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基层干部法治意识状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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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基层干部法治意识状况研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我国来说,是前所未有的政治创新,没有前例可循。这就必然要求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各级领导干率先垂范,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真正成我国法治建设的领导力量。
一
总体而言,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较之以前有了极大的提高,对“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命题,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普遍予以接受,并自觉践行。但客观地看,某些领导干部对法治仍存在一些模糊乃至错误的认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法治的认识还停留在工具主义的层次上,把“法治”简单等同于“依法办事”,仅把其作为工作方法之一而不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所以在遇到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问题时,有些领导干部就宁愿选择“你好我好大家好”
的协商、或者“快刀斩乱麻”的威权等见效快的方式,而不是选择“讲规矩、重程序”但可能见效慢的依法办事。二是对日益加强和完善的权利运行制约与监督,甚至有个别人产生抵触情绪,工作积极性下降。三是不少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家长式的工作方式,虽然省市县三级政府都已经建立并运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基层领导干部也都清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意义,但总是担心自己一放手、社会就会出乱子,所以工作中还是存在大包大揽的情况,做不到真正的“法无授权不可为”。究其实,还是恋栈贪权思想在作祟。四是某些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的“带头”意义和作用,一味地把“有法不依”的责任推上诿下,归咎于上级制定了不合理的考评标准,“依法”就完不成任务,只能“变通”;归咎于社会公众素质低,认为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办事,行政相对人会不满意,会缠访闹诉,造成社会不稳定,所以只能迎合对方的无理要求。这些想法直接影响到了基层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持“等待”的态度,一方面认为应等待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基础打牢后,才适合进行法治建设;一方面认为应等待“上面”依法行政后,自己这个层面的法治建设才能真正开始。
综合以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基层领导干部践行法治的意识仍然较为淡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如果基层领导干部念了“歪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必然会受到拖延、甚至阻碍。因此,培育和提升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显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
二
培育和提升法治意识,首要是树立法治信仰。没有对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就谈不上法治权威,更谈不上依法治国,因此树立法治信仰,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基础。这也是不少领导干部的共识。他们认为,法律法规是有限的,法治精神是无限的。作为领导干部,懂法,更要信仰法。法治信仰的培育,主要途径是普法。我国普法活动从1986年开始,至今已经过六轮,成绩斐然,为我国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过就领导干部层面来看,广大领导干部对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基本上都能掌握、运用,恰恰欠缺了对法治理念的理解与尊崇。所以,今后普法教育应当转变重点,要从法律知识的灌输转变为法治价值、法治精神的引导、培育,尤其是要注重彻底破除人治思想。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