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山东省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标准(DOC 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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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地理框架数据

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初稿)

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总体技术组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引用标准和规范 (2)

3 电子地图数据的定义 (2)

4 电子地图数据的数学基础 (3)

5电子地图数据格式 (3)

6 电子地图数据集定义 (3)

6.1矢量数据集 (4)

6.1.1基础专业级 (4)

6.1.2政务应用级 (4)

6.1.3影像标记级 (5)

6.1.4公众服务级 (5)

6.2影像数据集 (8)

7电子地图数据分层与命名 (8)

7.1数据层命名方式 (8)

7.2数据分层 (8)

7.3属性项定义 (10)

7.3.1缺省属性项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2属性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1)

8.1矢量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1)

8.2影像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3)

9 电子地图的表达 (14)

附录A 数据分层 (15)

附录B 缺省属性项定义 (23)

附录C 属性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 政务级电子地图要素分类及符号与注记 (21)

前言

为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由数据层、服务层和运行支持层组成。其中数据层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重点之一,其主体内容是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包括地理实体数据、电子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影像数据与高程数据。

本规范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基础测绘处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1. 范围

本规范是在相关数据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形成的,规定了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市县信息基地建设框架数据中电子地图数据的定义、分级内容组合方案、地图瓦片制作及在线发布显示设定要求、地图表达符号与注记等,适用于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县信息基地电子地图数据生产及建设。

2. 引用标准和规范

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 21139-2007《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山东省基础地理信息1∶10000数字产品数据标准》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电子地图数据规范》(试行稿)

3. 电子地图数据的定义

电子地图数据是针对在线浏览和专题标图的需要,对矢量数据、影像数据进行内容选取组合所形成的数据集,经符号化处理、图面整饰后形成重点突出、色彩协调、符号形象、图面美观的视屏显示地图,也可供用户下载后打印输出或作为文档插图。

电子地图数据类型包括线划地图与影像地图两类。线划地图以矢量基础地形要素数据为主要数据源,经过数据分级与可视化设置而成;影像地图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基础,并配以矢量线划和适量注记。

除此之外,数据生产者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与需求制作扩展电子地图,如各类旅游图、人口图、房地产图等。

4. 电子地图数据的数学基础

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为了使用方便,采用两套坐标系统。因此电子地图数据也采用两套坐标系统。

(1)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坐标单位:度。

(2)1980西安坐标系,坐标单位:米。

5. 电子地图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格式:便于读取的通用交换格式或公开格式(如Shapefile)。

●影像数据格式:GeoTiff。

●配图文件格式:ArcGIS MXD。

●符号库:ArcGIS Style。

6. 电子地图数据集定义

构成线划地图与影像地图的矢量及影像数据需要针对在线显示的要求进行内容分级与配置,形成矢量数据集和影像数据集。

6.1. 矢量数据集

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矢量数据集的源数据主要包括:1:10000、1:5000、1:2000、1:1000、1:500等不同比例尺的基础地形图数据。由于电子地图数据网络化服务所针对的用户群体不同,需要对构成电子地图的矢量数据集进行分级,以不同的服务发布给平台用户,可以形成四种级别的数据集,包括基础专业级、政务应用级、影像标记级、公众服务级。

6.1.1. 基础专业级

基础专业级矢量数据包括相应比例尺基础矢量地形要素数据的全部要素,主要面向对基础地理信息要求较高的专业用户。在本规范中不做过多描述。6.1.2. 政务应用级

政务应用级矢量数据是在基础专业级矢量数据的基础上,删除测量控制点等测绘专业要素而成,政务应用级数据可用于涉密网环境下提供在线服务;是针对社会经济信息空间化整合和在线阅览标注等电子政务应用需求,对公共地理框架数据进行内容提取与组合、符号化表现等一系列加工处理,形成的适合于网络一站式服务的电子地图。

政务版电子地图省级平台重点标示道路、居民地、水系、地名、行政区划等要素;市县信息基地重点标示交通及辅助设施、水系、植被、行政区划、建筑物、地名点、兴趣点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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