6]大,可以解释为。 A. 中心离子的氧化数不同 B. F-对中心离子的影响更大 C. 配位原子的电负性不同 D. CN-是弱的电子接受体 8.根据晶体场理论,判断高自旋配合物的判据为。 A. 分裂能大于成对能 B. 电离能大于成对能

6空气空间法与外层空间法

空气空间法与外层空间法 概述 自然属性与技术发展 外空与大气空间两大不同:1.与地球表面的相对位置不固定,2.以地球为观察点,只有内部界限而无外部界限——其范围是无限的 条约体系 a 一般航空法:芝加哥公约 1 航空公法 航空法b航空刑法:东京公约等 2航空私法a合同关系:华沙体制; b侵权关系:罗马公约 外空法:外空条约→宇航员协定、登记公约、责任公约、月球协定 “宣言” 第一节空气空间与航空法(Air Law) 领空主权 航班飞行与非航班飞行 附属的两个协定 航空自由 双边协定 百慕大协定模式 空气空间法律地位 完全的空中自由论 有限的空中自由论 领土区域论 国家警察权论 国际共管论 领空主权论——1919年《巴黎公约》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但准许无害通过)。 限制 条约对领空主权的限制:63东京公约“航空器登记国管辖权” 习惯国际法对领空主权的限制:1984ICAO第三分条修正案“缔约各国承认……” 1944年《芝加哥公约》 一、主权原则

1.定期航班(及国家航空器)未经许可不得飞入或飞经; 对于不定期飞行,没有完全贯彻尊重主权原则(5条:不需事先获准,作1、2种自由下飞行),是对航空自由论的妥协,或作为取消无害通过的替代物 2.国内载运权cabotage 来自海洋法的概念(扩大适用于一国不同海岸线两个港口之间的运输) 3.不得妨碍本国安全的规则 空中禁区 暂禁飞行:1979停止协和“型号证书”效力事件 其他:规定出入境口岸和指定航路;禁止载运军火;检查 4.遵守当地法律的规则 二、未经许可的航空器的入侵 1、未经许可的军用航空器入侵 例如:U-2侦察机 拦截/Interception 美国(及加拿大等)关于"防空识别区"的法律,将识别区扩大到海岸线以外数百公里的公海上空,所有飞机必须在进入识别区以前向美方提交飞行计划,以美国为飞行目的地的外国飞机还必须在飞入识别区以前报告飞机的方位,否则将受到美国飞机的拦截;由于在国际上未受到反对和异议,至今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的防空识别区。 2、未经许可进入的民用航空器 KE007号事件 1983年9月1日,大韩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47大型客机,在从纽约飞往汉城途中偏离航线,进入前苏联萨哈林岛南端上空,被前苏联战斗机用导弹击落坠毁。机上240名乘客和29名机组人员全部罹难。 9日,苏军总参谋长承认曾向一架截击机发出了用火箭制止它飞行的命令。但仍断定韩国飞机是“一架侦察机”,拒绝了美、日等国要求赔偿损失的照会。 1993年6月14日,ICAO第139次理事会公布了KE007号客机被击落的原因是,该客机没有利用惯性航行系统飞行,而是利用罗盘方位固定在245度飞行,导致脱离了航线。 通过这次事件,ICAO再次确认了禁止对民用飞机使用武器的国际法准则。 新的发展:1984年的修改,形成第3条分条——宣示习惯国际法 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必须避免对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如拦截必须不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 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在行使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空的民用航空器,有权要求该航空器降落

