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高新科技与文化产业从新媒体技术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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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科技与文化产业从新媒体技术的视角(下)
对策研究:高新科技背景下文化产业发展思路
一、从区域经济的视角:高新科技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一)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与科技基础现状分析
第一部分是从理论的角度谈新媒体技术与文化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在这一部分,本研究将关注我国具体的文化产业实践,并通过示意性的数据分析和比较研究对我国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路径进行思考。
在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下,产业政策、法规等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并由各省市自治区依据自身具体实际进行具体解读。文化产业也是如此,近年来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纷纷制订出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和适应性政策,因此我国的文化产业在各省之间相比具有突出的地域特色和省际差别。同样,与新媒体技术密切相关的是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信息产业发展状况,这是各省实施文化产业高科技转化的技术基础。研究者在此采用各省市的数据,示意性地说明科技发展背景下我国各省选择自身文化产业发展路径需要考虑的因素。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文化产业数据上,研究者选取《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5》中的“中国2004年各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分项情况统计”为代表,因为这是国家统计局2004年3月颁布《文化及其相关分类》统计指标后的统计数字,同时因为这一数据是来自权威的年鉴,可以采信;另一方面,我国自从2005年后就没有再发布各地区的文化产业宏观数据,这也是唯一可以使用的一批数据。
在描述各省市、自治区的新媒体技术基础的数据选取上,研究者最终选择了《中国信息产业年鉴2006(电子卷)》中的“中国200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中的“工业增加值”数据。原因如下:一方面,信息产业是与新媒体技术最为接近的领域,甚至可以说在信息、传播、媒体汇流的时代这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各地区的信息产业发展情况可以反映各地区的信息技术应用与创新基础,这就构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再有,选择“工业增加值”这一增量数据是为了与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对应,具有可对照性;最后,文化产业数据是2004年的,信息产业的数据则是2005年的,研究者在这里只是示意性地说明全国范围的产业发展态势,而从产业发展的延续性上看04、05年是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的,所以这些数据是可以使用的。
下表3显示了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态势。其中省份是按照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括号中是排名)。为了直观,研究者还在下面两个图3、4中显示了各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信息产业发展态势,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各省文化产业在全国所处的位势及其新媒体技术基础在全国的位置。从中我们可以将全国这30个省市、自治区分为五种类型:
(1)文化产业强、科技基础好:这类省市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为代表,它们在文化产业居于全国前列,在信息产业——也即文化产业发展的科技基础上也位于全国前列;
(2)文化产业强、科技基础差:这类省市以湖南、山西、云南、广西为代表,表现在其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位列中上,但是其科技基础只能列在中下甚至处于落后状态;
(3)文化产业弱、科技基础好:这类省市以北京、天津最为典型,表现在其信息产业位列全国前列,但是文化产业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4)文化产业弱、科技基础差:这类省市以青海、海南、贵州、宁夏、甘肃为典型,表现在文化产业和科技基础都比较薄弱;
(5)二者都差强人意:这类省市如辽宁、安徽、河北,文化产业和科技基础都处于中游。
表3 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态势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注1:括号内该指标在全国的排名;
注2:缺少西藏和台湾的数据,故未列入。
(二)我国各地区基于科技基础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选择
按照上文的分析[FS:PAGE],我国各个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各自独特的科技基础,因此在未来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径上也应该加以考虑:
(1)文化产业强、科技基础好:这类省市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为代表,它们在文化产业居于全国前列,在信息产业——也即文化产业发展的科技基础上也位于全国前列。
以广东省为例,在2003年广东省提出建设“文化大省”以来,广东着力发展以信息化为特色的新兴文化产业,并抓住自身优势,将媒体产业、出版发行等作为优先发展的文化产业类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目前,广东省的文化产业规模居全国之首,据广东省统计局测算,2004年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1205.43亿元,从业人员177.29万人,综合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2003、2004年有关数据,广东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和从业人数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超过20%[1]和10%[2],这说明广东省文化产业在总量规模上优势明显。另外,文化及相关产业已经在广东省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成为重要的产业门类,2004年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6%。文化产业增加值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7%,拉动GDP增长1.1个百分点,2005年广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433.2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4%,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6%,拉动GDP增长0.9个百分点。2004-200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0%,高于广东全省GDP同期年均增长率。
这些数据进一步说明广东的文化产业在全国都处于先锋的地位,而广东在信息产业领域的位势研究者不再赘述,综合来看,广东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着力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将广电、网络服务、动漫、游戏等作为首选产业门类。同样,这一论断在浙江、上海、山东等省市也适用。
(2)文化产业强、科技基础差:这类省市以湖南、山西、云南、广西为代表,表现在其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国位列中上,但是其科技基础只能列在中下甚至处于落后状态。
以云南为例,云南是地处西南边陲的经济相对落后省份,结合自身民族文化丰富的特点,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战略。在这一战略指导下,云南开始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
在经历了“战略决策、统一思想、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基础性工作后,云南通过人才引进、多渠道的投融资和对云南文化产业品牌的精心打造,在短短几年内就形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云南模式”,带动了百姓致富,探索出一条中西部地区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富民强省,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路。当前,文化产业在云南全省的经济总量中比重不断加大,正在迅速成长为云南的又一个新兴支柱产业。据云南省统计局测算,2004年云南全省文化产业主营业务收入196.24亿元,增加值134.11个亿,占全省GDP的4.35%。这说明,云南的文化产业在五年间实现了翻一番,年均增幅达到17%左右,发展速度约为此间全省GDP 增幅的一倍。另外,云南文化产业打造出为世人熟知的一系列品牌,如丽江、云南映象、普洱茶、茶马古道、丽水金沙、纳西古乐、西双版纳……这些不胜枚举的文化产业品牌也成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标志性符号,带动了曾经经济落后的地区取得了飞速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的整体提升。
文化产业发展的“云南模式”是一条依靠文化产业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整体前进的特色之路,相比之下,云南文化产业的发展缺乏自身有利的科技支撑,信息产业在全国也处于落后水平,其自身资源也缺乏科技创新要素,所以研究者认为云南——以及与云南类似的广西、山西等省——应该立足本省的文化资源,不盲目上科技含量很高的文化产业项目,但同时也要注重文化产业发展的科技内涵,可以通过区域联动的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3)文化产业弱、科技基础好:这类省市以北京、天津最为典型,表现在其信息产业位列全国前列,但是文化产业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以北京为例,北[FS:PAGE]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聚集了优势的智力资源。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初步确立了支柱产业地位,如2005 年,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603.5 亿元,占全市GDP 的8.76%。另外,北京市已经形成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