分析化学第九章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

第九章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章节测试题、选择题(每题1.5分30 分) 1. [Co(en)(C2O4)]2-中心离子的配位数是_____ A. 3 B.4 2. 下列配合物命名不正确的是 A [Co(ONO)(NH 3)5]SO4 B [Co(NH3)5H2O]Cl3 C [PtCI(NO2)(NH3)4]CO3 D [CrBr2(H2O)4]Br?2H2O 3. 下列物质是顺磁的为_____ 2+ A. [Zn (NH 3)4] C. [TiF4]- C. 5 D. 6 硫酸一亚硝酸五氨根合钻(III ) 三氯化一水五氨合钻(川) 碳酸一硝基一氯四氨合铂(IV) 二水合溴化二溴四水合铬(III) 3+ B. [Co (NH3)6] 3+ D. [Cr (NH 3)6] 4. [Fe(CO)5]的磁矩为零。它的空间构型为 A. 三角锥形 B.四方形 C.三角双锥形 D.四方锥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配合物[Cu(NH3)4][PtCl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 A. 前面部分是外界 B.后面部分是外界 C.两部分都是配离子 D.两部分都是外界 6 .价键理论的解释正确的是_____ 。 A. 不是所有的中心原子都能生成内轨型配合物 B. 不是所有的中心原子都能生成外轨型配合物 C. 中心离子用于形成配位键的轨道是杂化轨道 D. 正电荷高的中心离子形成的配合物都是杂化轨道 7. K3[FeF6]的磁矩比K3[Fe(CN)6]大,可以解释为 ____ A. 中心离子的氧化数不同 B. F-对中心离子的影响更大 C. 配位原子的电负性不同 D. CN-是弱的电子接受体

第五章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_国际法

第五章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 本章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空气空间的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民用航空制度、防止和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犯罪的原则和规则、外空活动的原则和各种法律制度。 第一节航空法的概述 一、航空法的形成与发展 航空法是规范各国从事国际民用航空活动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下航空技术的发展分不开的。由于20世纪初发明,并逐为广泛使用,开创了人类利用空气空间的新时代,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上签订了《巴黎航空管理公约》标志着国际航空活动还确立了规则和制度。并于1944年签订了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对国际民航制度作了更加完善的规定。此外,国际上还签订了有关国际私法内容的公约,和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犯罪的公约。 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空气空间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各国的领陆和领水的上空,属国家领空;国家对其领空具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另一部分是不属任何国家的管辖空间,各国在其中享有自由飞行权。 第二节国际民用航空制度 一、航空器的国籍 航空器按其使用的性质分为国家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国家航空器包括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及其他执行政府公务并载有适当国家标志的航空器。其他航空器为民用航空器。按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国际航空法律制度只适用民用航空器的国际航空活动而不适用于国家航空器的国际飞行活动。 按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规定,凡从事国际民用航空的航空器必须并且只能在一个国家进行有效的登记而具有该国国籍,但其登记可以由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航空器的登记或转移登记,应按登记国的法律办理。登记并确定航空器的国籍目的在于确定航空器发生其内的事故或事件有管辖权。除要求航空器登记并取得国籍,还要求航空器上标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二、国际航空运输制度 (一)国际航空运输飞行的类型及飞行权 国际航空运输飞行分为定期班飞行和不定期班飞行。按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定期航班飞行除非经一缔约国特准或其他许可,并遵守此特准或许可的条件,不得飞入该国境内或飞经该国领空。定期航班飞行的特许或许可可通过国家参加《国际航班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确定,也可以通过国家签订双边航空协定规定。不定期航班飞行在遵守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外层空间法的发展与实践

外层空间法的发展与实践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刘文科20世纪进展迅速、影响广泛的高技术之一是现代航天技术。随着航天技术的兴起,国际法的一个新领域即外层空间法应运而生。现在,外层空间法已公认为规范和调整国际空间活动的准则,并在国际和各国空间活动的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由于外层空间法可以定义为/处理由人类在外层空间活动中产生的法律问题的法律0,所以外层空间法的渊源既可以在国际法也可以在国内法中寻到根据。换言之,考察外层空间法应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进行,本文即是如此。 1、外层空间法的主要构成和空间问题 外层空间法的构成内容十分丰富,其主体部分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颁布的五个国际条约,即5外空条约6、5营救协定6、5责任公约6、5登记公约6和5月球协定6。这五个条约,特别是5外空条约6确立了外层空间法的国际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涉及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条约或法规条例还应包括:国际电信公约,国际电信联盟条例,无线电条例,与国际电信卫星组织、国际海上卫星组织、国际宇宙、国际卫星组织、阿拉伯卫星组织等国际组织相关的协定,与欧空局和其他区域性组织相关的协定,各种军备控制协定,与跟踪站、空间遥感、发射服务、各种空间合作计划相关的多边或双边协定及有关的换文、谅解备忘录,联合国决议和国际习惯法等等。除此之外,一些参与外层空间活动的国家为发展外层空间活动的立法,如美国的航空航天法、俄罗斯联邦航天活动法及乌克兰航天活动法等都是本国外层空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同国际外层空间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开发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日益增多,相继引发了各类与空间活动有关的法律问题,受到了普遍的关注,不仅受到了国际宇航界和空间法界的关注,而且也受到了各国政府及一些经济实体的关注。外层空间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了空间主权、空间资源、空间环境、空间运输、空间责任、空间军备控制、空间遥感和空间站等。这些都与各国的利益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因而了解和重视外空活动面临的问题以及研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对于发展航天的国家是非常必要的。由上可知,外层空间法的规范和调整作用覆盖了民用和军用的空间活动,影响是颇为广泛的。 2、空间政策与外层空间法

第九章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及答案

第九章 配位化合物与配位滴定法习题 1.是非判断题 1-1中心离子的未成对电子数越多,配合物的磁矩越大。 1-2配合物由内界和外界组成。 1-3配位数是中心离子(或原子)接受配位体的数目。 1-4配位化合物K 3[Fe(CN)5CO]的名称是五氰根·一氧化碳和铁(Ⅱ)酸钾。 1-5一般说来,内轨型配合物比外轨型配合物稳定。 1-6配合物中由于存在配位键,所以配合物都是弱电解质。 1-7同一种中心离子与有机配位体形成的配合物往往要比与无机配合体形成的配合物更稳定。 1-8配合物的配位体都是带负电荷的离子,可以抵消中心离子的正电荷。 1-9电负性大的元素充当配位原子,其配位能力强。 1-10在螯合物中没有离子键。 1-11配位物中心离子所提供杂化的轨道,其主量子数必须相同。 1-12配合物的几何构型取决于中心离子所采用的杂化类型。 1-13外轨型配离子磁矩大,内轨型配合物磁矩小。 1-14配离子的配位键越稳定,其稳定常数越大。 1-15氨水溶液不能装在铜制容器中,其原因是发生配位反应,生成[Cu(NH 3)4]2+,使铜溶解。 1-16在配离子[Cu(NH 3)4]2+解离平衡中,改变体系的酸度,不能使配离子平衡发生移动。 1-17已知[HgI 4]2-的4θβ=K 1,[HgCl 4]2-的4θβ=K 2,,则反应[HgCl 4]2-+4I -=[HgI 4]2-+4Cl - 的平衡常数为K 1/K 2。 1-18 [Cu(NH 3)3]2+ 的积累稳定常数β3是反应[Cu(NH 3)2]2+ + NH 3 [Cu(NH 3)3]2+的平衡常数。 1-19已知θ?[Fe 3+/Fe 2+]=,电极反应[Fe(C 2O 4)3]3-+ e=[Fe(C 2O 4)2]2-+ C 2O 42-,在标准状态时,θ? 的计算式为:θθθθ θ??c O C c c O C Fe c c O C Fe c Fe F /)(/])([/])([lg 0592.0)/e 2422242334223---+?++(= 。 1-20已知Hg 2++2e=Hg ,θ?=;[HgCl 4]2-+2e=Hg+4Cl -,θ ?= 电池反应 [HgCl 4]2-Hg 2+ + 4Cl - 的平衡常数计算式为()20.850.38lg 0.0592 K θ?-= 。 1-21 EDTA 滴定法,目前之所以能够广泛被应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它能与绝大多数金属离子形成1:1的配合物。 1-22能形成无机配合物的反应虽然很多,但由于大多数无机配合物的稳定性不高,而且还存在分步配位的缺点,因此能用于配位滴定的并不多。

第七章 沉淀溶解平衡和沉淀滴定法答案

第七章 沉淀溶解平衡和沉淀滴定法 习题7-1 Even through Ca(OH)2 is an inexpensive base, its limited solubility restricts its use. What is the pH of a saturated solution of Ca(OH)2? 解: Ca(OH)2(s) 〓 Ca 2+ + 2OH - 平衡 S 2S 4S 3 = 5.5×10-6 S = 1.1×10-2 mol·L -1 pH = 14 -[-lg(2×1.1×10-2 )]=14 -2 + lg2.2 = 12.34 习题7-2 根据θsp K 值计算下列各难溶电解质的溶解度:(1)Mg(OH)2在纯水中,(2)Mg(OH)2在0.010 mol·L -1 MgCl 2溶液中,(3)CaF 2在pH=2的水溶液中。 解: Mg(OH)2 (s ) 〓 Mg 2+ (aq) + 2OH - (aq) 1) Mg(OH)2在纯水中 4S 3 = θsp K = 5.61 ? 10-12 S = 1.12 ? 10-4 mol·L -1 2) Mg(OH)2在0.010 mol·L -1 MgCl 2中 S = 1 2c (OH -) = 12 12 =S = 1.2?10-5mol·L -1 3) CaF 2 (S) + 2H + 〓 Ca 2+ (aq) + 2HF 节平衡时c /(mol·L -1 ) 10-2 S 2S θJ K =θsp K (CaF 2)/θ2a K (HF ) = 1.46 ? 10 -10 / (3.53 ? 10-4 )2 = 1.17 ? 10-3 θJ K = 4S 3 / (10-2 )2 = 1.17 ? 10-3 S = 3.08?10-3 mol·L -1 习题7-3 欲从0.0020 mol·L -1 Pb(NO 3)2溶液中产生Pb(OH)2沉淀,问溶液的pH 值至少为多少?解: Pb 2+ + 2OH - 〓 Pb(OH)2 (s) 0.0020 x 0.0020 · x 2 = 1.42 ? 10-20 x =2.7 ? 10-9 mol·L -1 pH = 14 - [-lg(2.66 ? 10-9 )] = 5.43 习题7-4 下列溶液中能否产生沉淀?(1)0.020 mol·L -1 BaCl 2溶液与0.010 mol·L -1 Na 2CO 3溶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任何国家不能主张权利的空间。也是调整各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外层空间有两个原则:一是外层空间供各国自由探索和使用;二是外层空间不得为任何国家所占有。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的法律体系: 外空委员会:1958年,联合国设立的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外空委员会。 1、外层空间条约、1966年底通过——外层空间宪章 2、营救协定、1968年通过 3、《国际责任公约》1972 4、登记公约、1975 5、月球协定1979 外层空间法的制度 1、探索和利用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2、外层空间不得据为己有 3、探索和利用应遵守国际法 4、对宇宙航行员提供援助和营救 5、发射国承担国际责任 6、发射国对发射实体保持管辖和控制权 7、国际合作和互助 法律制度: 1、登记制度 2、责任制度: 3、援救制度 4、月球开发制度 5、国际合作制度 当人类扩大自己活动范围的时候总是需要新的自我约束避免新的自由带来的无序。我们花了数百年的时间来让我们的国际法逐渐完善。在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们仍然必须承认对与我们这个行星内层空间的管理仍然是不完美的,在海洋法,南北极的管理中,我们就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就需要有一种纵横捭阖的气魄。然而这种可贵的气魄必须要有一个强大后盾的支持。 国家综合实力的强势本来就可以用来辅助制作一个普遍性的国际标准。然而却没有一个完美的标准。首先这样一个国际条约很有可能潜在的照顾到了强势的国家而忽略了弱势国家的利益。从他的貌似公平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制定者阴险的初衷。其次,在这样一个国际形势瞬息万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里。我们拿昨天的条约与习惯来适用今天的新事物。那么我们有失于沉浸偏颇的泥沼。除此以外我们又不能不承

第十一章 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第十一章外层空间法 一、简述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 二、简述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 三、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第十一章 一、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限划分有: (一)空间论 以空间的某种高度为基础划分,又分为: 1、以航空器能上升的高度; 2、以国家能有效控制的能力; 3、以人造卫星的近地点; (二)功能论 以物体的功能及作用的范围来确定。 二、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 1、共同利益原则;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 3、援救宇航员原则; 5、不得据为己有原则; 6、为和平目的原则; 7、国家责任和赔偿责任原则; 8、对空间物体的管辖权和所有权原则; 9、空间物体的登记原则; 10、保护空间环境原则; 11、国际合作原则。 三、试述外空活动的责任制度 (1)责任的主体有发射国,包括发射和促进发射的国家,或从其领土或设备上发射的国家,国际组织比照发射国承担责任。国家共同发射的空间实体,由他们分别或共同负责。 (2)责任范围;要求说明何为损害责任,即外空发射物体给国家、国民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地理范围是,凡给地球表面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发射国要承担绝对赔偿责任;凡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以及外空发射物体造成损害,只有因发射的过失才承担责任,无过失无责任。 (3)简单说明求偿的提出和途径。 第十一章 一、简述外空活动的制度。

二、试比较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三、为什么外层空间不隶属于地面权主权管辖的范围? 四、外层空间既然不受地面国的法律管辖,外层空间法是不是国际法? 五、试述外层空间法的条约法体系。 六、外层空间的原则和规则能不能被认为是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七、国家对其外空物体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国际责任与一般的国际责任有什么不同? 八、外层空间使用核能源是否违反国际法? 九、卫星电视广播产生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十、卫星遥感地球引起什么法律问题?应根据什么原则解决? 第十一章 一、简述外空活动的制度。 答: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三项: 1、责任制度。这个责任是指国家从事外空活动的合法行为,给别国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所应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的第二个要点,要掌握责任的主体,承担外空活动的责任主体是国家,以及类似国家的实体。如欧洲航天局。发射国:直接操作发射外空物体的国家;促进发射的国家;从你的领土,你提供的设备上发射的外空物体的国家都是发射国。外空责任范围和原则:外空的发射国家对他的外空物体给地球表面以及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损害,要承担绝对责任。这个只看结果。对地面表面或飞行中航空器有损害--严格责任原则;另外一种原则外空发射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不包括飞行中的航空器,给别国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只有当发射国的过失所致,他才承担责任,叫无过失无责任。 2.救助、送回和归还制度有一个营救协定,要求任何国家,都有营救别国遇险遇难的宇航员的责任。发现了外国的遇险遇难的宇航员后,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予以救助,保护宇航员的生命安全。还应该把发现的宇航员通知给他的登记国和联合国秘书处。以便国际合作去调查,协助。另外还有一项,发现的国家无论在哪儿,发现别国散落的外空发射物体,应该归还。 3、登记制度。按照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和登记公约,要求各国发射的外空物体,无论是人造卫星等等,都必须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各国应该保留一份登记册。登记得目的是由联合国把你发射的外空物体的情况公布于全世界,以便各国科学界可以查阅。 二、试比较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答:(1)概念。空气空间是地球表面为大气层笼罩的空间,外层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空间。 (2)活动的主体。在空气空间活动的是航空器,在外层空间活动的是航天器。 (3)法律适用。空气空间适用航空法,外层空间适用外层空间 (4)法律地位。一国的空气空间是该国的领空,隶属于该国主权的管辖之下,非经许可,外国航空器不得飞进一国的空气空间(领空)。地面国对飞进其领空或获准降落在其领土的外国航空器有管辖权。各国航空器可在公海上空自由飞越,在用于国际航行海峡上空和群岛海道上空过境通行。 外层空间不隶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之下,对各国开放,任何国家可以为和平目的对外层空间进行探索和利用。各国的航天物体得自由进入外层空间,发射国应将该物体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并应对该物体给他国物体或他国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各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必须遵守国际法。各国的外空活动应互助援助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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